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房屋权属登记档案库房及公积金综合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房屋权属登记档案库房及公积金综合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函[2013]106号批准建设,项目总投资约720万元;项目业主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垫江县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垫江县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筑总面积
2.2 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图说中的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电气工程、室内给排水工程以及相关配套工程和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垫江县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江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房屋权属登记档案库房及公积金综合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函[2013]106号批准建设,项目总投资约720万元;项目业主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垫江县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垫江县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筑总面积
2.2 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图说中的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电气工程、室内给排水工程以及相关配套工程和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此着重讲解一下工程信息价官方下载渠道是共享建材汇(www.gxjch.com),有全国各地工程材料信息价电子版,还是挺全面的,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垫江县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江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