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园区虎曾西路、凤十二路(西段)、高龙大道(西段)、金十二路(南段)及四期平场工程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凤园区虎曾西路、凤十二路(西段)、高龙大道(西段)、金十二路(南段)及四期平场工程已由重庆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渝高新经投【2011】66号、【2014】46号、【2014】47号、【2014】51号、【2014】12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金凤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高新区金凤园区。
2.2 工程概况:本工程分为道路工程和平场土石方工程,具体如下:
金凤园区虎曾西路道路工程:虎曾西路标准路幅宽度
金凤园区凤十二路(西段)道路工程:起于虎曾西路,止于莲花滩河东岸。本道路工程全长
金凤园区高龙大道(西段)道路工程:起于虎曾西路,止于莲花滩河东岸。本道路工程全长
金凤园区金十二路(南段)道路工程:起于高龙大道,止于凤十二。本道路工程全长
金凤园区四期平场(梅安森基地平场)工程:位于金凤电子信息产业园高铁以南Ad12-3/01地块,整个平场区域面积为
2.3 计划工期:道路工程730 日历天,平场土石方工程 24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道路工程包括路基土石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电力工程、电气照明工程、排水工程、交通标志标线等;平场土石方工程包括挖方、填方及余方弃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各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
2.5 分包情况:不允许。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按渝建发〔2011〕130号文的规定: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书后,方可入渝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套,售后不退。由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网查询或开标当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金凤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新凤大道99号
联系人:
电话:023-61511577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68号星光协信中心3栋10-1号
联系人:聂老师
电 话:023-63082043
传 真:023-6763176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凤园区虎曾西路、凤十二路(西段)、高龙大道(西段)、金十二路(南段)及四期平场工程已由重庆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渝高新经投【2011】66号、【2014】46号、【2014】47号、【2014】51号、【2014】12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金凤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高新区金凤园区。
2.2 工程概况:本工程分为道路工程和平场土石方工程,具体如下:
金凤园区虎曾西路道路工程:虎曾西路标准路幅宽度
金凤园区凤十二路(西段)道路工程:起于虎曾西路,止于莲花滩河东岸。本道路工程全长
金凤园区高龙大道(西段)道路工程:起于虎曾西路,止于莲花滩河东岸。本道路工程全长
金凤园区金十二路(南段)道路工程:起于高龙大道,止于凤十二。本道路工程全长
金凤园区四期平场(梅安森基地平场)工程:位于金凤电子信息产业园高铁以南Ad12-3/01地块,整个平场区域面积为
2.3 计划工期:道路工程730 日历天,平场土石方工程 24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道路工程包括路基土石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电力工程、电气照明工程、排水工程、交通标志标线等;平场土石方工程包括挖方、填方及余方弃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各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
2.5 分包情况:不允许。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按渝建发〔2011〕130号文的规定: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书后,方可入渝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套,售后不退。由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网查询或开标当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金凤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新凤大道99号
联系人:
电话:023-61511577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68号星光协信中心3栋10-1号
联系人:聂老师
电 话:023-63082043
传 真:023-67631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