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简易计税方式是怎样的
1、建筑施工企业怎样选择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征收计税方法
简易征收:
1、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2、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3、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一般征收:
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
2、建筑施工企业怎样选择,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征收计税方法?
简易征收:
1、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2、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3、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一般征收:
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
3、建筑业营改增在5月1日实施后,简易计税方法是如何计算的?
一、建筑业营改增在5月1日实施后,简易计税方法的计算方法是: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内费用-支付的分包容款)÷(1+3%)×3%1、建筑业“营改增”后采用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计税,税率仍然是3%,与“营改增”前一致。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二)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4、简易计税办法和一般计税方法有什么区别?
二者区别
1、适用范围。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2、应纳税额。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3、税率区别。简易计税办法使用的税率一般以3%较为常见,在营改增之后,某些行业存在5%的简易征收率;一般计税方法使用的税率根据使用情形涉及17%、11%、6%等不同税率。
4、是否抵扣。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通常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特别的: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5、是否开具专票。适用按3%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项目,除明文规定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小规模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通常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工程造价简易计税方式是怎样的扩展资料:
第十七条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第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第十九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第二十条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 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二) 应当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而未申请的。
5、怎么区分工程用一般计税还是简易计税
根据不同的来增值税应源税项目,一般纳税人可以简易计税办法和一般计税办法同时选用。 如营业税改增值税中的电信行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境内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通过卫星提供的语音通话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还比如选择简易计税办法的混凝土纳税人,商用混凝土可选择建议方法计税,但对其提供的运输、装卸服务,依照财税[2013]10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分别按照11%、6%的税率计税。
6、建筑工程中老项目的简易计税方法税率是多少?
按照3%的“征抄收率”交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老项目范围包括: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七部分建筑服务第三条对以上内容作了详细的规定。
(6)工程造价简易计税方式是怎样的扩展资料
建筑工程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范围。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七部分建筑服务对以上内容作了详细规定。
7、工程造价一般计税法和简易计税法的区别
一般计税法是交销项税,进项税可抵;简易计税法是不可以抵扣进项,征收率按情形适用3%和5%
8、简易计税办法和一般计税方法的区别
增值税有两种计税方法,一个是一般计税方法,一个是简易计税方法。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其实就是一般计税方法有抵扣的过程,而简易计税方法没有。
1、适用范围。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2、应纳税额。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3、税率区别。
简易计税办法使用的税率一般以3%较为常见,在营改增之后,某些行业存在5%的简易征收率;一般计税方法使用的税率根据使用情形涉及17%、11%、6%等不同税率。
4、是否抵扣。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通常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特别的: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5、是否开具专票。
适用按3%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项目,除明文规定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小规模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通常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工程造价简易计税方式是怎样的扩展资料:
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情况下,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区别:
(一)使用范围不同
专用发票一般用于一般纳税人之间从事生产经营增值税应税项目使用;而普通发票则可以用于所有纳税人的所有经营活动,当然也包括一般纳税人生产经营增值税应税项目。
(二)作用不同
普通发票只是一种商事凭证,而专用发票不仅是一种商事凭证,还是一种扣税凭证。
(三) 票面反映内容不同
专用发票不但要包括普通发票所记载的内容,而且还要记录购销双方的税务登记号、地址、电话、银行帐户和税额等。
(四) 联次不同
专用发票不仅要有普通发票的联次,而且还要有扣税联。
(五) 反映的价格不同
普通发票反映的价格是含税价,税款与价格不分离;专用发票反映的是不含税价,税款与价格分开填列。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开出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计算增值税都是一样的,
但开专用发票,购货方符合抵扣条件的(比如购货方是一般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认证抵扣,购买的不是不得抵扣的货物等),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而开普通发票,除农产品发票、运输发票、小规模购买税控机外,购货方都不能抵扣。
9、建筑工程老项目简易计税方法税率多少
建筑工程老项目简易计税方法,适用3%的征收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七)建筑服务。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4.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5.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10、施工企业在何种情况下可以选择简易计税的办法计税,计税基础是什么,如何计算?
一. 一般纳税人的施工企业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二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二.采取简易计税的办法计税公式: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1、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2、建筑业营改增后采用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计税,税率仍然是3%,与“营改增”前一致。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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