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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5-08-26,来源:中国建材-商业资讯,作者:

陕西:能源大省努力变身节能大省

   陕西省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基地和未来的能源接续地之一。2005年,该省原煤、天然气、原油分别列全国第五位、第三位、第四位,已成为重要的能源大省。但能源大省并非节能大省,依法解决节约能源问题已成当务之急。   12月1日起,《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将正式实施。该条例的颁布实施,使陕西正式走上了一条能源大省变身节能大省之路。 {TodayHot}  “三高一低”形势严峻   能源大省遭遇重压   记者从陕西省发改委了解到,该省目前已经面临严峻的高耗能形势。“十五”期间,陕西全省GDP平均增速为11.4%,但能源的平均增速为15.78%,能源消费增长速度平均高于GDP增长速度4.74个百分点;能源增长弹性系数高,平均为1.42;万元GDP能耗为1.48吨标准煤,比全国平均水平1.22吨标准煤高出21.31%;陕西省主要耗能产品单位能耗与全国相比:{HotTag}火电供电煤耗比国内先进水平高出17.27%;水泥综合能耗比国内先进水平高出33.33%;合成氨综合能耗比国内先进水平高出39.5%,仅上述三种产品,每年多耗能600多万吨标准煤。为此,陕西省能源消费出现了单位产品能耗高、万元GDP能耗高、能源消费弹性系数高、能源利用效益低的“三高一低”现象。同时,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增长模式,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一些地区和城市的环境质量明显下降,个别市空气、水体污染加重。给生产、生活带来很大影响,也消耗了更多能源,使企业生产成本加大,市场竞争和经济效益差。此种状况,如不迅速扭转,必将影响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无法摆脱能源瓶颈约束和缓解生态环境压力。   陕西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国家“十一五”规划的统一部署,“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降低20%的目标,陕西省应加快制定和出台地方性节能法规以及相关政策。为此,今年9月28日召开的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正式通过了《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   六措施保障建设节能大省   《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最突出的特点是将改变陕西省能源消费的严峻形势,使能源大省变身节能大省,并从六大方面进行规范。   首先明确了节能工作的主管部门。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全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节能监测检查中心具体负责节能监察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二是加强开发能源中的节能。根据该《条例》要求,对能源生产单位在生产的同时必须加强节能,煤炭资源要合理开发利用,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不得采取破坏性的方法开采煤炭,并开发和利用煤层气、煤矸石、煤泥。改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的开采工艺,提高采收率。能源转化企业应当采取先进技术和科学手段提高能源转换效率。   三是用能单位的合理用能。《条例》要求各用能单位应遵守有关法律制度、节能政策、规范、标准、限额,明确规定了生产用能产品和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在产品质量管理和推广、淘汰用能产品方面的权利和义务。鼓励企业进行节能产品认证、淘汰落后用能产品、引进先进技术等。能源经营单位应当在能源经营、运输、输送、储存过程中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损失,防止浪费。   四是建筑、交通等行业应加强节能。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应当执行国家、行业和本省制定的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物用能标准,采用节能新技术和材料、器具等。鼓励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明确建设城市集中供热管网,淘汰分散供热小锅炉,鼓励开发、生产、使用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   五是明确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条例》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能和核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在农村,加强推广利用省柴节煤炉灶、新型高效燃料技术以及沼气、秸秆气化、太阳能、小型风能、小水电等其他成熟的可再生能源。   六是建立了多项促进和保障节能的重要制度。按照《条例》要求,各级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节能专项资金,支持节能行动;鼓励供能和用能单位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机制,推动技术改造,建立和完善节能技术服务体系,促进高新节能技术产品的产业化。禁止新建严重浪费能源的高耗能工程项目,对生产耗能较高的产品实行能耗限额制度,对落后的耗能过高产品、设备实施限期淘汰制度、节能产品认证制度、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制度等。这些制度对政府、用能单位、生产用能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供能单位合理利用能源的各方权利、义务做了全面的规范,较好地体现了法规的完整性和公正性。   为促进该《条例》顺利实施,陕西省还将抓紧制定实施《陕西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陕西省节能监察办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核办法》以及促进节能的产业、财税和价格等与《节能条例》相配套的有关法规,以增强各类节能政策的可操作性和约束力。同时,陕西省政府还确立了200户年综合能耗2万吨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层层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建立起了重点耗能企业能源监测体系和指标考核体系及能耗通报制度,促进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降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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