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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5-08-25,来源:中国建材-商业资讯,作者:

洛玻今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对关于选举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的表决中,董事候选人王捷先生未获得通过。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二零零六年四月十日上午九时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本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了二零零六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下称"股东大会"),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人,代表股份数为646,436,998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2.35%,其中非流通股共计400,000,000股,流通股共计246,436,998股,符合《中华人民共{TodayHot}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要求。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宝瑛先生主持。

  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普通决议案:

  一、选举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

  1、关于对董事候选人刘宝瑛先生的选举获得通过:

  同意:402,960,000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40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流通股股东同意2,96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2、关于对董事候选人朱雷波先生的选举获得通过:

  同意:402,960,000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HotTag}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40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流通股股东同意2,96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3、关于对董事候选人张少杰先生的选举获得通过:同意:402,960,000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40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流通股股东同意2,96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4、关于对董事候选人朱留欣先生的选举获得通过:

  同意:402,960,000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40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流通股股东同意2,96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5、关于对董事候选人姜宏先生的选举获得通过:

  同意:402,960,000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40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流通股股东同意2,96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6、关于对董事候选人丁建洛先生的选举获得通过:

  同意:402,960,000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40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流通股股东同意2,96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7、关于对董事候选人王捷先生的选举没有获得通过:

  同意:2,960,000股;反对:400,000,000股;反对的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

  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反对40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0股。

  流通股股东同意2,96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8、关于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席升阳先生的选举获得通过:

  同意:402,960,000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40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流通股股东同意2,96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9、关于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董超先生的选举获得通过

  同意:402,960,000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40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流通股股东同意2,96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10、关于对独立董事候选人郭爱民先生的选举获得通过:

  同意:402,960,000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40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流通股股东同意2,96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11、关于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战营先生的选举获得通过

  同意:402,960,000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40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流通股股东同意2,96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对空缺的一名董事,本公司将尽快召开股东会补选。

  二、选举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出任的成员。

  1、关于对监事候选人陶善武先生的选举获得通过:

  同意:402,960,000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40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流通股股东同意2,96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2、关于对监事候选人宋飞女士的选举获得通过:

  同意:402,960,000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40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流通股股东同意2,96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3、关于对独立监事候选人李静宜女士的选举获得通过:

  同意:402,960,000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40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流通股股东同意2,96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4、关于对独立监事候选人顾美凤女士的选举获得通过:

  同意:402,960,000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40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流通股股东同意2,96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三、决定新任董事的报酬

  同意:402,960,000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40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流通股股东同意2,96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四、决定新任监事的报酬

  同意:402,960,000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40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流通股股东同意2,96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以上为本公司二零零六年第二次股东大会之决议,本次股东大会,由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委托河南九都律师事务所孙?律师担任点票监察员,检查了整个表决的点票过程,本公司已按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投票指示如实行事。

  本次股东大会由河南九都律师事务所孙?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承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王捷

  洛阳二零零六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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