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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0-05-18,来源:建筑培训,作者:

区街道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落实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逐步形成“街道统一领导协调、有关部门依法管理、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做到组织严密,决策果断,行动统一,迅速有效。按照“救人第一,先控制、后处置”的行动原则,全面加强街道消防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强化消防法律法规宣传,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切实提高人们消防安全的意识,着力整治各种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应急指挥机构

为统筹指挥,确保消防安全,街道成立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共同担任组长,街道副职领导、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社区书记主任为成员,负责指导、协调全街道消防应急工作。

(二)日常管理机构

街道应急指挥机构下设办公室,党政办和安办成员为办公室成员。

(三)主要职责

1.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对街道辖区内突发性火灾事故的应急工作;

2.研究决定辖区内突发火灾事故的决策和指导意见;

3.组织指挥一般性的火灾事故的处置工作;

4.分析、总结街道应对突发火灾事故的全面工作情况。

(四)领导小组人员分工

组长:

成员:

成员单位:综合执法应急办、党建办、党政办、社会事务办、社会治理办、经济发展办、城市管理办、财政工作办、社区治理服务中心、宣传文化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基建办、社区、派出所、工商所、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等。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安全保卫组、新闻报道组、灾害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技术组、善后处理组等9个专业处置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

三、预案、预警措施

(一)各社区成立以居委会主任为首的安全巡逻小组,与街道信息指挥中心网格员相互配合,加强巡逻,保证在出现事故第一时间发现并紧急反应,减缓事故危害程度。

(二)街道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在值班期间,派专人看守值班电话,保证通讯畅通。发现火灾事故及时与组长、副组长取得联系,并按程序上报区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同时按照上级指示马上组织人员配合区级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四、事故紧急响应

(一)当发生火灾事故时,各社区负责人要立即组织人员控制火情,拨打火警电话(119),争取在第一时间内扑灭,并及时上报到街道紧急事故领导小组,如发现人员伤亡,要及时组织现场抢救,并立即与医疗部门取得联系。

(二)街道应急领导小组接到事故警报后,应急总指挥和现场总指挥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工作,并及时向区消防大队反映情况,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扑救工作。

(三)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切断火灾现场电源,并组织人员疏散,保障消防设施正常运转。

(四)积极配合区相关部门的现场抢救工作,及时疏散事故现场群众,确保事故现场治安并维护群众情绪稳定。

(五)立即组织疏散车辆,确保事故现场的交通畅通和车辆应急,配合消防部门开展灭火工作。

五、善后处理

(一)突发事故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按照有关规定迅速采取措施,救助灾民,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各社区要协助相关部门及时调查和统计事故影响范围和受灾情况,并及时上报,必要时向社会公布。

(三)组织人员清理事故现场并及时修复公共设施,尽快恢复生活秩序。

(四)继续做好灾民的善后和救济工作。

六、信息管理

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后,街道将按照相关程序立即向区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报送信息,对于火灾事故信息明确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实践发展趋势、已采取措施等情况,做到不超过事件发生后1小时,并及时续报时间处理进展和可能导致发生的各种隐患。

七、保障措施

(一)应急通讯保障

街道设立紧急事故举报电话,保证电话随时畅通。各社区在重要节假日及火灾高发期安排值班人员,保证社区举报电话随时畅通。

办事处电话:

(二)应急队伍保障

街道成立民兵应急救援队伍,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需要,并与上级相应职能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当处理能力不足时及时向上一级部门请求支援。

八、宣传教育、培训

(一)广泛开展消防应急宣传教育。街道将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单位和新闻媒体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法律法规,教育广大居民切实增强防范意识,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

(二)利用大型活动或通过开展培训讲座等方式对社区(村)工作人员和辖区相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火灾事故的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培训,加强他们自救、互救和逃生的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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