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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5-08-26,来源:中国建材-商业资讯,作者:

泰州创新经济适用住房模式

    共有产权 租售并举

    近日从江苏省泰州市建设局传出消息,{TodayHot}该市在经济适用住房上采取的“共有产权、租售并举”模式得到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目前,该模式正式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介。

  “政府买一部分、老百姓自己出一部分,这样就解决了百姓想拆迁又怕拆迁后买不起房的问题。”日前,泰州市委书记朱龙生接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记者采访时这样说。

  据悉,我国绝大多数城市经济适用住房一直都是“只售不租”。“从市场发展角度看,这种做法已不能发挥很好的保障作用。特别是对城市中那些既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又买不起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夹心层’人员来说,其住房问题很难甚至无法得到解决。”泰州市建设局局长孔德平说。

  2006年,泰州市海陵区创造性地对拆迁中的“双困”家庭在安置时采用“共有产权、租售并举”的办法。办法规定,拆迁户的拆迁房屋补偿金额低于7万元,且在市区无其他住房并享受民政低保或者特困职工家庭以及家中因有重病号或有特殊残疾人员引起的特别困难户,可实行“共有产权、租售并举”的新拆迁安置政策。

  所谓“共有产权、租售并举”,就是根据买房困难者的实际,采用部分购买、部分租赁的方式解决其住房困难问题。{HotTag}比如,某困难户需要购买一套60平方米的住房,但其经济承受能力只能购买40平方米。政府提供60平方米的住房,其中40平方米出售给购房者,20平方米则以介于廉租住房与公房之间的租金出租给对方,产权分别由住户和政府共同拥有。住户有了购买其余20平方米能力的时候,再买下其产权。

  截至目前,该市已有436户困难家庭享受到了“共有产权、租售并举”带来的实惠。孔德平表示,泰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租售并举模式将进一步扩大受益面,全市范围内将每年建成500套“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重点解决人均收入700元以下的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今后,该市建造的“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将占经济适用住房总数的12%%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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