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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来源: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作者:

璧山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厂厂区附属设施工程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璧山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厂厂区附属设施工程已由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项目【2012】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璧山县洁源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招标人为璧山县洁源排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璧山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厂。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对厂区3443㎡的路面进行硬化处理、对大门两侧及滑坡地段新建挡土墙(2.4m高的挡土墙165.5m0.8m高的挡土墙111m)、新建360m围墙、修建485m排水沟、新建176.5m彩钢棚、新建6个花台、新建材料堆放间5间合计81㎡、增设网络中心机房及在线监测控制平台、增设网络中心机房及在线监测控制平台、增设小型水池1座和配套设备、增设厂区绿化乔木、灌木及地被等。

2.3 工程总投资:242.35万元。

2.4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璧山区生活垃圾镇填埋场渗沥液处理厂厂区附属设备施工图设计说明》中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安装设备清单的内容、绿化苗木统计表的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4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的入渝登记备案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8 月 25 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 4.5  万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 2014年 9 月 17 日 12 时 00 分开始受理,2014年 9 月 17 日 12 时 30 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开标室。(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

2014 年 8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匿名提出。

    7. 答疑时间

 2014 年 9 月 1 日 17 时 00 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bsggjy.com)、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 www.cqjsxx.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璧山县洁源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圣讯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璧泉街道观音堂                    地址:渝中区长江一路2号地产大厦2号楼11楼 

   联系人:  严佳雨      _______           联系人:于浩                          

   电话:15826194606                      电话:86592335(转8034)    传真: /                               传真:023-86592266                     

                  

特别提示:

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署名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对提供有效线索和证据的,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将立即介入调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璧山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厂厂区附属设施工程已由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项目【2012】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璧山县洁源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招标人为璧山县洁源排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璧山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厂。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对厂区3443㎡的路面进行硬化处理、对大门两侧及滑坡地段新建挡土墙(2.4m高的挡土墙165.5m0.8m高的挡土墙111m)、新建360m围墙、修建485m排水沟、新建176.5m彩钢棚、新建6个花台、新建材料堆放间5间合计81㎡、增设网络中心机房及在线监测控制平台、增设网络中心机房及在线监测控制平台、增设小型水池1座和配套设备、增设厂区绿化乔木、灌木及地被等。

2.3 工程总投资:242.35万元。

2.4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璧山区生活垃圾镇填埋场渗沥液处理厂厂区附属设备施工图设计说明》中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安装设备清单的内容、绿化苗木统计表的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4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的入渝登记备案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8 月 25 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 4.5  万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 2014年 9 月 17 日 12 时 00 分开始受理,2014年 9 月 17 日 12 时 30 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开标室。(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

2014 年 8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匿名提出。

    7. 答疑时间

 2014 年 9 月 1 日 17 时 00 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bsggjy.com)、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 www.cqjsxx.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璧山县洁源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圣讯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璧泉街道观音堂                    地址:渝中区长江一路2号地产大厦2号楼11楼 

   联系人:  严佳雨      _______           联系人:于浩                          

   电话:15826194606                      电话:86592335(转8034)    传真: /                               传真:023-86592266                     

                  

特别提示:

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署名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对提供有效线索和证据的,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将立即介入调查。

 

文章字数:6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