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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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码:2014-22-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河市小仓村南北、东西规划路道路及排水工程监理已由沙河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家庄隆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沙河市小仓村南北、东西规划路道路及排水工程监理位于沙河市小仓村。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路面,承插式混凝土管。招标范围为沙河市小仓村南北、东西规划路道路及排水工程监理。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后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河北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的为本单位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申请人于2014年8月21日至2014年8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在沙河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二楼(沙河市人民街中段北侧)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8月21日至2014年8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在沙河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二楼(沙河市人民街中段北侧)购买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持申请到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办理)(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
(7)被委托人养老保险对账单、养老保险证、社保卡 (三项任意一项) 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9月9日下午2时30分,地点为沙河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沙河市人民街中段北侧)。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招投标综合网上发布。
8.招标小组
韩红、李清、梁 辉、姚晓寒、马粉英;其中韩红为招标小组组长,李清为招标人代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隆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沙河市建设工程招标事务所
地址:沙河市东环路东侧、人民大街北侧、普通店南街南侧 地址:沙河市人民大街中段北侧
联 系 人:李清 联 系 人:姚晓寒
电 话:13315900920 电 话:0319-8788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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