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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1-01-02,来源:建筑培训,作者:

2021年兰陵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勘察设计成果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2021 年兰陵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勘察设计成果及技术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DGP371324202102000026 计划编号:37132441000220210002 采 购 人:兰陵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时 间:二〇二一年二月

投标注意事项 为保证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减少招投标过程中由于标书制作不合格等原因导致贵单位所投标书为无效标书现象的发生,请贵单位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每一条款,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每一项证件(特别注意原件或复印件的要求),并严格审查证件的有效期、经营期限、证件的签署的有效性等,漏缺一项证件或一项证件不合格将造成资格审查通不过,所投标书为无效标书;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及其它业绩证明材料务必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接受任何资格审查文件和其它证明材料。

2、请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规定的重大偏差所包括的内容,投标文件有以上所列内容之一、经评委认定属实的,将作无效投标。

3、为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受理。

4、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期、付款方式、质保期等商务条款,制作投标文件时应作出响应或正偏离以上商务条款的承诺,不响应或负偏离的将导致无效。

5、对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投标人,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规处以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并处以采购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请各投标人严格自律,诚信参与投标。

6、对招标文件有疑义或其它问题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7. 依据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对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采购环节进行全流程电子化运行的通知 》 ,本项目开标、评标等环节一律使用电子投标文件 ,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各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操作手册(下载地址sdf.lkj//ggzyjy.linyi.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08943b4b-8588-4b51-954c-e4a57faa308f&CategoryNum=048 )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提供的光盘无法上传未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缺失、签章不完整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系统使用技术问题请拨打电话:

0539-8770063 0539-8770139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说明及要求 第四章 合同 第五章 附件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 年兰陵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勘察设计成果及技术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 公告 一、采购人:兰陵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兰陵县文峰路中段 联系人:颜工 联系方式:18660935728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蒙阴县兴蒙路与蒙山路交汇处东蒙国际沿街 联系人:宋工 联系方式:18396729708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1 年兰陵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勘察设计成果及技术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324202102000026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 2021年 兰陵 县高 标准 农田 建设 项目( 中央 财政 补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违约记录;7、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拟派出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土地管理、农田水利工程等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含)及以上职称。8、投标供应商须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注册并进行网上投标,(网址 sdf.lkj//ggzyjy.linyi.gov.cn/TPFront/)及中72.00

助 资金 )勘 察设 计成 果及 技术 服务 采购 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网址sdf.lkjccgp-shandong.gov.cn);投标不成功者不具备投标资格;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sdf.lkj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sdf.lkjccgp.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11、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母子公司关系或供应商单位法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法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人事兼职管理关系;12、磋商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

2021 年 2 月 20 日 8 时 30 分至 2021 年 2 月 25 日 17 时 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①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df.lkj//ggzyjy.linyi.gov.cn);②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sdf.lkj//sdf.lkjccgp-shandong.gov.cn)。

3.方式:::①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办理 CA 认证、诚信入库并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df.lkj//ggzyjy.linyi.gov.cn)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②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sdf.lkj//sdf.lkjccgp-shandong.gov.cn)进行投标备案。注: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供应商需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采购文件(LYZF),并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LYTF)上传到系统。③根据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第 238 号文《关于加快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互认应用的工作方案》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递交招标投标文件时,须出示《山东省健康电子通行码》,递交招标文件时需要间隔 1 米以上,递交文件首选邮寄方式递交,需要现场递交的做到即交即走,减少人员聚集程度及滞留时间,参加投标的所有人员按文件要求需做好自我隔离与防护(口

罩、一次性手套、护目镜)并按交易中心要求携带有效医院提供的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证明者不得进场开标。

4.售价:0 元/份。

四、公告期限:

2021 年 2 月 20 日 至 2021 年 2 月 25 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 年 3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1 年 3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兰陵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大楼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1 年 3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兰陵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大楼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宋工 联系方式:

18396729708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磋商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磋商文件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概况 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21 年兰陵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勘察设计成果及技术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SDGP371324202102000026 采购计划编号:37132441000220210002 采 购 人 兰陵县农业农村局 2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3 报价时需提供的资料 公告及磋商文件资格要求中的资质证明材料。

4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1 年 3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5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地点 兰陵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大楼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6 最高限价及结算价 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设计项目工程总造价(6000 万元)的 1.2%(包含设计技术服务费),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设计技术服务费,投标时各供应商必须在最高限价以内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7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待工程开工甲方付拨付乙方勘察设计成果及设计技术服务费 30%,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拨付乙方勘察设计成果及设计技术服务费 50%,剩余 20%勘察设计成果及设计技术服务费转为质保金,项目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8 服务周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市级验收合格后。

9 投标有效期 90 天。

10 踏勘现场 □ 自行踏勘。

?统一组织。(只统一组织一次,其后可自行踏勘,自行踏勘所产生的费用自理)。

踏勘时间:2021 年 2 月 27 日至 2021 年 3 月 3 日(共五日); 联系人:颜工 联系方式:18660935728; 踏勘地点:兰陵县(5 个项目区)。

11 响应文件份数 本项目需进行网上招标投标监管系统,投标单位须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开标时投标单位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 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领取电子磋商文件之后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LYTF),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系统中; ② 不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一份(U盘介质(应包含Word 版本或 PDF 版本和非加密投标文件(格式为.N LYTF ),做好标识(单独密封递交); ③ CA 锁(单独密封递交),开标现场解密网上投标文件。

④ 公开报价一览表一式三份(单独密封递交); ⑤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参与评审的证明材料。

2. 开标时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在开标结束确定成交人后,由成交人在中标公示期满后 3 日内向代理公司提交与上传系统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五份),送至本代理机构(需提前联系),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

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12 电子招投标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行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按本文件规定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还应在交易系统内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请见电子化招投标通知,供应商手册请到交易网下载。具体要求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关于对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采购环节行全流程电子化运 行 的 通 知 ” ( sdf.lkj //ggzyjy.linyi.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08943b4b- - 8588- - 4b51- - 954c- - e4a57faa308f&CategoryNum=048 )。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

CA 锁、U U 盘 (应包含 Word 版本或 或 F PDF 版本 和非加密投标文件(格式为 .N LYTF ),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相应本项目中。开标时投标单位须携带 带 A CA 锁,开标现场解密网上投标文件。U U 盘(非加密的投标文件 .LYTF 格 式)做为辅助评标使用。

供应商将投标文件所有电子版,用密封袋单独密封,在封面标明“电子版”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供应商全权代表签字,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有同等法律效益,一旦提交不予退还。

13 1、供应商需要使用 CA 锁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政府采购项目,在下载招标文件页面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使用该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 CA 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加解密、电子签章等,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格式为.LYTF)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内

电子化评审 注意事项 容丢失、签章不完整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有多个 CA 锁的,请务必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否则将导致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因此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4、供应商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的.LYZF 格式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文件在制作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前请妥善保存,否则因丢失造成无法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5、如果本项目在开标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答疑文件,请供应商自行下载答疑文件,并依据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否则会造成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产生不利影响,甚至会造成废标。

14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15 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6 成交服务费 参照国家相关标准,由成交单位支付。

17 质量与要求 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设计漏项或缺项在实际施工中产生的费用均有设计单位承担。

18 备注:不管报价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报价,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

2. 定义 1) 采购人系指兰陵县农业农村局。

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供应商系指响应采购、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单位。

4) 磋商小组系指由采购单位依法负责组织,由采购人和山东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

5) 成交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3. 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及货币种类 1) 磋商文件、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之间有关采购活动所有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报,下同)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2)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 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

4. 报价费用 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合格的供应商 1) 本次招标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报价。

2) 供应商必须满足本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3)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4) 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5)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临沂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6) 磋商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7) 合格的供应商的报价材料将获得被评审的资格。

6. 报价有效期 1) 报价有效期为自报价截止时间起 90 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凡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受磋商文件约束,如供应商被授予合同,供应商不得拒绝。

2) 原定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方可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

3) 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

4) 接受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7. 磋商保证金:

无需缴纳。

8. 基础资料提供 1)供应商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的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或其他不合理因素,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加盖单位公章,送至邮箱:xlzbly@126.com 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否则不予受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疑问,视为供应商已认可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

二、磋商文件 9. 磋商文件的组成 1) 供应商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说明及要求 第四章 合同 第五章 附件 2) 除本须知第 9.1)款内容外,采购代理机构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或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或变更通知、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3)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

10.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1) 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上午 12:00 前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xlzbly@126.com 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否则不予答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若没有,视为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无任何疑问。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 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

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3) 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通知所有购买同一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 1 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文件。

4)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或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通知为准(若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发出通知,则视为所有供应商都已收到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通知和内容)。

5) 为使供应商编写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或在政府采购网上通知所有购买同一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6) 自磋商文件发布至正式开标前,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接收并由相关人员解答后向所有潜在供应商答复,除参加采购方组织的答疑会或勘察活动外,禁止以任何其他方式与采购人进行沟通接触,否则将被取消报价资格。

11. 解释权 1) 本次采购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

2) 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2. 响应文件的组成 1) 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响应文件由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两部分组成。

3) 商务部分 a) 商务标书目录 b) 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c)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的报价时,无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格式见附件) d) 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e)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f) 资格资质证明材料 ? 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 ?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投标人非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无需提供。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投标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提供。

?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非监狱企业无需提供)。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出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官方网站查询界面截图(非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无需提供)。

? 2019 年财务审计报告。

?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近三月)。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sdf.lkj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sdf.lkjccgp.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信用记录承诺(格式见附件)。

g) 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4) 技术部分(每个项目区为一个项目法人单位须进行独立设计,共 5 个项目区) a)项目编制依据; b)项目可研性报告(达到行政审批局认可和备案要求) c)总体规划布局;

d)施工设计图纸(必须达到施工要求,布局合理、经济、实用,参数必须以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为依据) e)项目实施方案;(必须达到上报省、市备案和批复要求) f)地下水资源情况勘察报告及机电井定位坐标(必须保证每个井的定位精确,布局合理,出水量不低于20 方/小时、井深数据准确不能突破国家对农田灌溉井深要求) g)项目总概算及具体单价、数量等内容(必须达到财政评审和施工招标要求,不得漏项、缺项,概算价格符合当地财政基准价及市场规律且合理,工程量计算精确,参数标注齐全) h)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 i)施工组织设计; k)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如对磋商文件中所提出服务内容和有关要求的承诺、供应商优势分析、保证顺利完成本项目的措施等) 13. 响应文件格式 1) 响应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12 条中规定的内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使用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全部格式(可以相同格式扩展或另行编写,但不得删减内容或与本须知第 12 条的内容相悖)。

14. 投标报价说明 1) 投标报价为项目从踏勘现场至提交经评审通过的最终设计成果全过程的所有费用。该报价一次性包定,不因工期及收费标准调整而进行调整; 2) 开标时,如果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3)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 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因素,供应商所报方案、产品的质量和服务等须符合 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定。

5)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个别单价明显高于或低于其他报价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做出说明,其说明报价高或低的理由是否合理,须经评审委员会 2/3 的评委认定;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对其做出无效报价的处

理。

6) 本次采购活动中,各供应商均有不超过三次报价机会, , 每次报价均应书面确认,在采购范围不变的情况下供应商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第三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二次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对其做出无效报价的决定。

15. 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开标后提供) 1) 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 外形平面尺寸为国际 A4 纸型,左侧胶装成册,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单位名称,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3) 响应文件均需打印或复印,在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的地方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4) 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盖章。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6.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本项目不适用) 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用密封袋密封,并在封口启封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

2) 密封袋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之前启封”的字样。

3) 密封袋上除写明本须知第 16.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地址和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 19 条情况发生时,采购代理机构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供应商地址将响应文件原封退回。

4) 如果响应文件未按本须知第 15.1)款、16.1)款、16.2)款要求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17. 响应文件的提交 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地点,于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8. 报价截止时间 1) 报价截止时间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公告》。

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须知第 11 条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报价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文件购买者和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

应商受制约的报价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报价截止时间为准。

3) 到报价截止时间止,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响应文件不足三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有特殊情况的,根据国家、山东省、临沂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等,经相关部门批准,采购活动可继续进行。

19. 迟交的响应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何响应文件。

20.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 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实质性修改。

3) 在报价截止时间至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报价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五、磋 商 21. 开标一般规定 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2) 按照本须知第 20 条规定,同意撤回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

3) 开标时,当众宣读每份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中的主要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

4)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 21.3)款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22. 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1) 开标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响应文件,不得进入评审:

a)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b) 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

c) 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

2) 采购代理机构将有效响应文件送磋商小组评审、比较。

23. 磋商小组 1) 开标会议后,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2)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

3) 磋商小组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响应文件,并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4) 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24. 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1) 开标会议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 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向采购代理机构和参与评审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25. 响应文件的澄清 1) 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做澄清要求。

2) 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报价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3) 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本须知第 26.2)款的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6. 响应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1) 磋商小组将按照本须知第 25 条的规定,仅对初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2)优惠性政策 小微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 号)规定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 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代理商报价的,还须提供代理商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下同),否则不给

予价格扣除。

大中型企业和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报价,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8%,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供应商须同时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和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给予监狱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 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与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报价,联合协议中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8%,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供应商须同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和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节能环保产品:

根据《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鲁财库[2007]32 号)规定供应商所报产品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

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价格评审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技术评审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说明:本项计分以供应商提供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清单”及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否则不给予价格、技术评审加分;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

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报价被拒绝。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财政部财库(2017)141 号文“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中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开标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投标人有前述组合情形的,应累计加分和给予价格扣除。中小微企业和监狱企业要求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原件;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出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官方网站查询界面截图。否则不予加分。

27. 磋商步骤:

1 27.1 第一步: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1)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经三分之二的专家认定 投标报价低于市场价(包括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做出合理解释的投标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内容、服务质量,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是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或未做详细描述导致磋商小组无法确认或理解的内容,磋商小组将向对于供应商不利的方向确认或理解。

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报价,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

4)在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小组有权利拒绝该供应商的报价或做废标处理:

a) 报价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未加盖供应商公章;报价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未签字/印章(或签字/印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b)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编制或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

c)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或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d) 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报价方案的或磋商文件有其它说明的除外)。

e) 供应商业绩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f) 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g) 公开唱标后,供应商撤回报价、退出评审的。

h) 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的。

i) 妨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j) 供应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k) 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商务条款。

l)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5)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小组有权利拒绝该供应商的报价或做废标处理:

a) 响应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报价的。

b) 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技术条款。

c)投标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母子公司关系的或供应商单位法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法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人事兼职管理关系的; 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

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工作由磋商小组负责,评审、比较过程、结果对外不作任何解释。

磋商小组将仅对认定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确定为可以进入详细评审的供应商进行评价与比较。

2 27.2 第二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本步骤视情况进行,若不存在实质性变动或磋商小组认为不必要进行单一磋商的情况下,直接执行磋商程序第三步。

3 27.3 第三步:提交最后报价。

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相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 3 家。

4 27.4 第四步 :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 27.5 第五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 27.6 第六步:采购人确认评审报告及成交供应商,并公告成交结果。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不保证最低报价的供应商最终成交,也没有义务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作任何解释和说明。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为维护国家的利益,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和拒绝任何或全部谈判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做任何解释。

采购人有权利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的程度决定接受其全部或部分的谈判。

7 27.7 第七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 27.8 评定的标准和方法: : a)本次评审的标准和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b)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出现异常情况时,由磋商小组研究或投票决定排名次序。如果排名第一的成交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c)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同一品牌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低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投票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名的,由招标人确定废标或另行组织采购。

d d )具体评审办法: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 2 位小数;若小数点后 2 位相同,则保留小数点后 3 位。

项 目 分值 评分细则

报价得分 10 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磋商报价得分计算公式: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 技术部分 87 分 (一)可研性报告(15 分):要求概述条理清晰全面,建设的必要性、目标、规模、项目选址、建设条件、建设方案、资金概算、资金筹措以及项目的效益等方面均作出详实的论述。本项满分 15 分,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减 1 分,投标文件中无描述不得分。

(二)总体规划布局和施工设计图纸(20 分):规划:项目各个组成部分的位置布局合理统一,各个相关功能设施、设备规划安排合理,建设内容平面位置布局紧凑、清晰、各类土地性质标注准确。图纸:各个建设内容位置标注准确,管道、线路、设备布局合理,工程结构图要层次分明、数据准确、参数齐全、工序合理。根据项目区内的地类性质(根据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要求),在总平面图布置图中进行分别标注,并有明确的图例。本项满分 20 分,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减 1 分,投标文件中无描述不得分。

(三)项目实施方案(15)要求概述条理清晰全面,建设的必要性、目标、规模、项目选址、建设条件、建设方案、资金概算、资金筹措以及项目的效益等方面做到说明详实、数据准确、目录排序按照省市规范要求;项目区涉及的每个村所包含的项目区面积,耕地面积、各分项建设内容数量及造价须在文本中以文字或者表格形式分别列出,设计方案编制程度、符合发包人需求,方案详细、完整、完善、具体、措施可行,具有明显针对性。本项满分 15 分,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减 1 分,投标文件中无描述不得分。

(四)地下水资源情况勘察报告及机电井定位(20 分):

根据项目区水文地形条件、水文地形图等现场及相关资料,分区域出具测水报告;以坐标形式将机井位置进行定位、编号并测出该点的地下水源情况(需满足成井要求,包括动、静水位及水量等),根据机井测水报告及机井定位对 PE 管道走向进行定位(包括主管、支管起始点坐标定位、分段长度标注,出水口坐标定位)。本项满

分 20 分,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减 1 分,投标文件中无描述不得分。

(五)设计过程(3 分):

设计过程分阶段描述,设计过程得到了合理分解,分段控制目标明确,控制方法、手段严谨科学、合理清晰,能够很好的确保设计目标的实现得 3 分,本项满分 3 分,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减 0.5 分,投标文件中无描述的本项不得分。

(六)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2 分):质量控制体系健全完善,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得当、合理可行,质量控制目标得到合理分解,能够点对点完全针对响应得 2 分,本项满分 2 分,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减 0.5 分,投标文件中无描述的本项不得分。

(七)设计的分项单价合理性(12 分):

设计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分项单价部分,包括综合预算表、单价分析表等,其中各项单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施工单位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税金和拟获得的利润(主要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并充分考虑应承担的各种风险(主要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价格上涨;施工环境变化增加的费用。本项满分 12 分,每出现一处相对弱项扣 1 分,投标文件中无描述的本项不得分。如果各分项单价明显高于或者低于市场价,酌情扣分。

商务部分 3 分 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3 分):

1、机构设置:组织机构设置科学、职责设定合理、人员配备充足得1 分。本项满分 1 分,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减 0.5 分,缺项不得分。

2、承诺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得 1 分,具备工程师职称得 0.5 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满分 1 分。

3、除项目负责人之外的其他拟投入成员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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