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实行建筑、安装、装饰工程类别鉴定制度
自8月1日起,我市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开工的建筑、安装、装饰工程实行类别鉴定制度。 各发包单位要在工程招标前(不实行招标的工程在办理开工报告前),持计划批文、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设计图纸,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莱芜市建筑工程类别鉴定书》。它的实行将对规范我市建筑工程施工承、发包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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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8月1日起,我市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开工的建筑、安装、装饰工程实行类别鉴定制度。 各发包单位要在工程招标前(不实行招标的工程在办理开工报告前),持计划批文、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设计图纸,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莱芜市建筑工程类别鉴定书》。它的实行将对规范我市建筑工程施工承、发包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