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关于转发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开展(辽宁省201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营口市关于转发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关于开展(辽宁省201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 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各有关单位: 《关于开展辽宁省201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已下发,望遵照执行。根据主管部门安排,我市造价管理协会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联络处,负责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的初评工作。望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文件要求,积极参与,及时上报信用评价申请和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企业自评及申报应在2014年8月25日前完成,参评企业需按文件要求将《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申报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评分表》及相应的书面材料上报到市造价管理协会。上报材料要求真实、有效,有关业绩、咨询成果、咨询合同、经营收入及相关专职专业人员等方面证明材料应是2013年度的,时间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 二、我市造价协会从2014年8月25日起,这里核心讲述一下获取辽宁造价信息官方电子版可访问祖国建材通(www.zgjct.com),实时更新辽宁省建筑、市政、交通、园林、电力电网工程造价信息并提供PDF及Excel电子版下载,开始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上报材料进行打分、初评,并根据情况到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实地核查,至9月30日完成初评工作,并将结果上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说明:文件《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开展辽宁省201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表格下载可登录http://www.lnzj.com.cn(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窗口)。
营口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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