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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5-08-25,来源:中国建材-商业资讯,作者:

重庆经济房瘦身单户建筑面积不得大于100平米

    颇受市民质疑的重庆经济适用房标准终于有所调整。近日,重庆市修订了《重庆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今后重庆市的经济适用房单户建筑面积将不得大于100平方米,与老标准相比,降幅高达50平方米,《办法》同时明确只有六类人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     据记者了解,重庆市近几年审批下来的经济适用房项目,每年只有10个左右。尽管经济适用房项目不多,但违规问题却较为突出。   重庆市物价局房地产价格处官员介绍,从目前掌握到的情况看,2002年以来开工建设的项目中,至少有15%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存在违规。很多经济适用房动辄180平方米,甚至是200平方米复式豪宅,即使以《办法》的旧标准衡量的(单户最大建筑面积不得大于150平方米),其建筑面积也远远超标。   重庆市开发办副主任尹国均称,新《办法》对经济适用房的面积进行了“瘦身”:单体项目平均每户建筑面积不得大于60平方米,{TodayHot}单户最大建筑面积不得大于80平方米;小区项目平均每户建筑面积不得大于80平方米,单户最大建筑面积不得大于100平方米。   尹国均表示,以后重庆市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市物价管理部门会同市建设、房屋管理等部门,按“保本微利”原则确定房产价格并向社会公示。   尹国均告诉记者,新《办法》扩大了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人群范围,重庆市主城区的旧城改造、重点工程建设所需的拆迁安置房、农转非安置房也将纳入经济适用住房统一管理。   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副局长蒙毅表示,针对“国六条”细则,重庆市将出台相关措施,侧重加大对中低档房、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用地供应量,在土地划拨、税费等政策上给予更多的优惠,吸引和鼓励开发商开发中低档、中小户型的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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