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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5-08-25,来源:中国建材-商业资讯,作者:

依法管理规划先行三成土地划为饮用水源保护区

依法管理规划先行   三成土地划为饮用水源保护区   深圳饮用水源保护措施的顺利实施,与多年来我市制定了一系列水环境保护规划、法规密不可分。   深圳水库作为深港两地人民的“水缸”,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开展《深圳水库污水截排规划》。市环保等部门还拟就了西丽水库、铁岗水库和石岩水库整治规划,龙岗河、坪山河、观澜河污染治理规划及《珠江流域(深圳)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深圳市治污保洁工程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工程和管理措施相继出台。{TodayHot}     目前,市环保部门在已有这些规划和方案的基础上,从深圳市乃至珠江三角洲大范围的经济、社会和自然环境整体性出发,审视解决深圳市水环境问题的特殊需求,还拟定了深圳市水污染控制长远战略,完成了《深圳市水污染控制规划》初稿。该规划将为深圳市水环境的改善、保护和建设,系统地提出总体战略目标和具体规划方案。   深圳还充分利用1992年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授权这一优势,先后颁布实施《环境保护条例》、《饮用水源保护条例》、《水资源管理条例》、《深圳市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等一系列水环境保护的地方法规,初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切合深圳实际的饮用水源保护的法规体系框架,为依法管理水环境奠定了良好基础。在众多法规中,2001年10月修订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全面细致地规定了深圳市饮用水源保护基本原则、管理体制、管理制度,为饮用水源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 {HotTag}  1992年,我市颁布了《深圳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对重要的饮用水源地进行划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1995年重新划定水源保护区后,我市又在2000年对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进行修编,经省政府批准后颁布实施。目前,我市约30%的土地被划为饮用水源保护区,共划分水源保护区27个,总面积594.70平方公里。   近两年,我市按照“产业服从规划、规划服从环保”的原则,以流域水质改善为目标,又划定了近1000平方公里的基本生态控制线,编制了深圳、西丽、铁岗、石岩、松子坑等五座水库的水源保护区法定图则,并逐步将一级水源保护区土地征为国有。这使饮用水源保护区成为“生态高压线”内最为“高压”的区域。   不仅如此,我市还设立了相关的专门水源保护机构或部门。1993年深圳就成立东深水源保护办公室,加强了深圳水库流域的统一管理。深圳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对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环境监察,其他各区也陆续成立了由环保部门直属的水源保护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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