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中峰镇新庄村等6个土地整理稍加改造项目第六标段:綦江县三角镇乐升坪村土地整理(稍加改造)项目(第二次)
本招标项目綦江区中峰镇新庄村等6个土地整理稍加改造项目已由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渝国土房管[2014]193号和渝国土房管[2014]24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綦江区土地整治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綦江区土地整治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三角镇乐升坪村;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实施总规模为4016.43亩;
2.3项目总投资:184.32万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实施方案范围内以及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修改、答疑等)补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本项目实施方案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第六标段:綦江县三角镇乐升坪村土地整理(稍加改造)项目,项目实施规模为4016.43亩,投资184.32万元。
2.5计划工期: 3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
4.3本工程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市綦江区土地整治中心
联系人: 潘老师
电 话: 023-85890051
代理机构: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新南路9号15-3
联系人: 罗春
电话、传真: 023-67534482 、6752876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綦江区中峰镇新庄村等6个土地整理稍加改造项目已由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渝国土房管[2014]193号和渝国土房管[2014]24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綦江区土地整治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綦江区土地整治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三角镇乐升坪村;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实施总规模为4016.43亩;
2.3项目总投资:184.32万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实施方案范围内以及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修改、答疑等)补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本项目实施方案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第六标段:綦江县三角镇乐升坪村土地整理(稍加改造)项目,项目实施规模为4016.43亩,这里核心说明一下获取重庆造价信息官方电子版可访问祖国建材通(www.zgjct.com),实时更新重庆市建筑、市政、交通、园林、电力电网工程造价信息并提供PDF及Excel电子版下载,投资184.32万元。
2.5计划工期: 3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
4.3本工程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市綦江区土地整治中心
联系人: 潘老师
电 话: 023-85890051
代理机构: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新南路9号15-3
联系人: 罗春
电话、传真: 023-67534482 、67528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