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村、五显村、和睦村、石垭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村、五显村、和睦村、石垭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已由涪发改委发[2014]35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政府,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市级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乡镇及群众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村、五显村、和睦村、石垭村
2.2项目规模及内容: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村、五显村、和睦村、石垭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管材、闸阀、减压阀、排气阀的采购(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约300万元。
2.3 项目招标内容: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村、五显村、和睦村、石垭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图册(含设计说明)的所有相关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6供货(验货)期: 365 日历天(供货以需方书面通知为准,接通知后15天到货)。
2.7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为PE管专业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
3.2 生产厂家参与投标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投标的其代理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
3.3 一个投标人只允许一个品牌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及《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人:黄老师
电 话:13658464799 电 话:023-6321072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村、五显村、和睦村、石垭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已由涪发改委发[2014]35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政府,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市级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乡镇及群众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村、五显村、和睦村、石垭村
2.2项目规模及内容: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村、五显村、和睦村、石垭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管材、闸阀、减压阀、排气阀的采购(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约300万元。
2.3 项目招标内容: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村、五显村、和睦村、石垭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图册(含设计说明)的所有相关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6供货(验货)期: 365 日历天(供货以需方书面通知为准,接通知后15天到货)。
2.7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为PE管专业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
3.2 生产厂家参与投标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投标的其代理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
3.3 一个投标人只允许一个品牌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及《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人:黄老师
电 话:13658464799 电 话:023-6321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