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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迎宾大街升级改造工程(张石高速唐县连接线升级改造工程)
BT(建设-移交)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BXJ-TX2014sg0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县迎宾大街升级改造工程(张石高速唐县连接线升级改造工程)BT(建设-移交)已经唐县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BT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工程位于唐县迎宾大街,南起南环路北至唐县收费站。
2.2 建设规模:
道路全长约3700米,规划道路为“一块板”,断面总宽60米。其中规划红线宽40米(机动车道为双向六车道,宽度为25米,两侧非机动车道宽各为3.5米,两侧人行道宽各位4米),两侧绿化带宽各10米,包括桥涵修建、雨污水、给水、天然气等配套管网建设及强弱电入地。
2.3 计划工期及投资:
建安工程费用约1.1亿元。工期:2015年6月30日完工。
2.4 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5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合格。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按照图纸建设的唐县迎宾大街升级改造工程。具体要求、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及施工图纸为准。采取建设-移交的运作模式,内容和范围征、拆、占补偿资金,可研、勘察设计等前期资金和工程费用的融资以及建设施工及项目移交。
3. 项目运作要求
本项目采用BT模式进行融资、建设。中标人应按合同要求与招标人签订《BT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在综合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应将本项目及其全部设施移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按合同规定在回购期内向中标人支付回购款。回购期24个月,从中标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计算。
中标人在项目建设期内负责对项目工程进行建设资金的融资、项目管理,并将项目工程向招标人移交,在项目工程交付招标人后在回购期内向招标人收取回购资金。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是独立企业法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融资能力,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叁级(含)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
4.2项目管理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或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市政类或道桥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类公路专业高级职称,市政或公路专业质量员1名,市政或公路专业施工员2名,市政或公路专业专职安全员2名(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类合格证书)。
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报名
5.1报名时间:2015年1月19日至2015年1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5.2报名地点: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唐县国防东路);
5.3招标文件的获取:在报名地点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4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⑴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⑵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⑶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⑷参与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名单1份
⑸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同时提供上述报名资料的复印件各1份,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未提供上述资料或资料不合格,报名将被拒绝。
6. 其他
6.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6.2 201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截止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的有关不良记录;
6.3项目负责人报名后不得擅自更换;
6.4投标人在截止至资格审查时不得存在河北省范围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6.5投标人如为河北省以外企业应自行负责外地企业进冀登记备案手续的办理,相关要求请自行向河北省建设厅查询。进冀登记备案手续自报名之日即可办理,或中标单位必须在项目开工前30日内完成,否则按照相关规定处置。
7. 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于建涛
联系电话:0312-6425375
8.2 招标代理: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晓云、薛征
联系电话:0312-6413996
传真:0312-5075325
地址:保定市莲池大街122号
2015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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