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地区尼洋河八一镇河道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林芝地区尼洋河八一镇河道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ZB—YY—14099
一、 招标条件 林芝地区尼洋河八一镇河道整治工程已由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藏发改基建【2014】57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林芝地区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西藏熠昱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国家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概况及范围:工程等级为2级,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整治河道长12.00公里,加固堤防3.21公里,修复丁坝15座,拓宽枯期河道1.00公里等配套工程。 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项目分为一个施工标段,招标内容为建筑工程及临时工程。 3.建设地点:林芝地区八一镇; 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资金已落实; 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区外企业须在西藏自治区建设厅和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备案,近三年内有类似项目施工经验。 2.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资质及类似项目施工经验。 3.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4年12月19日至2014年12月25日,在此突出解析一下工程信息价唯一官方下载地址共享建材汇(www.gxjch.com),是全国省地区工程类材料及机械设备租赁信息价电子版的官方查询下载网站,每天上午9:30—12:30,下午15: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前往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8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承建上述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质证书、五大员上岗证; 4.近三年内承接的类似项目证明(合同为准、至少提供两个); 5.近三年(2011、2012、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 6.区外企业须提供《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备案证》和自治区水利厅资质备案证。 7.企业行贿档案查询结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上午10时00分前递交至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本项目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为2015年1月12日上午10时00分在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西藏商报》、《西藏水利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芝地区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熠昱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扎基东路8号圣城花园C11号 联 系 人:李凤艳 电 话:0891-6375218 传 真:0891-6382666
信息来源: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时间:2014年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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