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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5-08-25,来源:中国建材-商业资讯,作者:

e0商标之争续:莱茵阳光地板将圣象送上法庭

    2006年1月8日,2005年已经闹得业界沸沸扬扬的圣象集团和莱茵阳光E0商标的归属问题又有了最新的进展。莱茵阳光致信新浪房产家居称已经正式起诉圣象集团。以下为,莱茵阳光公司致信新浪房产家居全文:

  新年伊始,中国地板行业围绕莱茵阳光地板与圣象的E0商标知识产权纠纷再次风起云涌——全球最大、始于1897年的专业强化地板制造商德国柯诺旗下品牌莱茵阳光运动型地板一纸诉状将国内地板品牌圣象告上法庭,这也将是圣象继前不久因涉嫌散布虚假广告和不正当竞争遭遇大自然地板司法诉讼的{TodayHot}“梅开二度”。  据悉,拥有E0商标的莱茵阳光地板在前段时间配合工商强力维权后,最终作出了用法律维护自身商标权的选择。据莱茵阳光地板公司的负责人介绍,他们已于日前正式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方圣象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269万元。记者从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获得证实,该院于2006年1月6日已正式受理此案。不久,原、被告双方将对簿公堂。  莱茵阳光地板E0商标维权“三部曲”  拥有E0商标的莱茵阳光地板在整个维权行动中奏响的是很有节奏的“三部曲”。  2005年10月31日——2005年12月23日,第一步:可概括为“维权呼吁”阶段。其间,莱茵阳光地板于10月31日在京召开E0商标维权宣言新闻发布会,呼吁涉及侵犯其E0商标权的企业停止侵权,并用律师函件的方式书面告知相关企业,由于圣象在莱茵阳光维权宣言发布之前,大量使用与莱茵阳光所拥有的E0商标近似的E0标识,因此,可以说圣象是莱茵阳光地板维权呼吁的主要对象。11月2日,在遭到圣象对E0商标的“炮轰”后,莱茵阳光地板依然“温柔付出,坚强面对”。12月21日莱茵阳光通过新闻媒体发表文章《莱{HotTag}茵阳光地板恳请圣象停止E0商标侵权》,希望圣象地板尊重并停止侵犯莱茵阳光地板的知识产权。  2005年12月23日——2006年1月9日,第二步:“鸣枪示警”阶段。在长时间呼吁和多方协调无望的前提下,莱茵阳光地板配合工商执法部门对圣象部分侵权产品进行了查封。  2005年1月9日后,第三步:进入“法律维权”阶段。   莱茵阳光质疑圣象为何闪烁其辞?  在E0商标事件中,相对莱茵阳光地板层层推进,按常理出牌的的维权行动,圣象对E0商标前后不一、一波三折的表态似乎更显得可圈可点,并充满戏剧悬念。  2005年10月31日莱茵阳光地板宣布将E0商标收入囊中,祭起维权大旗之前,圣象分别于2005年10月19日在《每日新报》发表题为《打造圣象E0健康品牌用标准赢得国际市场》的文章及2005年10月28日《中国商标专利网》上发表题为《圣象申请注册E0健康商标》的文章,文章援引圣象市场部经理王晓宇的话说,将企业先进的技术、执行标准注册成为商标是国际知名品牌的普遍做法。就如同“ Intelinside”是高性能计算机的代表,“ centrino”是迅驰移动计算技术最新的代表,具有国际行业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都为他们的核心技术注册了相应的技术品牌。圣象 E0则将成为“国际至高健康家居标准”的代表。10月28日《中国商标专利网》上的文章《圣象申请注册E0健康商标》还披露,圣象副总裁郭辉在圣象十周年庆典会上表示,圣象于日前已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E0健康商标的注册申请,国家工商总局也已受理。  2005年11月2日,也就是莱茵阳光发表维权宣言后的第三天,圣象玩起了“川剧变脸”。在其策动下,一场E0商标的“声讨会”在京举行。于是,莱茵阳光地板的E0商标在这次会上被专家们批驳得“体无完肤”。事后,有人将圣象不顾前后矛盾的“变脸”戏称为“利则趋之,害则避之。”似乎在瞬息万变的商战中,圣象的临阵“变卦”好像情有可原。但也有媒体对此举进行了直言不讳的针砭——《北京现代商报》记者吴厚斌先生撰文指出,“认为注册“E0”商标符合国际惯例的圣象在“莱茵阳光”宣布“E0”成为其注册商标之后,竟然约请专家、律师“声讨”彭鸿斌“侵犯公共权益标志”,这就具有极大的讽刺意味儿:我注册就合理合法,你注册就侵犯公权?这也太霸道了吧!”  更让人奇怪的是,继2005年11月2日在E0商标事件中“改头换脸”的圣象再次爆出冷门,11月5日的《中华建筑报》上赫然刊发了一篇题为《国家工商局正式受理圣象E0健康商标注册申请》的文章,文章内容与2005年10月19日的《每日新报》的《打造圣象E0健康品牌用标准赢得国际市场》如出一辙。2005年11月21日,圣象又在《地板专家》杂志上又发表了类似11月5日的文章,并进一步指出E0级将加上TM标记,TM即商标。  对此,有业内人士说,圣象对莱茵阳光地板的E0商标从“吹捧”到“炮轰”再到在“吹捧”,其朝令夕改、重重不一的表态,真让人感觉他们在玩迷踪拳,而圣象高层也从未通过媒体对此事作任何解释说明。  当然,不管圣象曾经对莱茵阳光地板的E0商标作何褒贬,今天的莱茵阳光为维护其商标权,已经将圣象推到了法律的PK台上,相信面对威严的法官,一切都将水落石出,真相大白!  莱茵阳光称知识产权不容践踏  莱茵阳光地板在此次E0商标维权行动中,从有理、有节的层层推进到最后的诉诸法律,其维护知识产权的坚定决心可见一斑。  莱茵阳光地板的营销负责人杨志明先生表示,莱茵阳光地板是最前沿的第五代强化地板——运动型地板,它的制造商德国柯诺始创于1897年,是全球最大、产销量连续十年遥遥领先的专业强化地板制造商,莱茵阳光运动型地板先后荣获全国十大放心品牌、2005中国精装楼盘最受欢迎建材品牌、2006最具科技含量地板产品等多项殊荣。今年,莱茵阳光运动型地板率先荣获国家地板、基材sinhua双免检。作为全球最大的跨国木业集团旗下品牌,我们的定位就是要致力于缔造国际健康地板品牌,因此,其品牌形象不容污损,E0商标作为莱茵阳光的自主知识产权,绝不容任何企业践踏。  杨志明先生说,在立足国内市场,迈向国际舞台的征程中,莱茵阳光始终将知识产权的开发和保护作为品牌发展的重要举措,我们认为,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如果产品不具备相关的知识产权,在市场竞争中,难免遭遇两种尴尬:一是你在产品上体现出的智力成果会很快被人剽窃,你的产品会很快被“克隆”并在市场上低价满天飞,你的市场可能在一夜之间被人蚕食瓜分。其二,由于你有意无意中推出自己的新产品却忽视了知识产权的保护,突然有一天,你却收到法院侵犯知识产权的传票,因为竞争对手早就拥有这项技术并注册了知识产权保护。  杨先生说,莱茵阳光地板在不断的产品及价值创新的同时,始终将知识产权的保护放在与开发创造新品同等重要的位置上。他说,目前莱茵阳光已成功开发出林海物语系列、他加她系列、森呼吸F0系列、运动步道、运动赛道、彩虹步道等多项独创性产品,并同时拥有五十多项专利及百余项知识产权。  温家宝总理曾说,未来世界的竞争将是知识产权的竞争,知识产权将成为企业发展的命脉。因为,企业的创新产品只有穿上知识产权这件“世界通行”的“保护甲”,才可能在国际竞争的舞台上避免“遭人剽窃”,甚至“被人殴打”的尴尬,从而在国际经贸往来中如鱼得水。  显然,莱茵阳光地板举起法律的利器维护E0商标权的做法,无疑将给同行在知识产权的开发与保护提供了一面镜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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