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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5-08-26,来源:中国建材-商业资讯,作者:

江苏将实行新税率个人租售房屋均须缴税

    江苏省地税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个人出租房以后不论用于居住还是用于商铺经营,均执行5%的综合征收率,此外,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明年1月起每月向地税部门上报中介出租信息。 {TodayHot}  地税部门要求,对个人出租房屋应征收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和土地使用税合并按综合征收率5%进行计征,而且对个人出租房屋的用途不再区分是用于居住还是用于经营。   据专业人士介绍,对个人出租房屋用于居住和用于经营,原来的征收率是有区别的。按税种分,用于居住的个人出租房征收的营业税税率是3%,用于经营的商铺税率是5%;其次,居住用的房屋应缴纳的房产税税率是4%,而商铺是12%;另外,居住用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是10%,而商铺是20%。明年实行新税率后,个人出租房屋用于商铺经营相对更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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