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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5-08-25,来源:中国建材-商业资讯,作者:

正品抛光砖冒黑斑 消费者获赔

     各自花了数千元购买的“正品”出现质量问题,经销商却称“正品”没有质量保证,拒绝赔偿。经过工商部门调解,这起历时半年多的质量纠纷终于得到解决,3名消费者从商家那里获得总共18500元的{TodayHot}赔偿金。    去年五六月份,瑞安的蒋先生、曾先生和市区江滨路的谢女士在仙岩镇下林村的某经销店购买了广东恒诺陶瓷有限公司出产的抛光砖,标签上的“品级”一栏注明是“正品”。当时该经销店说,“正品”就是有不明显瑕疵的合格品。    不久,蒋先生、曾先生和谢女士均发现家里铺设的抛光砖出现了明显的黑斑,且日渐扩散,用经销商提供的专用药水也无法清洗。据装修师傅说,这是因为抛光砖质量不过关,吸附地下的水泥所致。消费者要求商家全额赔偿,但商家却以事先已告知“正品”有瑕疵为由,拒绝了消费者的要求。双方交涉半年多,依然悬而未决。今年“3·15”期间,3名消费者向工商部门投诉。    该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马上与广东恒诺陶瓷有限公司取得联系,该公司派了代表赶到温州解决此纠纷。执法人员认为,虽然商家已告知消费者这些抛光砖存在瑕疵,但没有明确告知所谓的“正品”就是没有质量保证的二等品,也没有告诉消费者这类产品将可能出现的具体问题,因此,消费者是在还没有完全获知商品真实信息的情况下购买的,由此导致的各种损失应由商家来承担赔偿责任。经过调解,最后曾先生和谢女士各获赔5500元,蒋先生家因返工工程较大而{HotTag}获赔7500元。    按照国家标准,陶瓷制品的品级分类只有合格品和不合格品两种,但在陶瓷品行业内,则把合格品称为优等品,而把不合格品细分为正品(又称一等品)和合格品两种,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陶瓷制品时,不要被所谓的“正品”、“合格品”误导,一定要注意辨别区分,正确选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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