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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质监系统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深入开展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质检执[2008]80号),及3月4日在区局召开的全区质监系统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会议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成果,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链条、监管体系和监管网络,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市局决定,从今年3月份起到明年年初,在全市范围内对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汽车配件、絮用纤维制品、人造板、装饰材料、洗涤用品等十类重点产品分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其中,家具等前五类为第一批整治重点产品。     一、总体要求     围绕家具等五类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主要质量问题,突出安全类指标,开展有针对性的整治。通过专项整治,取缔一批产品制假制劣窝点,关停一批无证生产加工企业,吊销一批问题严重、不符合生产许可、强制性认证条件的企业证照;切实解决家具等五类产品中甲醛、苯、重金属、有害芳香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问题。进一步完善巡查制度,掌握产品质量实情,实施动态监管。进一步强化生产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进一步改进监管手段,加快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产品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起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实现全过程监管,使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有明显提高。保护和扶持一批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宣传一批质量管理先进、产品质量稳定的企业典型。力争使我市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得到明显好转,同时,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声势,树立质监部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形象,树立一批重质量、讲诚信的企业典型和国产产品的良好形象,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重点产品,是指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汽车配件、絮用纤维制品、人造板、装饰材料、洗涤用品等十类产品,其中,前五类列入第一批整治的重点产品,整治时间3月到10月; 重点单位,是指有过质量违法记录、消费者投诉、媒体曝光、通报和召回、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不健全或运行无效以及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和生产加工假冒伪劣产品的黑窝点; 重点区域,是指家具等五类产品的集中产区。全市重点区域待调查摸底工作完成后,另行发布。     二、整治工作目标     到8月底,玉林市质监系统必须对全区家具等五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     1、100%摸清底数、建立质量档案。由质量科牵头负责,责任人:市局陈显莉,各县(市)局局长。     2、备案的企业标准100%进行复审。由标准化科牵头负责,责任人:市局朱陆峰,各县(市)局局长。     3、属于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管理的产品100%取证。分别由质量科牵头负责,责任人:市局陈显莉,各县(市)局局长。     4、新获证产品100%监督抽查一次。由质量科牵头负责,责任人:市局陈显莉,各县(市)局局长。     三、整治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整治重点     1、家具     (1)重点查处使用无证产品和不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等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木材、人造板、胶粘剂、木器涂料等原辅材料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甲醛释放量、铅镉等可溶性重金属含量超标的问题。     (2)帮扶木制品及木制家具生产企业建立健全从原料、生产环节到最后成品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     2、玩具     (1)重点查处使用不合格原料、着色胶和涂料、使用说明和警示标识、认证标识不符合《玩具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和强制性认证规则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铅等重金属超标问题。     (2)严厉查处童车、电玩具、塑料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娃娃玩具等未获ccc认证生产销售行为。     (3)严格执行《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对存在危及儿童健康和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玩具实施召回。     3、服装     (1)重点查处使用不合格原辅材料生产、非法使用偶氮类染料、质量欺诈、不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甲醛含量、ph值、染料中有害芳香胺超标和染色牢度不够等问题。     (2)解决羽绒服的羽绒含量、羊绒(毛)服装的羊绒(毛)含量、婴幼儿和儿童服装的中棉纤维含量等不符合国家标准、不符合企业明示的含量和以次充好的问题。     4、油漆涂料     (1)重点查处内墙涂料中游离甲醛、铅镉等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等有害物质超标和油漆中有机挥发物、铅等重金属、苯、tdi等有害物质超标不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等违法行为。     (2)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溶剂型木器涂料,严查是否获得ccc认证,严查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违法行为。     (3)重点检查玩具、家具等生产企业使用油漆的情况,督促企业使用质量合格环保安全的油漆。     5、仿真饰品     (1)重点查处产品强度和材料厚度不符合要求的违法行为。     (2)加强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复审清理一批技术指标要求低、没有实质性约束力的企业标准,解决偷工减料生产劣质产品的问题。     (二)主要工作措施     1、摸清企业底数,建立质量档案。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开展全面清查,不留盲区、死角。对生产企业的数量、分布、生产条件、生产设备、产品执行标准、产品获证情况、产品质量状况、监督抽查情况、执法检查情况等信息一一记录在案,建立完整的生产企业质量电子档案,并及时更新和完善,为下一步的整治工作打下基础。     2、坚持质监监管“三抓手”,扎实推进整治。在对家具等五类重点产品质量的专项整治中,要坚持监管“三抓手”,即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企业原辅材料的索证索票及台账制度的建立和有效性、对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一是要检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建立,建立了是否有效的运行,是否能够持续确保企业生产的产品的质量安全性能;二是索证索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核心是可追溯。检查企业原辅材料的进厂票证齐全性、是否建立了原辅材料和产成品销售的台账及台账记录的有效性;三是加强对产品的监督抽查。重点对家具等五类产品中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指标。并对抽查结果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企业进行反馈。对抽查不合格企业要加大后处理力度,后处理率要达100%。要召开不合格产品质量分析会,督促企业做好整改工作,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质量安全要求的企业,要采取措施,使其退出此行业,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3、分类指导,培训、帮扶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企业是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在摸清企业底数,建立质量档案的基础上,质监部门要根据企业的质量状况实施分类指导和培训、帮扶,一是对质量保障能力尚差,但有希望的企业改善环境、更新设备、完善制度,提高质量控制水平,促进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的提高。二是选择生产条件较好的企业,结合中国名牌、国家免检、广西名牌、地理标志等措施,扶持好产品、好企业的发展,帮助企业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增强竞争实力。三是深入扶优扶强,加强与名优企业协作配合,完善名优企业联系制度,开展“打击假冒,保护名优”活动,扶持一批质量过硬的生产企业做大做强;按照“打击、整治、帮扶、规范、发展”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在产业集中度高的地区,特别是宣传、培训国务院《特别规定》及国家标准和相关质量监管知识,组织开展创建“优质产品生产基地”活动。     4、对产品生产实施全过程监管。对家具等五类重点产品要形成从产品设计、原辅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监管链条。一是严格准入许可。严格实施国家强制性标准,对属于生产许可证、ccc认证的产品,必须获证后方可生产、出厂、销售。二是把好产品原材料关,建立原材料进厂台帐,督促企业建立有毒有害物质控制体系,防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原材料进厂,实现所生产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三是严把生产过程关,防止不合格产品下线;四是把好产品出厂关。严格产品出厂检验,凡有毒有害物质含量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建立产品销售台账;五是推进家具等五类重点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借助于此平台实现电子监管与质监业务系统的数据交换,提高监管有效性;六是严格企业生产执行标准的监管,组织有关专家对企业生产执行标准进行全面复审和清理,对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要及时修订,重新备案。对检查清理后的企业执行标准情况进行登记,建立企业生产执行标准的档案。     5、加大处罚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全市质监部门,一是要充分行使《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现场检查、查阅复制、查封扣押等监管职权,坚决扣押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坚决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场所。二是对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无证生产、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等质量违法行为的,要坚决依法从快、从重查处,坚决铲除制假窝点,彻底摧毁其制假能力;对有毒有害物质问题严重的产品,坚决予以没收、销毁;对已售出的产品,坚决责令企业召回;对存在质量违法行为的有证有照企业、该吊销证照的,坚决依据有关程序予以吊销;对性质恶劣的、屡打屡犯的企业及窝点,坚决纳入“黑名单”进行公布。三是对于对假冒伪劣严重存在的涉及面较广、带有普遍性的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或隐患的重点区域,除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地毯式的打击查处外,还要摸清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质监部门报告,以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四是抓大案要案,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6、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持续确保产品质量安全。通过对家具等重点产品质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和区局上下联动,建立和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许可审查、认证认可、监督抽查、执法检查、日常监管等信息共享互通机制,提高质量安全应急处理能力,提高获证企业证后监管水平。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产品质量建立起有效的、动态的监控网络。二是建立健全三个机制,即质量安全预警机制、质量安全快速反应机制、生产者质量安全自律机制,使家具等五类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提高,假冒伪劣产品明显减少,监督抽查平均合格率明显提高。三是创建一批优质产品生产园区、基地,以其的带动效应,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发展,增强消费者信心,维护产品的良好声誉。四是完善标准体系。清理一批企业备案标准,对不符合国家制订产品标准的基本规定和强制性要求的,责令企业停止执行;五是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支持企业制订严于现行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促进产品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进一步提升相关产品的标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六是建立和完善索证索票、原辅材料进厂台账、产成品销售台账制度。七是进一步发挥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作用。通过培训,拓展协管员能力、提高其水平,使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剿灭在萌芽状态。     四、工作步骤     家具等五类第一批重点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时间安排从2月底开始到10月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清查建档,宣传培训阶段     2月底到3月底。主要任务是确定工作目标和任务,进行广泛动员。要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订工作方案,分解、落实整治工作目标,对专项行动进行具体部署;开展对相关人员进行整治业务培训;向有关企业宣传专项整治的内容;全面摸清全市的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底数,登记建立电子档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     4月到8月中旬。主要任务是围绕重点产品安全性质量指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一个一个企业、一个一个产品、一个一个区域抓落实,解决突出问题。4月底前要基本完成家具等五类重点产品标准的调查和复审:如是否有标准、标准的水平(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标准)、安全指标参数、标准执行如何等。不符合要求的标准要停止执行,要进行修订、重新备案,要建立家具等五类重点产品执行标准的档案。在整治期间,市局将组织对家具等五类重点产品实施全面监督检查;对新获证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市局重点产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适时派出督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适时组织召开专项整治行动的现场会,总结经验,探索和建立健全重点产品的长效监管机制。     (三)检查验收阶段     8月中旬到9月中旬。主要任务是对照本方案中的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对全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8月底前,市局完成对各县(市)局的专项整治行动的检查验收。     9月初到9中旬,做好区局对玉林市家具等五类重点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的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四)总结提高,部署新任务阶段     10月份,组织回头看,防止反弹。对已经完成的目标任务,切实巩固整治成效,扩大整治成果。     收集汇总专项整治的各种数据,总结整治成效、创新的做法、成功的经验、制定的长效监管措施等。推广先进典型,提出新的目标。在此基础上,研究部署下一步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在2007年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行动中,全市质监系统上上下下始终保持了积极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这次专项整治,是继去年专项整治行动之后,市局部署的又一次非常重要的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质监部门要继续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精神,全力以赴,再打一场漂亮的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攻坚战,并夺取专项整治行动的最后胜利。为此市局组成了以章红平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及稽查支队、质量科、标准化科和办公室等相关科室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全市质监系统部分重点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统一领导;承担全市重点产品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市局还对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补充列入今年各县(市)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的工作目标之中进行考核,落实责任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员。各县(市)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市局领导对重点区域分工联系制度(附表1)。全市质监系统确保专项整治人力、资金、技术装备等得到有效的保障。对在整治行动中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的工作人员、部门的领导,要严肃查处,这里核心讲述一下获取玉林造价信息官方电子版可访问祖国建材通(www.zgjct.com),实时更新玉林市建筑、市政、交通、园林、电力电网工程造价信息并提供PDF及Excel电子版下载,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市各级质监部门要及时主动地将专项整治有关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向当地政府作专题汇报和向有关部门通报,以赢得政府的信任支持及部门的配合。     (二)突出重点,兼顾其他。     一是要突出对家具等五类产品质量的专项整治行动,把它摆在今年质监系统工作的重中之重位置,要广泛动员、缜密部署,倾全力抓好落实,不达目的,不罢休。同时,要兼顾做好质监其他工作,全面完成质监全年工作目标,要坚持两不误、双促进;二是要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在摸清底数基础上,明确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及整治工作。同时,要兼顾不是重点区域的家具等五类产品生产企业,同样也要依照方案的要求进行整治,使其持续确保符合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     (三)创新方法,务求实效。     此次的重点产品整治行动,要大力借鉴2007年在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并不断完善和创新。各县(市)局要召开动员会,使思想及时得到统一, 要结合实际制定分解量化工作目标,使目标任务看得见、易操作。对于重点区域要下派工作组、督查组,把任务分解到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目标落实在基层,结合实际实行“一地一策”、“一品一策”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同时,这次专项整治所涉及的产品技术含量较高,要认真做好对专项整治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工作,区局将在3月12日前,请专业及管理方面的老师对质量建档、技术标准、3c、生产许可证、质量监督抽查等进行宣贯,市局相关部门人员要积极参加培训,以增强整治的有效性。     (四)依法办事,协同配合。     在此次重点产品专项整治行动中,全市质监系统各部门要严格依照《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严查处制作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产品的违法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对重大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严惩。                          本次作为一个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性整治行动,涉及质量、标准化和稽查等多部门,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局统一的部署,密切配合,协调步伐,形成合力。保障专项整治人员、资金和物资需要。各县(市)局要紧紧围绕整治工作目标,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强化区域监管,落实责任分工,形成整治合力;对跨辖区的案件,及时上报,通报有关情况,加大协查力度,严防异地作案;积极探索与金融、税务等部门合作、联手惩治不法企业和有关经营者的机制;确保工作落实等等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市局将在3月上旬前完成制定整治的宣传报道方案,加强与玉林市主流媒体的沟通,利用好广西金质网整治专栏,积极向整治专栏投稿,各县(市)局每周提供至少两篇以上的专项整治报道到市专项整治办,由市整治办汇总后报广西金质网整治专栏。充分利用县(市)地方的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做到读有文字、听有声音、看有图像,加大对开展家具等十类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的社会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件曝光、案件深度和追踪报道等形式,形成对这些产品制假售假行为的震慑。要充分发挥质监12365热线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专项整治工作。要广泛宣传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鼓励先进,引导消费。要深入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显著成效,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严格信息报送制度。     区局在3月上旬前,出台整治行动信息管理办法,对专项整治的简报、数据收集、汇总、分析、报送等进行规范,各县(市)局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按时报送信息,特别是对查处的重大案件、重大事故等信息,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和市局整治办公室。各县(市)局在每月的25日前报一次综合信息,随时报送动态信息,及时报送重要信息。综合信息、月度总结报送到市局稽查支队信箱,动态信息等宣传信息报送到市局办公室信息信箱,分别由市局稽查支队、办公室分类汇总后,报送区局整治办。市局每月对各县(市)局信息处理及报送情况进行通报。      (七)督查推进,确保落实。     为确保整治目标任务的落实,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市局将组织由熟悉业务的相关人员组成的督查组,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案件,特别是重点区域,实施交叉、暗访等方式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监督检查结果将作为各县(市)局年度考评的重要指标。同时,对于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好的,市局将组织现场会,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推广典型。市局还将对涉及面大的大案要案进行挂牌督办。各县(市)局每月25日前,要将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月度总结报市局重点产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不搞评比,但要验收,市局对工作开展好的县(市)局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较差的通报批评。     各县(市)局要于3月13日前,将贯彻区局动员部署会议的精神落实情况报市局。     3月13日前上报第一批家具等五类产品生产企业名单,3月底完成上报家具等五类产品生产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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