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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0-10-01,来源:建筑培训,作者:

注册工程造价师论坛

1、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官方网站是多少

没有专门的网站,官方发布信息一般都在住建部网标准定额司专栏,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造价工程师转注册

这是给你找的的变更注册的资料(详看第四章部分),还有每个地方都会有变更注册的通知你可以去当地的机构咨询一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造价工程师的注册管理,规范造价工程师执业行为,提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造价工程师,是指经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并注册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人员。 未经注册的人员,不得以造价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造价工程师的注册管理工作,造价工程师注册的具体工作可以委托有关协会办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注册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造价工程师的注册管理工作。 特殊行业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部门注册机构)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负责本行业内造价工程师的注册管理工作。 第二章 初始注册 第四条 经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的人员,应当在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后三个月内,到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申请初始注册。 第五条 申请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造价工程师注册申请表; (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三)工作业绩证明。 超过规定期限申请初始注册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证明。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且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五年的; (三)在工程造价业务中有重大过失,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且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两年的; (四)在申请注册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第七条 申请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 (二)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后,连同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材料一并报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 (三)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签署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四)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对无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的,准予注册,并颁发《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 第八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将核准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名单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的有效期限为两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 续期注册 第十条 注册有效期满要求继续执业的,造价工程师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前两个月向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申请续期注册。 第十一条 造价工程师申请续期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业绩证明和工作总结; (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工程造价继续教育证明。 第十二条 造价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续期注册: (一)无业绩证明和工作总结的; (二)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执业的; (三)未按照规定参加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或者继续教育未达到标准的; (四)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 (五)在工程造价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 (六)在工程造价活动中有过失,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十三条 申请续期注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 (二)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后,连同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一并上报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 (三)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对无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准予续期注册; (四)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应当在准予续期注册后三十日内,将准予续期注册的人员名单,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续期注册的有效期限为两年。自准予续期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十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将准予续期注册的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变更注册 第十六条 造价工程师变更工作单位,应当在变更工作单位后两个月内到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 第十七条 申请变更注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 (二)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后,连同申请人与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一并上报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 (三)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对有关情况进行审核,情况属实的,准予变更注册; (四)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应当在准予变更注册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变更注册人员情况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的,其变更注册无效。 第十九条 造价工程师办理变更注册后一年内再次申请变更的,不予办理。 第五章 执 业 第二十条 造价工程师只能在一个单位执业。 第二十一条 造价工程师执业范围包括: (一)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二)工程概算、工程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三)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索赔费用的计算; (四)建设项目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五)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 (六)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编制、审核; (七)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由造价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专用章和单位公章。经造价工程师签字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作为办理审批、报建、拨付工程价款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第六章 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三条 造价工程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使用造价工程师名称; (二)依法独立执行业务; (三)签署工程造价文件、加盖执业专用章; (四)申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五)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正当计价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二十四条 造价工程师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二)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三)在执业中保守技术和经济秘密; (四)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 (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工程造价资料。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的人员,在申请初始注册、续期注册、变更注册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注销《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并收回执业专用章。 第二十六条 未经注册以造价工程师名义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时,由省级注册机构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可处以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造价工程师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执业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销《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并收回执业专用章。 第二十八条 造价工程师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销《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并收回执业专用章。 第二十九条 注册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由有关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0年3月1日起施行。提供一个造价考试网站供参考:http://gongcheng.kswchina.com/zjgc/新浪博主:快乐简单丰富 努力给在百度用户的好友们服务,一起努力快乐,简单生活,奋斗丰富的明天!!!

3、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工商行政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 企业管理 企业管理 国际企业管理 国际企业管理 房地产经营管理 工商管理 投资经济 投资经济管理 技术经济 技术经济 邮电通信管理 林业经济管理 林业经济管理 这个表格在建设工程网上有。您可以自己去查一下。本人也把这个放到空间里了,不过时间太长了,可以沉下去了,您自己找找吧。好运

4、造价工程师的证怎么注册?

造价工程师证书网上注册操作流程详解:

一、申请用户密码

申请人登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ccost.com)进入;

点击“注册造价工程师登录”框,点击“获取密码”(已经取得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进入“初始注册人员申请用户登记”窗口,输入本人考试时所用身份证或考试档案号码;

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初始注册人员申请用户登记”窗口,输入用户密码(用户自编,建议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选择注册机构(浙江省);输入联系电话和本人手机号、电子邮件地址。点击“下一步”弹出“您已经成功申请密码”窗口,这时网上注册登陆申请已经完成。建议打印该窗口信息,留存密码,备查。

二、申请人网上初始注册。本系统所有打“*”栏为必填项目。

在“您已经成功申请密码”窗口点击“登录”按钮,进入。※已申请过密码的,可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首页直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此窗口;

用户直接点击“初始注册申请业务”链接,进入初始注册申请业务说明界面,在这里提示申请人注册审批流程和操作顺序。点击“我知道啦,我要马上进入”按钮,进入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界面;

点击左侧导航栏中“基本情况”按钮,进入基本情况窗口,在这里填写申请人的一些基本情况。其中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所在地区、考试通过年度、注册单位、通讯地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批准日期、签发单位、邮编为必填项。确认正确录入数据之后,点击页面底部的“保存数据”按钮,保存所填写的信息;

在“基本情况”窗口下方打开相应扫描件窗口,阅读“扫描件上传方法”。点击“浏览”,选择本机器预先扫描好的对应图片并打开,再点击“上传”按钮,直至窗口出现相应扫描件;

点击左侧导航栏中“工作经历”按钮进入“从事造价业务工作经历”窗口,每点击一次“填写”按钮可填一段工作经历,每段工作经历填一个代表性工作业绩,其中带“*”的项为必填项。

填完一段工作经历点击“保存”按钮后,可继续点击“填写”按钮填下一段工作经历。在界面中“上报”链接是指上报到建设部的档案库中,记录个人的信息。在已填写的信息没有上报之前可以进行修改、删除操作。上报后则不能进行修改、删除操作只能查看;

点击左侧导航栏中“工作业绩”按钮进入“近两年完成主要工作业绩”窗口,每点击一次“填写”按钮可填一项工作业绩。填完一项工作业绩点击“保存”按钮后,可继续点击“填写”按钮填下一项工作业绩。

5、注册造价工程师需要什么条件

报考条件(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二)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 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 个科目的考试: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0年。(三)从 2007 年度考试开始,已取得一级建造师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四)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6、造价咨询单位怎样在网上查询所有的注册造价工程师

除了在四库平台,在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查询 一样可以查询得到,还可以按照省份、城市、土建、安装等做细分筛选。

7、注册造价师和工程造价师的区别

没有区别。二者都指的是注册造价工程师。

注册造价工程师覆盖面非常广。在所有的工程口上,包括从开始的设计概算需要有造价的知识,再到招投标,国家有政策,招标代理必须要有造价工程师,然后到施工,甲方、乙方都需要有造价工程师来把握造价的内容。

直到最后的竣工结算,都需要造价工程师来做,所以说总体来看市场的需求量非常大,而且市场对于造价工程师的认可程度也比较高。

由于原来从事住宅开发建设的人才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培训、调整,才能适应新项目开发的要求。因此,那些有着多年工作经验及大型商业项目操作经验的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经理都是企业最希望找到的人才。

同时,国家也有明文规定,一个造价工程师只能接受一个单位的聘请,只能在一个单位中为本单位或委托方提供工程造价专业服务。这也就成了造价工程师极度缺乏的一个重要因素。

从政策的上面来说,从事建设活动的单位有没有在册的造价工程师是能否从事相关业务的关键。今后国家还会不断出政策来规范企业资质的审核,可能需要一些单位,要有什么样的资格,要有几个造价工程师这样的一些要求。

(7)注册工程造价师论坛扩展资料:

注册造价工程师包含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不过目前大多e68a847a6431333431353331数的造价工程师、造价师和注册造价工程师都是指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这是因为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和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是2018年住建部新规定的考试。

而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是在原造价工程师考试的基础上进行了一些考试政策的修改的考试。而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还没有正式举办过。所以目前大家通常所说的造价工程师、造价师和注册造价工程师都是指的一级造价工程师。

进入造价工程师行业的唯一途径是,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组织实施的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笔者通过国内著名的职业考试辅导机构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才,大多在企业内担任总经济师、总设计师、总会计师或项目经理等较高职务。尽管这些职业资格考试每年的通过率都很低,但报考人数依然持续攀升,相关培训也人气旺盛,是职业培训市场中的强势板块。

8、造价工程师的学习论坛

造价工程师学习的论坛其实基本上都是培训机构设立的。比较火的比如环球网校的论坛、考试吧的论坛等等。如果是单纯造价工程师交流的论坛,目前真没有好的。

9、请教造价工程师详细的注册流程?谢谢

自己先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的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录入初始注册信息完成后,打印初始注册申请表,检查无误后点击上报,并将申请表交聘用单位盖章同意后,连同下列文件一起交当地造价管理部门:(一)初始注册申请表(即上面的打印表);(二)执业资格证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四)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五)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后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六)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或者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

1、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官方网站是多少

没有专门的网站,官方发布信息一般都在住建部网标准定额司专栏,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造价工程师转注册

这是给你找的的变更注册的资料(详看第四章部分),还有每个地方都会有变更注册的通知你可以去当地的机构咨询一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造价工程师的注册管理,规范造价工程师执业行为,提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造价工程师,是指经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并注册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人员。 未经注册的人员,不得以造价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造价工程师的注册管理工作,造价工程师注册的具体工作可以委托有关协会办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注册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造价工程师的注册管理工作。 特殊行业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部门注册机构)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负责本行业内造价工程师的注册管理工作。 第二章 初始注册 第四条 经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的人员,应当在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后三个月内,到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申请初始注册。 第五条 申请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造价工程师注册申请表; (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三)工作业绩证明。 超过规定期限申请初始注册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证明。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且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五年的; (三)在工程造价业务中有重大过失,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且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两年的; (四)在申请注册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第七条 申请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 (二)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后,连同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材料一并报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 (三)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签署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四)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对无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的,准予注册,并颁发《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 第八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将核准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名单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的有效期限为两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 续期注册 第十条 注册有效期满要求继续执业的,造价工程师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前两个月向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申请续期注册。 第十一条 造价工程师申请续期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业绩证明和工作总结; (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工程造价继续教育证明。 第十二条 造价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续期注册: (一)无业绩证明和工作总结的; (二)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执业的; (三)未按照规定参加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或者继续教育未达到标准的; (四)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 (五)在工程造价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 (六)在工程造价活动中有过失,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十三条 申请续期注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 (二)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后,连同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一并上报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 (三)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对无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准予续期注册; (四)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应当在准予续期注册后三十日内,将准予续期注册的人员名单,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续期注册的有效期限为两年。自准予续期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十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将准予续期注册的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变更注册 第十六条 造价工程师变更工作单位,应当在变更工作单位后两个月内到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 第十七条 申请变更注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 (二)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后,连同申请人与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一并上报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 (三)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对有关情况进行审核,情况属实的,准予变更注册; (四)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应当在准予变更注册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变更注册人员情况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的,其变更注册无效。 第十九条 造价工程师办理变更注册后一年内再次申请变更的,不予办理。 第五章 执 业 第二十条 造价工程师只能在一个单位执业。 第二十一条 造价工程师执业范围包括: (一)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二)工程概算、工程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三)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索赔费用的计算; (四)建设项目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五)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 (六)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编制、审核; (七)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由造价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专用章和单位公章。经造价工程师签字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作为办理审批、报建、拨付工程价款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第六章 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三条 造价工程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使用造价工程师名称; (二)依法独立执行业务; (三)签署工程造价文件、加盖执业专用章; (四)申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五)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正当计价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二十四条 造价工程师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二)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三)在执业中保守技术和经济秘密; (四)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 (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工程造价资料。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的人员,在申请初始注册、续期注册、变更注册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注销《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并收回执业专用章。 第二十六条 未经注册以造价工程师名义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时,由省级注册机构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可处以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造价工程师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执业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销《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并收回执业专用章。 第二十八条 造价工程师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销《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并收回执业专用章。 第二十九条 注册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由有关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0年3月1日起施行。提供一个造价考试网站供参考:http://gongcheng.kswchina.com/zjgc/新浪博主:快乐简单丰富 努力给在百度用户的好友们服务,一起努力快乐,简单生活,奋斗丰富的明天!!!

3、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工商行政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 企业管理 企业管理 国际企业管理 国际企业管理 房地产经营管理 工商管理 投资经济 投资经济管理 技术经济 技术经济 邮电通信管理 林业经济管理 林业经济管理 这个表格在建设工程网上有。您可以自己去查一下。本人也把这个放到空间里了,不过时间太长了,可以沉下去了,您自己找找吧。好运

4、造价工程师的证怎么注册?

造价工程师证书网上注册操作流程详解:

一、申请用户密码

申请人登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ccost.com)进入;

点击“注册造价工程师登录”框,点击“获取密码”(已经取得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进入“初始注册人员申请用户登记”窗口,输入本人考试时所用身份证或考试档案号码;

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初始注册人员申请用户登记”窗口,输入用户密码(用户自编,建议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选择注册机构(浙江省);输入联系电话和本人手机号、电子邮件地址。点击“下一步”弹出“您已经成功申请密码”窗口,这时网上注册登陆申请已经完成。建议打印该窗口信息,留存密码,备查。

二、申请人网上初始注册。本系统所有打“*”栏为必填项目。

在“您已经成功申请密码”窗口点击“登录”按钮,进入。※已申请过密码的,可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首页直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此窗口;

用户直接点击“初始注册申请业务”链接,进入初始注册申请业务说明界面,在这里提示申请人注册审批流程和操作顺序。点击“我知道啦,我要马上进入”按钮,进入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界面;

点击左侧导航栏中“基本情况”按钮,进入基本情况窗口,在这里填写申请人的一些基本情况。其中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所在地区、考试通过年度、注册单位、通讯地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批准日期、签发单位、邮编为必填项。确认正确录入数据之后,点击页面底部的“保存数据”按钮,保存所填写的信息;

在“基本情况”窗口下方打开相应扫描件窗口,阅读“扫描件上传方法”。点击“浏览”,选择本机器预先扫描好的对应图片并打开,再点击“上传”按钮,直至窗口出现相应扫描件;

点击左侧导航栏中“工作经历”按钮进入“从事造价业务工作经历”窗口,每点击一次“填写”按钮可填一段工作经历,每段工作经历填一个代表性工作业绩,其中带“*”的项为必填项。

填完一段工作经历点击“保存”按钮后,可继续点击“填写”按钮填下一段工作经历。在界面中“上报”链接是指上报到建设部的档案库中,记录个人的信息。在已填写的信息没有上报之前可以进行修改、删除操作。上报后则不能进行修改、删除操作只能查看;

点击左侧导航栏中“工作业绩”按钮进入“近两年完成主要工作业绩”窗口,每点击一次“填写”按钮可填一项工作业绩。填完一项工作业绩点击“保存”按钮后,可继续点击“填写”按钮填下一项工作业绩。

5、注册造价工程师需要什么条件

报考条件(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二)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 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 个科目的考试: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0年。(三)从 2007 年度考试开始,已取得一级建造师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四)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6、造价咨询单位怎样在网上查询所有的注册造价工程师

除了在四库平台,在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查询 一样可以查询得到,还可以按照省份、城市、土建、安装等做细分筛选。

7、注册造价师和工程造价师的区别

没有区别。二者都指的是注册造价工程师。

注册造价工程师覆盖面非常广。在所有的工程口上,包括从开始的设计概算需要有造价的知识,再到招投标,国家有政策,招标代理必须要有造价工程师,然后到施工,甲方、乙方都需要有造价工程师来把握造价的内容。

直到最后的竣工结算,都需要造价工程师来做,所以说总体来看市场的需求量非常大,而且市场对于造价工程师的认可程度也比较高。

由于原来从事住宅开发建设的人才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培训、调整,才能适应新项目开发的要求。因此,那些有着多年工作经验及大型商业项目操作经验的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经理都是企业最希望找到的人才。

同时,国家也有明文规定,一个造价工程师只能接受一个单位的聘请,只能在一个单位中为本单位或委托方提供工程造价专业服务。这也就成了造价工程师极度缺乏的一个重要因素。

从政策的上面来说,从事建设活动的单位有没有在册的造价工程师是能否从事相关业务的关键。今后国家还会不断出政策来规范企业资质的审核,可能需要一些单位,要有什么样的资格,要有几个造价工程师这样的一些要求。

(7)注册工程造价师论坛扩展资料:

注册造价工程师包含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不过目前大多e68a847a6431333431353331数的造价工程师、造价师和注册造价工程师都是指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这是因为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和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是2018年住建部新规定的考试。

而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是在原造价工程师考试的基础上进行了一些考试政策的修改的考试。而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还没有正式举办过。所以目前大家通常所说的造价工程师、造价师和注册造价工程师都是指的一级造价工程师。

进入造价工程师行业的唯一途径是,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组织实施的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笔者通过国内著名的职业考试辅导机构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才,大多在企业内担任总经济师、总设计师、总会计师或项目经理等较高职务。尽管这些职业资格考试每年的通过率都很低,但报考人数依然持续攀升,相关培训也人气旺盛,是职业培训市场中的强势板块。

8、造价工程师的学习论坛

造价工程师学习的论坛其实基本上都是培训机构设立的。比较火的比如环球网校的论坛、考试吧的论坛等等。如果是单纯造价工程师交流的论坛,目前真没有好的。

9、请教造价工程师详细的注册流程?谢谢

自己先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的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录入初始注册信息完成后,打印初始注册申请表,检查无误后点击上报,并将申请表交聘用单位盖章同意后,连同下列文件一起交当地造价管理部门:(一)初始注册申请表(即上面的打印表);(二)执业资格证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四)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五)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后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六)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或者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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