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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来源: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作者:

石柱县冷水镇农村危旧房改造暨土家民居风貌改造工程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冷水镇农村危旧房改造暨土家民居风貌改造工程)经石柱府发﹝2012﹞2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冷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石柱县冷水镇八龙、河源、天河、太平村境内;

2.2 建设规模: 约200户农村危旧房改造暨土家民居风貌改造,外墙面改造面积约5万m2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合同签订次日起算);

2.4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及图说、招标文件及补遗、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工作范围。

3.投标人资质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09-2011年)至少有一个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月10日2012年5月16日每日(法定休息日除外)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7:30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应是本单位在册人员,同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等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外地入渝企业须同时提供入渝登记备案证书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或由投标人自行登录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委员会网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各投标人下载后,应以书面或电子邮箱形式予以回复,未回复视为收到。

回复传真:023-73378907;

电子邮箱:312665108@qq.com。  

4.2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以上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盖单位章)资料一套。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http://www.project-and-bidding.cq.cn)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委员会网(http://www.szcxjw.com)上公开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冷水镇人民政府

地       址:石柱县冷水镇

联   系  人:刘克权

联 系 电 话:13452253388

 

招标代理机构: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柱县南宾镇万寿大道84号建设大厦六楼

联   系   人:张悦林

联  系电 话:023-73376501(办)

手        机:13452260234

传        真:023-73378907

                                          

                                       二○一二年五月九日

 

 

 

 

文章字数:2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