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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5-08-25,来源:中国建材-商业资讯,作者:

玻璃熔窑用熔铸氧化铝耐火制品

标准名称 玻璃熔窑用熔铸氧化铝耐火制品
标准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标准号 JC494-92
标准发布单位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发布
标准发布日期 1992-09-14发布
标准实施日期 1994-02-01实施
附图 图1; 图2; 图3; 图4;
标准正文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玻璃熔窑用熔铸氧化铝耐火制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玻璃熔窑用熔铸氛化铝耐火制品(以下简称制品)。 2 引用标准 GB2997致密定形耐火制品显气孔率、吸水率、体积密度和真气孔率试验方法 GB5072致密定形耐火制品常温耐压强度试验方法 GB5989致密定形耐火制品荷重软化温度试验方法(示差-升温法) GB7320耐火制品热膨胀试验方法 GB10204玻璃熔窑用耐火材料静态下抗玻璃液侵蚀试验方法 GB10325耐火制品堆放、取样、验收、保管和运输规则 GB10326耐火制品尺寸、外观及断面的检查方法 GB/T14351熔铸氧化铝耐火材料化学分析方法 YB4015玻璃熔窑用耐火制品试验的制样规定 YB40l6玻璃熔窑用耐火制品抽样和验收方法 JC493 玻璃熔窑用熔铸锆刚玉耐火制品 3 术语 本标准所用术语参见JC493附录A的规定。 4 分类 4.1品种 4.1.1制品按其晶相组成分为两个牌号,见表1。 表 1 ━━━━━━━━━━━┯━━━━━━━━━━━┯━━━━━━━━━━━ 制品名称代号 │ 牌 号 │ 主 晶 相 ───────────┼───────────┼─────────── │ M │ α和β刚玉 RA ├───────────┼─────────── │ H │ β刚玉 ━━━━━━━━━━━┷━━━━━━━━━━━┷━━━━━━━━━━━ 4.1.2制品按其浇铸方法分为四种类型,见表2。 表 2 ━━━━━━━━━━━┯━━━━━━━━━━━━━━━━━━━━━━━━ 型 号 │ 说 明 ───────────┼──────────────────────── PT │ 普通浇铸,图1 ───────────┼──────────────────────── QX │ 倾斜浇铸,图2 ───────────┼──────────────────────── MS │ 密实浇铸,图3 ───────────┼──────────────────────── WS │ 无缩孔浇铸,图4 ━━━━━━━━━━━┷━━━━━━━━━━━━━━━━━━━━━━━━ 4.2制品的形状和尺寸由供需双方商定 4.3制品标记 4.3.1制品标记由制品名称代号、牌号、型号和本标准号组成。 4.3.2标记示例 主晶相为α和β刚玉(M),倾斜浇铸的熔铸氧化铝(RA)制品标记为: RAM·QX JC 494 5 技术要求 5.1制品的理化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 5.2制品的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 5.3预组装配套制品组装后砖缝宽度不得大于1mm,异型制品和表面不经机械加工的制品 的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由供需双方商定。 表 3 ━━━━━━━━━━━━━━━━━━━━┯━━━━━┯━━━━━━━━━━━ │ │ 指 标 项 目 │ 单 位 ├─────┬───── │ │ RA-M │ RA-M ────┬───────────────┼─────┼─────┼───── 化学 │ AL2O3 ≥│ │ 93.5 │ 92.0 ├───────────────┤ ├─────┼───── 成分 │ Na2O ≤│ % │ 4.0 │ 6.5 ├───────────────┤ ├─────┼───── │Fe2O3+TiO2+SiO2+CaO+其他≤│ │ 2.5 │ 1.5 ────┴───────────────┼─────┼─────┼───── 致密部分体积密度 ≥│ g/cm[3] │ 3.30 │ 3.10 ────────────────────┼─────┼─────┼───── 常温耐压强度 ≥│ MPa │ ─ │ 30 ────────────────────┼─────┼─────┼───── 荷重软化开始温度(0.2MPa) ≥│ ℃ │ ─ │ 1700 ────────────────────┼─────┼─────┼───── 静态下抗玻璃浸蚀(普通钠钙玻璃,1350,48h)≤ mm/24h │ 0.30 │ ─ ────────────────────┼─────┼─────┴───── 热膨胀率 │ % │实测数据在质量证明书注明 ────┬────────────┬──┼─────┼─────┬───── │ PT,QX │ │ │ 3.00 │ 2.80 ├────────────┤ │ ├─────┼───── 容 重 │ MS │ ≥ │ kg/dm[3]│ 3.10 │ 2.90 ├────────────┤ │ ├─────┼────── │ WS │ │ │ 3.20 │ 3.00 ━━━━┷━━━━━━━━━━━━┷━━┷━━━━━┷━━━━━┷━━━━━━ 表 4 mm ━━━━━━━━━━━━━━━┯━━━━━━━━━━━━━━━━━━━━━━━ │ 指 标 项 目 ├──────────┬──────────── │ RA-M │ RA-H ─────┬─────────┼──────────┴──────────── │ ≤600 │ ±2 尺寸偏差├─────────┼──────────────────────── │ >600 │ ±4 ─────┼──────┬──┼─────────────────────── │ 直角度 │ │ 2 ├──────┤ ≤ ├─────────────────────── │ 平整度 │ │ 2 ├──┬───┴──┼─────────────────────── │缺角│ 浇铸面 │ 深度30,不超过3处 外观质量 │ ├──────┼─────────────────────── │缺棱│ 工作面 │ 不允许 ├──┼──────┼─────────────────────── │ │ 宽度≤0.50│ 长度不超过所在面宽度的1/2,允许3条 │ ├──────┼─────────────────────── │ │宽度0.51 ̄1.0 长度不超过所在面宽度的1/3,允许2条 │裂纹├──────┼─────────────────────── │ │宽度>1.0 │ 不允许 │ ├──────┼────────────────────────── │ │跨棱裂纹 │允许跨越1条棱,长度不超过所在面宽度的1/3,允许1条 ├──┴──────┼─────────────────────────── │ 表面附着物 │ 不允许 ━━━━━┷━━━━━━━━━┷━━━━━━━━━━━━━━━━━━━━━━━ 6 试验方法 6.1化学成分按GB/T14351分析。 6.2致密部分体积密度按GB2997测定。 6.3常温耐压强度按GB5072测定。 6.4荷重软化开始温度按GB5989测定。 6.5静态下抗玻璃液侵蚀按GB10204测定。 6.6热膨胀率按GB7320测定。 6.7容量的测定 用感量小于0.1kg的磅秤称量制品,并按下式计算: m r=── V 式中:r──制品容重,kg/dm[3]; m──制品质量,kg; V──制品体积,dm[3]。 结果表示至小数后2位。 6.8制品的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按GB10326检查,其中直角度按4.6条规定检查,平整度 按4.5条检查。 7 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制品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两类。 7.1.1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第5章所列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定期检验两次。必要 时,经供需双方商定,可增加其他检验项目。 7.1.2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容重和化学成分。必要时,经供需双方商定,可增加其他 检验项目。 7.2组批与抽样 制品以交货批为一批。容重、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逐块检验。每批中任取1块,按YB 40l5规定制样,制备YB4016表2相应项规定的试样量,用于理化性能的检验。化学分析用 试样可以从熔体留样中制备。 7.3判定规则 7.3.1每块制品的容重、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都符合表3和表4中的规定,则该块制品合 格,否则为不合格。 7.3.2理化性能检验结果应符合表3相应项的规定,其中体积密度和常温耐压强度每个试 样测定结果都符合表3规定,则该批制品合格。若有任一项不合格,应抽取双倍样品,制? 进行复验(化学分析若采用熔体试样,则用备用样),如仍有试样不合格,则该批制品不 合格。 8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8.1标志 8.1.1在制品的工作面上应标有制品标志,制品标志应包括以下内容: a.制造厂名或商标; b.制品标记; c.公称尺寸; d.质量; e.编号(制造日期、批号或出厂日期)。 8.1.2标志示例 RAM,pT JC494制品,单重23lKg,公称尺寸300mmX400mmX600mm,编号881304标记 8.2 包装 8.2.1制品采用托包装,每个包装中制品总质量不超过2t。 8.2.2如需特殊,由供需双方商定。 8.2.3每个包装应标有怕湿、小心轻放标志。 8.3 运输、贮存 制品的运输、贮存应符合GB10325的规定。 8.4 质量证明书 制品出厂时应附有生产厂质量监督部门签发的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a.供方名称或商标; b.需方名称; c.发货日期; d.合同号; e.制品标记、单重、尺寸、编号; f.批号、数量; g.检验报告。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耐火材料研究所提出并技术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耐火材料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存、李鹏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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