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行业资讯新闻 人工客服公众号
建设工程资讯新闻
新闻时间:2015-08-25,来源:中国建材-商业资讯,作者:

济南昨起运行网上房地产管理系统

  今天起,济南市的新建商品房将全部实行网上销售,期房预售、现房买卖、房地产开发相关审批均在网上进行。市建委有关负责人称,此举将提高我市商品房交易信息透明度,打击不良开发商囤积炒房行为。     今天,市建委发布通知,宣布从8月1日起实行新建商品房网上销售。本市市区内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高新、长清区规划区域内的商品房开发项目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明、预(销)售审批和商品房销售,均须登录市建委的官方网站济南建设网(www.jncc.gov.cn)或济南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www.jnfdc.gov.cn)房地产开发与网上销售管理系统进行。     开发商卖房子网上申请     按规定,开发商申请商品房预售及现房销售备案前,应先通过网上房地产管理系统填报商品房项目相关信息,并根据申请事项向市政府审批大厅建委审批窗口提交相关资料。     记者注意到,市建委要求开发商提供的资料非常全{TodayHot}面,如开发商必须提供土地使用证、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权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必须证件。其中,期房预售还须提供工程建设投资达到25%以上的证明。     在现房销售中,开发商则还须提供商品房质检验收备案证明、商品房配套设施综合验收备案证明、有资质的测绘机构提供的商品房面积实测报告、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等。     商品房销售价格网上公布     据介绍,市建委受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备案申请后,通过管理系统复核商品房项目信息填报情况,进行网上审批。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现房销售备案证明后,市建委官方网站“网上楼市”栏目将对这些开发商的楼盘相关信息进行公布。     记者注意到,届时网上公布的楼盘信息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房销售备案证明的主要内容,包括预售许可证号或备案号,开发建设单位名称、楼盘名称、楼盘坐落、房屋类别、可销售面积等;商品房的楼盘表,包括总的单元(套)数,以及每单元(套)的部位、结构、面积等测绘结果;房地产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商品房销售示范合同文本、定金合同文本;商品房拟销售平均价格。     而此前,商品房销售的平均价格大多不对外公开。     市民买房到网上签合同     今后,济南的新建商品房对外销售,均须在网上进行,而市民如果要买房,也必须到网上签订房产买卖合同。     按程序,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买受人就可销售的房屋{HotTag}协商拟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定金合同的相关条款。经双方当事人确认后,通过网上房产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定金合同的内容,买受人自行设置密码,合同文本网上提交后,合同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房地产开发企业联机打印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定金合同,并与购房人共同在书面合同上签名(盖章)。     其中,定金合同文本由系统即时完成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由房管部门完成备案,并由现行备案方式逐步过渡到网上即时备案。     市民买房的合同提交后,商品房楼盘表随即标明该单元(套)商品房已销售或预定。     据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示范文本及定金合同文本,由市建委和市工商局联合制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定金合同文本基础上修订调整的,应当向市工商局备案后再提交市建委进行网上公示。     开发商不得拒售网上公布房源     市建委特别提请市民注意:商品房拟销售均价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时或办理现房销售备案时在网上操作系统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调整其商品房销售均价的,应即时在网上操作系统中进行变更。     凡已在网上公布的可供销售的商品房,购房人要求购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房销售备案证明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预订、预约等方式进行销售活动。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预订人签订定金合同后,应在规定时间(15天)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超过规定时间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定金合同自动注销,网上操作系统商品房楼盘表恢复显示该套商品房为可销售房源。定金合同网上提交后,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合同主体不得变更。     在售楼盘也要入网销售     除新建商品房全部纳入网上销售系统外,目前在售的楼盘也须入网销售。     按市建委的规定,已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已取得现房销售备案证明的未售完的楼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2006年8月1日至8月3日内到市建委领取《在售房屋入网认证表》,企业通过管理系统在线填写资质、项目信息,由市建委分批安排时间(入网截止时间),持相关资料办理入网销售手续。     在售楼盘申请入网时,开发商必须提供楼盘已售、未售部分的详细清单列表。     开发商不良卖房将在网上曝光     据介绍,我市网上房地产管理系统运行后,有关房地产开发管理的各项业务均从网上进行,凡不通过网络申请、申报的,不予办理相关许可事项,新建商品房的销售合同需从网上联机打印。     市建委有关人士称,推行商品房网上销售,可防范开发商无证售房、一房多售、重复抵押、虚假宣传等欺诈行为,保证商品房销售公开透明。     市建委同时告诫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地通过网络填报有关企业数据、经营信息和统计报表,主管部门将定期检查并公示各企业的系统使用情况。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加强自律,凡有违反诚信承诺以及有不良销售行为的,将予以网上曝光,并载入该企业的信用档案,停止其销售行为。

工程造价期刊山东省工程造价期刊济南市工程造价期刊
文章字数:2969
点击数:1933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