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尼斯大力倡导节能和开发再生能源
突尼斯8日举行能源宣传日,呼吁节约能源和开发再生能源。
突尼斯负责再生能源的国务部长拉达.米斯巴哈在宣传日上发表讲话强调,{TodayHot}合理消费能源和开发再生能源是突尼斯今后一个阶段减少能源短缺的一个根本选择。他说,突尼斯在降低耗能大户--工业和交通领域的能耗方面作出了巨大能力。目前,每1000第纳尔(约750美元)产值耗能0.36吨当量石油。 米斯巴哈指出,突尼斯制订的2005-2008年节能和开发再生能源计划内容包括优先发展节能和使用再生能源的企业,加大节能宣传力度,增加国民的节能意识。该计划的目标是在这期间节约94万吨当量石油。 突尼斯目前日产石油约6万桶,从2000年开始从国外进口石油特别是石油制品。近年来,突尼斯加大在能源领域的投资力度,用于石油勘探、兴建炼油厂、发电厂和开发再生和替代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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