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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曹妃甸工业区化学园区污水处理站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Z14120T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工业区化学园区污水处理站工程招标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发展改革局工业区分局批准立项,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条件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规模及内容:
建设地点:该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曹妃甸工业区化学园区。
规划及内容:该项目规划占地面积为14400m2,建设一座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4000m3/d。该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主要为入驻化工园区的三家企业:龙成公司、金道器识公司以及中泓公司。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构筑物、设备安装、绿化及附属工程。投资总额为5319.21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详细勘察(含钻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初步设计(包括概算文件的编制)、施工图纸设计、工程预算编制以及施工阶段配套服务。
2.3 勘察设计周期:总周期为3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水文地质勘查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2家。
(4)外埠企业开标前需办理进曹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 22日至2014年4月28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在曹妃甸工业区管委会办公大楼三层西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500元/套(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4.2购买招标文件要求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B.被授权人的身份证;C. 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D.资质证书副本;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联合体主办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5.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仅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及曹妃甸政务网(http://www.caofeidian.gov.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唐山市曹妃甸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电 话/传 真:13303055558 13373599599
联 系 人: 李女士 常先生
邮 编:063000
邮 箱:tsxz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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