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园区虎曾西路、凤十二路(西段)、高龙大道(西段)、金十二路(南段)及四期平场工程施工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凤园区虎曾西路、凤十二路(西段)、高龙大道(西段)、金十二路(南段)及四期平场工程已由重庆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渝高新经投【2011】66号、【2014】46号、【2014】47号、【2014】51号、【2014】12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金凤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高新区金凤电子产业园。
2.2 建设规模:金凤园区虎曾西路道路工程:虎曾西路标准路幅宽度
金凤园区凤十二路(西段)工程:起于虎曾西路,止于莲花滩河东岸。本道路工程全长
金凤园区高龙大道(西段)道路工程:起于虎曾西路,止于莲花滩河东岸。本道路工程全长
金凤园区金十二路(南段)道路工程:起于高龙大道,止于凤十二。本道路工程全长
金凤园区四期平场(梅安森基地平场)工程:位于金凤电子信息产业园高铁以南Ad12-3/01地块,整个平场区域面积为
2.3 监理服务期:自本工程施工开始,各专业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加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满后结束。
2.4 监理范围:施工图示范围内的平场、桥梁、道路路基、路面、综合管网、电力、路灯、标志标线及其它附属设施工程等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及质量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 注册地为重庆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渝建发[2011]129号文的要求,并提供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未取得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4.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套,售后不退。不交纳此费者视为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递交时间为
5.2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的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开标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金凤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新凤大道99号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68号星光协信中心3栋10-1号
联系人:
电话:023-61511577 电 话:023-6308204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凤园区虎曾西路、凤十二路(西段)、高龙大道(西段)、金十二路(南段)及四期平场工程已由重庆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渝高新经投【2011】66号、【2014】46号、【2014】47号、【2014】51号、【2014】12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金凤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高新区金凤电子产业园。
2.2 建设规模:金凤园区虎曾西路道路工程:虎曾西路标准路幅宽度
金凤园区凤十二路(西段)工程:起于虎曾西路,止于莲花滩河东岸。本道路工程全长
金凤园区高龙大道(西段)道路工程:起于虎曾西路,止于莲花滩河东岸。本道路工程全长
金凤园区金十二路(南段)道路工程:起于高龙大道,止于凤十二。本道路工程全长
金凤园区四期平场(梅安森基地平场)工程:位于金凤电子信息产业园高铁以南Ad12-3/01地块,整个平场区域面积为
2.3 监理服务期:自本工程施工开始,各专业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加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满后结束。
2.4 监理范围:施工图示范围内的平场、桥梁、道路路基、路面、综合管网、电力、路灯、标志标线及其它附属设施工程等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及质量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 注册地为重庆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渝建发[2011]129号文的要求,并提供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未取得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4.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套,售后不退。不交纳此费者视为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递交时间为
5.2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的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开标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金凤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新凤大道99号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68号星光协信中心3栋10-1号
联系人:
电话:023-61511577 电 话:023-6308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