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筷子不征豪宅”豪宅征收税费暂存困难
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人士日前表示,新的房产税可能对闲置房屋、高档豪宅征收较高的税费。其理由是:现在的房地产税收不尽合理,既有多收的又有少收的。 新的税收办法好不好,合不合理先不说。咱觉得这个新税收的理由说得语焉不详,让人听得一头雾水。税收不合理,为什么就要收闲置房屋和高档豪宅的{TodayHot}税呢?这里面前因后果的链条又是什么呢?既然有的多收了、有的少收了,为什么解决的办法是多收税而不是减免呢? 税收的实质是国民收入的再分配,现代国家的税收合法性,在于它可以理解为公民与国家之间的一种契约。如何收税、收多少税、什么时候增减,都必须经过公民代表的同意。其过程也应是公开、透明的,应该给大家都交代个清楚明白。宪法既然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权,税务部门就应起码说清收税的缘由,哪怕他们是在向富豪征税。 税收在某种意义上是调节社会贫富差距的手段,从这点意义上说咱支持对豪宅征税。但是,不能因为是对富人征税,就忽视甚至淡忘税收的基本原则。说不清来由的征税,即使它带有再浓的“均贫富”色彩,也得不到理性的喝彩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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