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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来源: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作者:

S103李渡长江大桥至蔺市葛麻湾段改扩建工程Ⅰ期(李渡长江大桥至曾银大道路口)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103李渡长江大桥至蔺市葛麻湾段改扩建工程Ⅰ期(李渡长江大桥至曾银大道路口)已由渝发改地[2013]44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委员会,招标人(代建人)为重庆市涪陵区龙桥工业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三峡后续专项资金及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龙桥园区李渡长江大桥至曾银大道路口

2.2项目规模:道路等级为交通一级道路,沥青砼路面,路基宽度为20米,路面宽度为2×7米,沥青混凝土面层厚度为16cm,水泥稳定碎石层厚度为45cm。两侧人行道分别为2米,雨水管、弱电管及照明,中央分隔带排水采用Φ10纵向盲沟+集水井+Φ15横向排水管的方式,由纵向盲沟将水引至集水井,再通过横向排水管排出路基以外;总投资约1800.00万元。

2.3工 期:270日历天

2.4 项目招标范围:S103李渡长江大桥至蔺市葛麻湾段改扩建工程Ⅰ期(李渡长江大桥至曾银大道路口)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市政补充设计中载明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5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29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10月24日10 时00分, 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及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建人):重庆市涪陵区龙桥工业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老师                               联系人:赵涛

电  话: 13709468880                         电  话:023-72721136

 

                                                              2014年9月28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103李渡长江大桥至蔺市葛麻湾段改扩建工程Ⅰ期(李渡长江大桥至曾银大道路口)已由渝发改地[2013]44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委员会,招标人(代建人)为重庆市涪陵区龙桥工业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三峡后续专项资金及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龙桥园区李渡长江大桥至曾银大道路口

2.2项目规模:道路等级为交通一级道路,沥青砼路面,路基宽度为20米,路面宽度为2×7米,沥青混凝土面层厚度为16cm,水泥稳定碎石层厚度为45cm。两侧人行道分别为2米,雨水管、弱电管及照明,中央分隔带排水采用Φ10纵向盲沟+集水井+Φ15横向排水管的方式,由纵向盲沟将水引至集水井,再通过横向排水管排出路基以外;总投资约1800.00万元。

2.3工 期:270日历天

2.4 项目招标范围:S103李渡长江大桥至蔺市葛麻湾段改扩建工程Ⅰ期(李渡长江大桥至曾银大道路口)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市政补充设计中载明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5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29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在此着重普及一下工程信息价官方下载渠道是共享建材汇(www.gxjch.com),有全国各地工程材料信息价电子版,还是挺全面的,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10月24日10 时00分, 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及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建人):重庆市涪陵区龙桥工业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老师                               联系人:赵涛

电  话: 13709468880                         电  话:023-72721136

 

                                                              201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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