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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0-11-23,来源:建筑培训,作者:

四督四查工作汇报

第1篇:四督四查工作汇报

四督四查工作汇报(一)

20**年以来,王集镇党风政风建设按照上级部署,以“两个责任”为龙头,以阵地建设为依托,严格“三资”管理,加大“四督四查”力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有力促进了全镇各项社会经济事业的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组织领导

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委的总体部署,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坚持做到重要工作党委书记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按照纪委“三转”工作要求,纪委书记不再分管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的工作,专职专责抓好党风政风“四督四查”监督检查、“一改双优”、正风肃纪工作。配齐办公人员、办公设备,保证办公经费,支持纪委独立开展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

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充分利用每次镇、村干部大会,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一系列党风廉政教育。一是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活动,先后组织镇、村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及中央、省、市一系列关于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共产主义信念,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促使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二是组织全镇各村书记主任收看警示教育片,通过因经济、财务等犯罪入刑人员现身说法来保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三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做到“四个到位”,即排查到位、公开到位、执行到位、动态监管,同时利用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做好提醒教育。

三、落实制度建设

镇党委认真落实习总书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建立健全《王集镇党委会议制度》、《王集镇党委重大问题议事制度》、《王集镇关于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分工的通知》等制度文件,制定了党委会议流程图,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按照县委组织部的要求,领导干部认真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接受组织监督。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廉政风险点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做到廉情动态及时掌握、及早应对,提升预防力。

四、以公开促监督

实行“阳光政务”工程,把党务、政务、村务、财务等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最需要了解的问题,不断规范公开程序,拓展公开渠道,通过阳光廉政网,政务公开栏,群众代表会等多种形式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去年以来,己累计公开内容180余项。

五、狠抓检查机制建设。

1、加强农村“三资”管理。以镇财政所、审计站为主体,设立“三资”委托找理服务中心,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管理规范、监管有力。19个行政村全部实行“村帐镇管”。2、强化惠农资金监管,严格执行惠农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对粮食直补、退耕还林、农村低保、五保、危房改造等惠农资金实行全程公开全程监管,对支农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实处。20**年全镇各项补发放实现无遗漏,无冒领,无差错。3、加强审计监督,开展专项治理,建立部门,村财务年审计制度,对村“两委”经济责任进行了专项审计,同时对农村低保进行了专项治理,共清理“人情保”16人,“错保”11人,并予以公示。4、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今年以来,我们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牢牢抓住权力远行的关节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完善各项制度,逐步建立健全镇机关,村两委、镇直各单位“三位一体”的廉政风险防范网络。

六、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监督到位

1.健章立制强化监督。一年来,先后研究制定了班子成员20**年重点工作分工抓落实安排、王集镇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王集镇机关干部内部管理制度、王集镇首问首办负责制等三项制度、王集镇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办法等各项制度,完善了镇干部值班制度,以制度促进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加大对落实《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等监督检查力度,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作为机关效能、述职述廉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三是大力推进党务和政务公开,稳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20**年以来,全镇18个村和6个镇直部门进行了党务政务公开,设立公开栏20个。

2、结合典型案例,开展党纪党风警示教育。组织全镇干部职工、村组干部学习新野县纪委关于典型案例的通报,使全镇党员干部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增强自身免疫力;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做到“四个到位”,即排查到位、公开到位、执行到位、动态监管,同时利用岗位风险防控系统,做好提醒教育。全体镇干部根据本人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性质,查找存在的廉政风险,认真制定风险防控措施,然后郑重作出承诺,很好地起到了预警和防范败的效果。

3、积极监督和管理好村级财务。认真组织开展了各季度村级财务清理检查和公开工作,重点是对村干部补贴及各项费用支出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超标现象,严格执行村级招待费限额控制制度,定期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例会,交流对村务监督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改进的措施。认真参与组织镇、村两级各项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与各中标承建单位鉴定工程廉洁协议书,并主动介入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结算等各个环节,进一步加强对乡村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和管理。

在20**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期间,镇纪委选举前统一保管各村公章、完成14个村的财务审计。通过利用短信提醒、张贴宣传标语、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换届纪律,并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集体谈话,确保村级组织换届有条不紊开展,实现了过程平稳、结果满意的目标。确保了村级组织换届风清气正。

七、聚焦主责主业,突出案件查办和作风监督检查,努力推进正风肃纪工作。

1.突出案件查办职能,加大查办案件力度。20**年,镇纪委共查处了8起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通过对8名违法违纪党员的处分。严肃了党的纪律、纯洁了党的队伍,教育警示了其他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

2.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协助镇党委抓好正风肃纪工作,深挖机关作风问题存在的根源。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定期不定期的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配合镇政府完善车辆管理、“三公”经费管理,督查督办制度等机关内部制度,着力解决“四风”问题。强化效能问责,加大庸懒散问题治理力度。20**年以来,对违反上班纪律的6名干部职工进行了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一年以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上级党委和纪委的要求相比,与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差距:少数镇机关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意识还不够强;部分村党员干部存在形式主义现象,缺乏创新精神、争先精神和大局意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理念、方法和机制仍需不断改进等等。我们将“四督四查”活动为契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改进作风,加强廉政建设,扎扎实实推进“四督四查”工作。

四督四查工作汇报(二) 一、组织到位

把“四督四查”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杨韶光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纪工委书记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下发实施方案,做到机构、人员和办公条件齐全到位。其次,组织人员到西峡白羽街道、回本镇以及我县歪子棉花庄、上庄等地参观学习,开拓眼界,拓展思路,切实提高认识。

二、宣传到位

召开机关全体干部、各居委、直属部门负责人及分管人员大会,以会代训方式、传达市县“四督四查”工作要求。由党工委书记杨韶光亲自带领同志们学习《南阳市推进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监督检查机制工作方案》。其次,各社区依托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修制“文化墙”、制作宣传板面,利用大型电子屏使各项制度公开上墙,并在街道醒目位置制作宣传标语,炒热思想,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实施到位

按照实施方案,高标准做到“四督”。

一是以教育强监督。着力开展以会代训培训活动,要求广大党员的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活动等,干部严格遵守党的各项规章制度。最近,汉城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单位检收。

二是以公开促监督。汉城辖9个社区,社区“三资”比重较大,为做为三资管理工作,汉城认公开为抓手,发动广大居民群众共同参与监督;利用公开栏、阳光廉政网等促进社区党务、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社区“三资”管理办法被市农廉网转发,阳光廉政网公开全面及时,被评为全县第一名。

三是以职责严监督。按照两个责任要求,明确党工委主体责任和纪工委监督责任,并将职责清单上墙。在纪委书记专职专责工作上,汉城是做到了纪工委书记专职化、各社区配齐监委会主任,并提高待遇,使9位监委会主任享受正职待遇,使其免除后顾之忧,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四是以制度监督。以“四督四查”工作为契机,对已有的各项制度进行全盘清理、完善;对没有的制度,及时制定。目前,完善制度18条,新制定制度9条。

四、督导到位

汉城“四督四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把日常工作情况汇入台帐,工作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台帐化管理。其次建立月报告制度,对于要求上报的材料,及时上报,并汇报本月工作开展情况,四督四查办公室下发工作通报。再次是例会制度,每周一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总结上周工作,安排本周工作,并根据阶段性工作安排,及时跟进,奖优罚劣。目前,“四督四查”工作有序推进,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正在开展,对于问题线索做到直查快办,今年党内警告处进党员1名。

四督四查工作汇报(三) 汉城街道北关社区位于新野县城政治、文化、经济中心,辖区5.6平方公里,人口约1.2万人,社区党总支设两个党支部,六个党小组,共有党员96名。社区先后获得全省“五个好”村党支部、“五好”社区党组织、省级科普先进社区;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社区党支部、“五好”社区党组织、文明新村、关心下一代先进集体、“法律进社区”先进单位;县“五个好”社区党组织。社区党总支在党风廉政建设“四督四查”监督检查机制工作上,狠抓落实,强力推进。主要做法是:

一、明确主题抓落实。社区按照县委、县纪委、街道党工委的总体部署,结合社区具体情况,完善和实施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廉政文化进社区活动,利用阳光廉政网,社区党校,电子屏,宣传栏,党员活动室,图书阅览室等平台,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时刻激励社区干部的思想。发挥“一村四警”的优势,

让干警们以实例典型案件来教育警示干部,聘请党校老师和纪委干部进行《廉政准则》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的专题培训,邀请审计专业人员对社区财务人员进行财务业务培训,使社区干部牢记守法守纪准则,思想上警钟长鸣,做一个清白为民,称职的社区好公仆。

二、拓展平台抓公开。社区在居民小组理事组“一提、二审、三通”的工作中,积极拓展延伸融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群众利益的最大化。**年社区朝阳国际城中村改造项目、169名城市低保的审核、一二组亮化工程,四五组小区道路硬化等工作,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集中群众智慧,实现干群意愿。提高了干部的参与社区事物的积极性。

三、规范管理抓制度。社区在“三资”管理上一直不断探索新路子,主要从三个方面抓起:

(一)是严到细处。坚持财务审批,民主理财,资金收支等制度继续落到实处,在“四督四查”工作推进以来,补充完善集体“三资”管理实施细则,增加了社区的资金、资产、资源使用透明度,使“三资”更加能合理有效利用,同时对党员干部强化了约束力。

(二)是公开到明处。只有透明,才能更好接受群众的监督,党支部利用“三务”公示栏、阳光廉政网等及时公示“三资”使用情况让群众第一时间了解掌握。

(三)是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居监委会职能,随时对居委、小组的事物进行督查和审核,不留缝隙,不留死角,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监督。

四、定岗定责抓落实。积极发挥以党群服务中心的一站式便民服务功能,合理设置服务窗口,小区统一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及时采集反馈小区信息。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并确定责任书,谁责任不落实谁挨板子,以确保能更好的为群众服务。

北关社区通过“四督四查”工作扎实推进,健全完善制度7项,新建制度3项,为群众办实事好事1600余件,化解矛盾11件,群众参与社区事物积极性大大提高,集体收入逐步增加,落实“四督四查”使党风廉政建设抓实了,党员干部腰杆更直了,广大群众的心气更顺了。

第2篇:四督四查工作方案

宛龙纪发?2015? 号

中共南阳市卧龙区纪委

关于印发《卧龙区推进基层党风政风 “四督四查”机制工作方案》的

各乡镇党委、纪委,各街道景区党工委、纪工委,各区直涉农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

为扎实推进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根据卧龙区委《关于建立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的意见》要求,区纪委研究制定了《卧龙区推进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

― 1 ― 查”监督检查机制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南阳市卧龙区纪委

2015― 2 ―

年4月 日车站街道基层党风政风 “四督四查”机制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委、区纪委关于建立推进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的意见和工作方案的要求,《关于建立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的意见》,扎实推进全街道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促进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现就街道落实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查防结合、纠建并举、注重实效,通过“四督四查”的有机结合、综合施治和整体推进,逐级部署实施、层层传导压力、规范工作程序、完善体制机制,对全街道党风政风存在问题进行标本兼治,逐步建立起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运行模式和体系。

二、工作目标

以基层党风正、政风清为目标,以实施“四督四查”机制为抓手,加强街道、基层站所和社区的党员干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探索建立适合实际的具体制度和工作机制,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推动全街道基层党风政

― 3 ― 风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确保基层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督教育

1、重视廉政教育。区纪委领导每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廉洁教育巡回宣讲活动;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带头上1次廉政党课;每年至少开展1次基层违纪违法问题和典型案件警示教育。

责任主体:区纪委,乡镇党委、纪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2、制定培训规划。把《廉政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等党纪条规和政策法规列入基层干部培训规划。

责任主体:区委,乡镇党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3、加强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涉农部门、村组干部以法纪规定、财政法规、财经纪律、财务管理等为内容的业务技能培训。

责任主体:区委,乡镇党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4、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利用农廉网、电子屏、宣传版面、宣传栏、活动室、图书室、文化广场等宣传教育平台,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

― 4 ― 责任主体:乡镇党委、纪委 ,村党支部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

(二)督公开

1、健全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和办事公开制度。乡镇每年要确定党务政务公开目录,通过阳光农廉网、公开栏、电子屏等渠道对党务政务事项进行公示公开。区财政、发改、审计及其他涉农部门要及时向群众公开涉农政策及各项法规制度等,要将涉及本部门的强农富农惠农政策资金用途、标准、对象、发放结果逐一向群众公开。

责任主体:区涉农部门,乡镇党委,村党支部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

2、认真做好“三资”及重大事项的公开。村级财务、集体“三资”使用和处置情况要定期公开;村组重大支出、专项资金等群众关注的热点内容随时公开;涉及“四议两公开”决策事项应当在10个工作日之内全部予以公开。

责任主体:村党支部

监督主体: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

3、公开事项公示情况及时向纪委备案。按季度将公开事项公开的时间、范围、内容、形式等于项目安排后15日内连同相关文件报上级纪委备案;乡镇纪委对重点项目公开情况事前介入把关、提出意见,事后检查落实、登记备案;每年要对本年度公开情况和监督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区纪委,区纪委以调查群众知晓率的方式进行抽查检查,每月不少于3次。

― 5 ― 责任主体:区涉农部门,乡镇党委,村党支部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4、积极推进农廉网建设,运用科技手段公开相关事项。建立农廉网公开监管体系,形成区乡村三级涉农政策和农村工作公开体系,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阶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责任主体:区涉农部门,乡镇党委,村党支部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

(三)督明责

1、明确界定党委和纪委责任。区委对健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和工作机制,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责化、规范化、制度化负主体责任,区纪委负监督责任;乡镇党委对辖区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情况负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乡镇纪委负监督责任,职责清单上墙。乡镇党委、纪委每半年向区纪委报告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情况。

责任主体:区委、区纪委,乡镇党委、纪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

2、明确界定涉农部门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区涉农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强农富农惠农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等负监管主体责任,对本部门涉农项目资金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督;明确本部门有关科室和人员在落实惠农政策资金各环节中的责任,确保惠农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重点 ― 6 ― 加强对涉及强农富农惠农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强农富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涉农部门严格按照“四督四查”机制的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备案、自查自纠。乡镇各职能机构每半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一次职责范围内的强农富农惠农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由上级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区纪委。

责任主体:区涉农部门 监督主体:区纪委

3、明确界定村“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责任。村支部书记对本村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两委”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履职情况负日常监督责任。村党支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半年向乡镇纪委报告一次廉洁履职和开展监督情况。

责任主体:村党支部

监督主体: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

(四)督制度

1、严格执行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健全各项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严格执行“五个不直接分管”和落实末位发言等各项制度。

责任主体:乡镇、街道景区党(工)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街道景区纪(工)委

2、严格执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认真落实党和

― 7 ― 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暂行规定等反腐倡廉相关制度,完善落实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建立对新任基层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制度,落实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推行基层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制度。

责任主体:乡镇党委,村党支部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3、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机构设置符合“六有”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切实履职履责,充分参与村级重大事项决策、会签入账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后,乡镇党委至少对新当选的监委会成员进行1次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责任主体:乡镇党委,村党支部 监督主体:乡镇纪委

4、完善基层信访机制。建立有专门的信访窗口,业务内信访事项由乡镇纪委受理,业务外由乡镇纪委督促办理,所有事项有信访记录和处理结果、反馈资料。

责任主体:乡镇党委、纪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

5、规范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村级切实履行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职责,制定监管制度,规范财务工作流程;村级集体“三资”的监督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 ― 8 ― 完善;“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有固定场地、专业人员,有业务办理规章、程序、工作记录、档案资料;村“两委”每次换届选举前,由乡镇党委牵头,对各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完善“三资”账簿,统一移交“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集中管理。财政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对“三资”中心工作人员和村报账员的财政法规、财经纪律、财务管理等业务培训

责任主体:乡镇党委,区财政部门,村党支部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6、推进基层审计制度。区审计部门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领导任期、离任进行审计,每年对1—3个乡镇、3—5个区直涉农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任中审计;每年选择1—2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进行重点审计,推动惠民政策落实到位。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和本区实际,由审计部门牵头,相关专项资金管理部门配合,由各乡镇负责,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根据村级集体“三资”规模和村务管理规范程度,每年对1/3村的集体资产、村级债权债务、土地补偿费和涉农财政资金等事项开展专项审计;村“两委”换届前,乡镇党委负责组织人员按照程序,对村“两委”主要干部开展离任审计,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责任主体:区审计局,乡镇党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五)普遍检查

― 9 ―

1、认真检查。区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每年组织检查组,对区涉农部门、乡镇和村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情况进行普遍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责任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

2、涉农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区涉农部门建立相应的督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对本部门工作开展和机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向同级纪委专题报告。

责任主体:区涉农部门 监督主体:区纪委

3、建立督查情况及时上报制度。乡镇纪委、区涉农部门每月要向区纪委报告1次工作开展情况。

责任主体:乡镇纪委,区涉农部门 监督主体:区纪委

(六)重点核查

1、做好自查自纠。区财政、发改、审计及其它涉农部门和乡镇各职能机构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四督四查”机制的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备案、自查自纠等工作;重点加强对涉及强农富农惠农政策落实和强农富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查出线索快速处理,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再监督;加强制度建设,从机制上预防和减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

― 10 ― 责任主体:区涉农部门,乡镇职能机构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2、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区乡两级纪委对各涉农部门和乡镇的自查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特别是对未纳入“一卡通”的财政惠民补贴资金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

责任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

(七)专项巡查

1、针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重点程序开展专项巡查。区委按照“一次一组建”、“一次一授权”的原则成立专项巡查组,每年确定2至3个乡镇,2至3个区涉农部门,通过听取汇报、质询问题、座谈走访、查阅账目等形式,对其履行职责、服务群众、纪律执行、制度落实以及维护群众权益等情况开展专项巡查,接受群众举报,收集案件线索,及时发现和纠正在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巡查结果登记备案,作为基层党员干部考核评价、考察任用、奖惩调整的依据。

责任主体:区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

2、针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专项巡查。针对强农富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三资”使用处置等涉农工作开展专项巡查,发现案件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涉事部门

― 11 ― 进行责任追究。

责任主体:区涉农部门,乡镇党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

(八)及时调查

1、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案件线索直查快办。按照管理权限和线索指向,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群众举报线索实时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责任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

四、实施步骤

完善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时间为1年左右,从2015年1月启动,2015年6月见到实效,2015年11月底前检查验收,分4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月至2015年2月)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省市区关于“四项机制”建设和完善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等文件要求,在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明确日常工作机构,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通过召开动员会,组织骨干培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舆论氛围,全面安排部署工作。

(二)监督检查阶段(2015年3月至2015年6月)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河南省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 ― 12 ― 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区委《关于建立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的意见》的要求,扎实开展“四督四查”工作,着力构建区乡村三级联动监督体系。要采取集中检查、联合检查、专项检查、指定检查、案件调查等方式,依法依纪组织开展辖区内党风政风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把村级组织换届及换届后履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配齐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创造条件保障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作用。要按照“三转”工作要求,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认真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注重发现案件线索,有效惩处腐败、纠正不正之风;强化责任追究和“一案双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明查暗访,深入推进基层党风政风工作。

(三)健全机制阶段(2015年7月至2015年9月)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建立权利运行公开机制,强化民主监督,推进村民自治。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信访处置工作机制,通过公开公布举报电话、网站等方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保障基层群众的合理诉求及时有效得到解决。要加强对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责任追究和基层信访、“三资”管理、基层审计等制度的督促指导,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完善乡镇、街道景区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五个不直接分管”和落实末位发言等制度,明确制

― 13 ― 度落实的责任主体和监督主体。

(四)总结提升阶段(2015年10月至2015年11月)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对工作情况进行回顾,分析问题,总结经验,完善提升,深入探索、创新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的新模式。根据各自实际,适时筛选示范点,组织现场观摩,进一步交流推广经验。届时,区纪委将采取专项督导和联合检查等形式,对照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党委要把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职责,做到机构、人员和办公条件到位,合理安排进度,切实抓紧抓实。要把各级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情况纳入年度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考核,探索建立与组织人事部门考核结果运用相挂钩的考核奖惩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搞好组织协调,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要认真谋划,把握进度,积极推动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周密安排,确保实效。各级党委要按照方案要求,精心部署,每个阶段结束后及时召开转段工作会,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案件查办贯穿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的全过程,密切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 ― 14 ― 突出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转办、督办、查办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通过“四督四查”,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对查处的大案要案,要坚持“一案双查”,落实“两个责任”,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要把查办案件与警示教育相结合,选取一些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曝光。

(三)实践创新,整体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各级党委的统一安排下,认真研究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的内涵和外延、实施主体、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注重与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基层便民服务工作机制、基层矛盾调查化解机制等三项基础制度和机制的相互配合,探索建立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具体制度和工作机制,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要加大培植试点的工作力度,适时筛选示范点进行现场观摩,交流经验,实现全区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的整体推进。提倡并鼓励各基层组织积极开拓,勇于创新,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积极发挥典型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及时向全区全市总结推广。每个阶段结束后,各单位都要及时上报工作小结,整体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全面总结提炼、宣传示范最新成果和典型经验,提出建议,撰写各地工作报告。

(四)建立台帐,强化督导。各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台账化管理制度,把基层党风政风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到区、乡镇、村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作为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一要明确专人负责,把日常工作情况记入台账,工作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台账化管

― 15 ― 理。二要建立监督检查月报告制度。各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及涉农部门每月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1次涉农资金、村级财务、集体“三资”监督检查情况。三要建立信息周报告制度。各单位每周至少上报1篇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要抓住“四督四查”这个载体,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把推进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与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结合起来,深入推进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阶段性工作安排,及时跟进督导考评,并将考评结果运用到单位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考核中,对工作主动、效果良好的单位通报表扬,对积极性差、工作缓慢的单位通报批评,工作落后的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 16 ―

第3篇:纪委四督四查

车站街道关于建立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的

意 见

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基层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推动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提升基层服务水平、促进基层和谐稳定,根据区委《关于建立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的意见》(宛龙发(2015)9号)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全面推行基层党风政风“督教育、督公开、督明责、督制度,普遍检查、重点核查、专项巡查、及时调查”机制(以下简称“四督四查’’机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坚持标本兼治、查防结合、纠建并举、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以基层党风正、政风清为目标,以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为统揽,以实施“四督四查”机制为抓手,以查处、纠正基层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加强对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基层站所负责人和社区党员干部及其工作人员,廉洁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力争取得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明显减少、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明显减少、群众涉纪信访问题明显减少、基层党风政风明显好转的实际成效,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基层政治生态。

二、主要内容

(一)扎实开展“四督力

1.督教育。教育是基础,要以教育强监督。加大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履职的教育培训力度,特别是对初次进入街道领导班子和初任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优先培训,促进基层干部廉政勤政。把《廉政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等党纪条规和政策法规列入基层干部培训规划,着重开展财政法规、财经纪律、财务管理等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党员干部依法依规办事能力。强化警示教育,重点开展基层违法违纪问题和典型案件警示教育,认真落实《一案两查三报告三促进制度》,充分利用典型案件深入开展案例剖析等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意识。加强廉政文化载体建设,利用宣传栏、活动室、图书室、文化广场等设施,通过标语、广播、文体活动等形式,营造崇廉尚廉文化氛围,为推动基层党风政风好转创造良好环境。

2.督公开。公开是前提,要以公开促监督。协力推动基层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局务公开和基层站所办事公开。街道每年要确定党务政务公开目录,明确程序、纪律、时限,对公开的基本要求、内容、形式等进行规范,依托公开栏、电子屏、阳光农廉网、惠民政策明白卡等形式,对党务政务事项进行公示公开;强化对集体“三资”运行的监管,规范工作流程,建立长效机制,社区财务及集体资产、资金、资源使用和处臵情况定期公开;涉及“四议两公开’’的事项全部公开;社区居民小组重大支出、专项资金等群众关注的热点内容随时公开。

3.督明责。明责是关键,要以明责严监督。进一步明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以明责知责促履责尽责。街道党工委要健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和工作机制,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责化、规范化、制度化。街道党工委对辖区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情况负主体责任,街道纪工委负监督责任。社区支部书记对本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两委”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居务监督委员会对“两委”成员、社区居民小组负责人履职情况负监督责任。

4.督制度。制度是保证,要以制度保监督。进一步健全街道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发言制度,完善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述职述廉、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逐步推行社区居民小组干部勤廉双述、居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制度,完善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强化对居务监督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规范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运行。民政、计生要完善便民服务制度和机制,推广服务承诺及服务结果群众评价制度,确保群众反映问题有人管、遇到困难有人帮,解决好服务群 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深入进行“四查”

1〃普遍检查。定期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情况开展普遍检查,党工委对分管范围内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是否有力;中央八项规定、省若干意见、市十项规定和区五要十不准规定是否落实;基层党务政务、居务和办事公开是否切实执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否深化运用;群众诉求受理机制是否畅通;服务群众举措是否到位;影响地方稳定和谐的矛盾纠纷是否有效化解;纪工委推进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是否有力有效;发生在基层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是否得到严肃查处;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工作程序、保障机制是否健全。 2.重点核查。对在辖区居民点基础设施建设、拆迂改造等工作中是否存在侵害群众合法权益;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之便贪污、侵占、挪用、截留、套取各种涉及民生专项资金;是否有在违规处臵集体资产、资源;是否存在破坏社区组织换届选举等涉居事项进行重点核查。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职责范围内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纠正不力,或者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倒查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一案双查”。

3.专项巡查。街道党工委积极配合区委巡查组,做好整改。

4.及时调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转办、督办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对群众反映、媒体披露,以及在普遍检查、重点核查、专项巡查中发现的基层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街道纪工委和相关监管部门要组织力量,直查快办,回应社会关切,并充分利用案件查办的警示作用和治本功能,举一反三,以纠促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街道是关键,社区居民小组是重点,要坚持党工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实施,部门各负其责, 依靠群众参与支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街道党工委要把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纳入街道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整体规划,统筹设计、周密部署、协调推进。街道纪工委注重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形成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的整体合力。

(二)规范督查行为。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工作中,要主动公开信息,做到群众知晓,渠道畅通,工作透明,方法规范。开展督查,要有方案、有小结、有建议;信访办理要有登记记录、有办理意见、有结果反馈;案件查办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有批办意见、有调查报告、有办案结果、有案件剖析;各类工作事项要有痕迹记录,档案资料有归类、有整理、有顺序。

(三)强化约谈通报。对在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民意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单位,由上级党委或纪委负责同志约谈其主要负责人,督促工作开展。街道纪工委每月统计上报街道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 纪违法、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每季度至少通报一次典型问题。

(四)严格责任追究。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建设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顶风违纪、造成不良影响的,干扰阻碍监督检查工作开展的,以及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措施不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多发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4篇:四督四查方案

郭庄乡中心校

推进党风政风“四督四查”监督检查机制工作方案

为了加强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等相关规定的监督检查,确保将各级规定落到实处。根据《镇平县教育系统推进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监督检查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扎实推进我乡教育系统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履行职责。乡中心校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推行以教育强监督、以公开促监督、以明责严监督、以制度保监督,深入开展普遍督查、重点检查、专项巡查和及时调查的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纪委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为重点,着力解决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断增强责任意识、为民意识和廉洁意识,促进全乡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政策理论水平进一步提高,思想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为郭庄乡教育教学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的纪律保证。

二、主要内容

(一)扎实开展“四督”。

1、以教育强监督。教育是基础,只有抓好抓实教育,才能强化监督。为此,我们要在全乡教育系统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开展廉洁自律教育,把《党章》、《廉政准则》和“八项规定”等党纪条规和政策法规等作为主要内容,融入日常的工作和学习之

1 中,重点开展违法违纪问题和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着力提高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意识。我们利用宣传栏、党员活动室等设施,通过标语、板报等形式,营造崇廉尚廉文化氛围,为我乡教育系统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2、以公开促监督。公开是前提,只有公开透明,才能促进监督。为此要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增加透明度,保证全体教职员工参政议政的权利,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做到有法可依,按规矩办事,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真正全心全意投身教育,为郭庄乡教育的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3、以明责严监督。明责是关键,只有责任明确,才能做到监督严格。各学校要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严格按照“四督四查”机制的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备案、自查自纠。

4、以制度保监督。制度是保证,只有制度完备,才能保证监督。为此要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清理工作职权,明确班子成员及各学校负责人的岗位职责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二)深入进行“四查”。

1、普遍督查。中心校要对各学校及时进行普遍检查,及时

2、重点检查。要根据各学校的工作职能,进行重点检查,针对学校基础建设工程、学生食堂等领域进行重点检查。

3、专项巡查。中心校要配合上级党委对突出问题、重点问题、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巡查,在巡查中发现群众反映强烈、久拖未决的问题,将查究涉事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违纪违法的问题,予以严肃查处。

2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

4、及时调查。中心校要根据上级党委要求,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督办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配合上级党委、纪委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对群众反映及工作督查、巡查、检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要直查快办,回应社会关切。

三、保障措施

1、实行上下联动。基层学校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坚持党委绕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实施,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支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乡中心校成立了以支部书记潘云祥同志为组长的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此项工作的开展。

2、规范督查行为。参与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肃监督检查纪律,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主动公开信息,确保群众知晓,畅通监督渠道,规范工作方式,积极配合上级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

3、严格责任追究。各学校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顶风违纪、造成不良影响和干扰阻碍监督检查工作,以及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措施不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多发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郭庄乡中心校

2015年8月12日

3

附:郭庄乡中心校“四督四查”监督检查领导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 潘云祥

副组长: 王 艺 胡明春 易从彦 张云峰 成 员:

宋仁惠 路生银 孙林根 李良玉 梁保栋 袁德立 王 飞 路大飞

4

社区四查四促工作汇报

乡镇四查四促工作汇报(共8篇)

四进四联四帮工作汇报(共7篇)

四查四问自查报告

四单工作汇报

工程信息价河南省工程信息价河南省工程信息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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