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狗台乡孙家庄村牛城乡故城村土地开发,岔头镇大夫庄土地整理项目监理
工程编码 | 130126140014-002 | 所属地区 | 石家庄市灵寿县 |
工程名称 | 灵寿县狗台乡孙家庄村牛城乡故城村土地开发,岔头镇大夫庄土地整理项目监理 | ||
建设单位 | 灵寿县地产市场交易开发整理中心 | ||
工程地点 | 灵寿县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监理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世诚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500 元 | |
文件发售地点 |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寿县财政局一楼)。 | ||
联系人 | 宋女士 | 联系方式 | 0311- 89862068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4-03-25 09: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4-03-31 17:00:0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4-03-25 09: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4-03-31 17: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寿县财政局一楼)。 | ||
内容 | 灵寿县狗台乡孙家庄村牛城乡故城村土地开发,岔头镇大夫庄土地整理项目由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以石国土资函【2013】161、151号批准建设,已在行政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灵寿县狗台乡孙家庄村牛城乡故城村土地开发,岔头镇大夫庄土地整理项目; 建设地点:灵寿县狗台乡孙家庄村牛城乡故城村,岔头镇大夫庄; 资金来源:自筹; 质量目标:合格 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施工阶段、保修阶段止;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二、报名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应在人员、仪器设备、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25日至2014年3月31日,这里核心说明一下获取石家庄造价信息官方电子版可访问祖国建材通(www.zgjct.com),实时更新石家庄市建筑、市政、交通、园林、电力电网工程造价信息并提供PDF及Excel电子版下载,每日上午9:30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需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寿县财政局一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相对人守法证明;在石家庄注册的投标企业由石家庄建设局政策法规处开具全省统一的“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在外省、市包括石家庄市各县(市)注册的投标企业在注册地开具“建设行政相对人无违法、违规证明” (4)外省企业进石手续(外省企业需提供)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6)灵寿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廉政查询通知书。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4月14日下午2时 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寿县财政局一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投标综合网上发布公告。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寿县地产市场交易开发整理中心 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0311-82961983 地 址: 灵寿县人民东路147号 招标代理:河北世诚伟业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0311- 89862068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北路新天地自然康城25号商住楼328室 |
点击数:1511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