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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资讯新闻
新闻时间:2020-11-12,来源:造价者,作者:

桂建函〔2020〕864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 工资支付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桂建函〔2020〕864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电〔2020〕5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厅桂建函〔2020〕857号文件精神,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压实属地监管责任

全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对做好岁末年初根治欠薪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把解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当前重大的政治任务和重要的民生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抓实。

二、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持续加大本地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推进力度,加强对在建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人员实名制管理全覆盖。强化对日常考勤的监督考核,对考勤更新不及时、不连贯、不到位的企业和项目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对工作进展情况较好的企业予以表扬并加诚信分,对较差的进行批评并扣减诚信分,对拒不整改的暂停投标资格等措施。着力推进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桂建通”)的高质量应用。

三、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元旦春节期间,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矛盾敏感期和欠薪案件高发期,各地要针对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造成项目停工、防疫物资支出和用工成本上升、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建筑业企业成本大幅增加等新情况,督促各建筑业相关企业深入排查欠薪隐患,提前谋划、及早研判,及时化解、高效解决欠薪问题,让农民工拿到足额工资高高兴兴回家过年。我厅再次重申:农民工工资支付实行“谁用工,谁负责,总承包负总责”的原则,任何单位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原因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

四、强化违法惩戒,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

继续深入推进整顿规范房建市政工程领域建筑市场秩序三年行动,严厉打击和依法查处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六个必查”制度。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对因“三包一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工程款问题的企业,要强化违法惩戒,坚决予以严管重罚,并纳入我区建筑市场“黑名单”。

五、加强协调联动,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人社、信访、公安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做好群体性上访事件快速处置预案,要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健全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工作预案,及时化解各类欠薪矛盾纠纷。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通过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或其他渠道筹措资金,清偿欠薪或垫付部分工资(基本生活费),帮助被拖欠工资农民工解决临时生活困难,做好农民工返乡保障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六、扎实推进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广西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调度推进视频会议精神,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根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确保我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现“两个清零”。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群体性和极端性事件的发生,坚决打赢春节前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收官战。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2月31日

 桂建函〔2020〕864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电〔2020〕5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厅桂建函〔2020〕857号文件精神,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压实属地监管责任

全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对做好岁末年初根治欠薪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把解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当前重大的政治任务和重要的民生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抓实。

二、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持续加大本地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推进力度,加强对在建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人员实名制管理全覆盖。强化对日常考勤的监督考核,对考勤更新不及时、不连贯、不到位的企业和项目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对工作进展情况较好的企业予以表扬并加诚信分,对较差的进行批评并扣减诚信分,对拒不整改的暂停投标资格等措施。着力推进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桂建通”)的高质量应用。

三、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元旦春节期间,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矛盾敏感期和欠薪案件高发期,各地要针对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造成项目停工、防疫物资支出和用工成本上升、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建筑业企业成本大幅增加等新情况,督促各建筑业相关企业深入排查欠薪隐患,提前谋划、及早研判,及时化解、高效解决欠薪问题,让农民工拿到足额工资高高兴兴回家过年。我厅再次重申:农民工工资支付实行“谁用工,谁负责,总承包负总责”的原则,任何单位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原因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

四、强化违法惩戒,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

继续深入推进整顿规范房建市政工程领域建筑市场秩序三年行动,严厉打击和依法查处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六个必查”制度。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对因“三包一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工程款问题的企业,要强化违法惩戒,坚决予以严管重罚,并纳入我区建筑市场“黑名单”。

五、加强协调联动,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人社、信访、公安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做好群体性上访事件快速处置预案,要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健全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工作预案,及时化解各类欠薪矛盾纠纷。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通过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或其他渠道筹措资金,清偿欠薪或垫付部分工资(基本生活费),帮助被拖欠工资农民工解决临时生活困难,做好农民工返乡保障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六、扎实推进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广西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调度推进视频会议精神,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根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确保我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现“两个清零”。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群体性和极端性事件的发生,坚决打赢春节前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收官战。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2月31日

材料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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