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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0-07-17,来源:建筑培训,作者:

造价咨询资质代办费用

1、开一个造价咨询公司都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第九条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1、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

2、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

3、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

4、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5、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6、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7、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8、企业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9、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10、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1)造价咨询资质代办费用扩展资料:

资质等级与标准

第八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

第九条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1、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

2、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

3、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

4、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2、办理造价咨询资质,需要几个造价师,价格多少

依、技术负责已取复造价工程师注册资格并具工程或者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依0; 贰、专职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员(简称专职专业员)少于依贰其: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系列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少于吧取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员少于陆其员具事工程造价专业制工作经历; 三、企业注册资本少于民币50万元; 四、暂定期内企业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低于民币50万元; 5、具固定办公场所均办公面积少于依0平米; 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漆、员工社养保险手续齐全; 吧、专职专业员符合家规定职业龄事档案关系由家认事中国机构代管理; 9、企业资造价工程师数低于陆0%资额低于注册资本总额陆0

3、办理造价乙级咨询资质需要配备哪些人员?大概要多少费用?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均需要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4、施工单位请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有资质要求吗

造价咨询公司没有资质不可以营运。《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四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一)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二)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60%;(三)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四)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五)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六)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七)企业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八)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九)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十)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十一)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一)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认缴出资总额的60%;(二)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三)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四)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五)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六)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六)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七)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八)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九)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十)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造价咨询公司注册流程:1.企业初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资质,需提交下列材料:(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一式三份;(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章程复印件;(4)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5)股东出资协议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复印件,有职称的,提交职称证书复印件;(7)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8)注册造价工程师身份证、职称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退休人员需附退休证明材料复印件;(9)造价员身份证、职称证书、造价员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退休人员需附退休证明材料复印件;(10)人事代理(托管)协议及《企业专职专业人员人事存档证明》复印件;(11)《社会保险登记证》、《企业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表》及本年度社保缴费发票复印件;(12)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2.内资企业申请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升级、延续,除第1项所列材料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1)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2)企业缴纳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发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完税证明复印件(乙级暂定期届满申请延续的,提交近一年完税资料;申请升级及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的,提交近三年完税资料);(3)企业营业收入含工程造价咨询以外业务收入的,还需出具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4)企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保证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料复印件(申请甲级资质的提交)。3.企业申请经济性质变更或分立的,除第1、2项所列材料外,还需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复印件,企业股份中含有国有资产的,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复材料复印件;4.外省市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迁入北京,除第1、2项所列材料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1)企业原工商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复材料;(2)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需提交现工商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材料。5.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办理上述事项的,除提交对应材料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1)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2)投资方在其所在国或者地区的注册(登记)证明、相关业绩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3)经注册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投资方最新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投资方成立不满三年的,按照起成立年限提供相应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印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标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请材料。符合标准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转审查人员。不符合标准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向申请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或者无需取得行政许可的,向申请人即时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时限:即时审查标准: 申请人条件符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外商投资建设工程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商务部令第155号)的规定。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查标准对受理人员移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不符合标准的,书面写明审查意见及理由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时限:10个工作日决定标准:同审查标准岗位职责及权限:对于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的行政许可申请,作出决定;对于由建设部决定的行政许可申请,出具审核意见。同意审查意见的,签署意见,转告知人员。不同意审查意见的,书面提出意见及理由,转告知人员。时限:4个工作日告知岗位职责及权限:对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准予许可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并在10日内将资质证书送达申请人。对不予许可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办理结果通知书》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审核同意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并送达申请人,同时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建设部。审核不同意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写明理由、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办理结果通知书》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5、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升级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1、综合材料、人员材料(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申请书:(一式二份);(2)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乙级晋升甲级的需提供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满三年的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4)股东会决议复印件;(5)企业章程复印件;(6)有关企业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文件;(7)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8)股东出资协议复印件;(9)股东中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10)自有或租赁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复印件;(11)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12)造价工程师材料(以每个人员为单位整理相关材料):身份证、职称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及劳动合同复印件。以上人员中属退休人员需在该人资料后附退休证复印件(乙级晋升甲级或申报甲级延续的企业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除提供职称证书外还应提供取得技术职称的批准文件);(13)造价员材料(以每个人员为单位整理相关材料):身份证、职称证书、造价员注册证书及劳动合同复印件(乙级晋升甲级或申报甲级延续的企业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除提供职称证书外还应提供取得技术职称的批准文件)。以上人员中属退休人员需在该人资料后附退休证复印件;(14)企业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人事档案存档证明材料复印件(企业与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或托管协议、代理机构近期提供的代理人员详细名单)及近一年代理交费凭证;(15)企业专职专业人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企业《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证》复印件以及相应社保中心核对盖章认可的《企业员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情况表》及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6、申请办一家造价咨询公司,需要如何办理?程序是什么?先去工商局注册,然后再申请资质吗?都需要什么资料?

先到工商局注册,在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 2、乙级资质标准 (1)已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暂定)资质证书满1年; (2)企业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 (3)企业的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60%,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60%;(4)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造价工程师注册资格,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 (5)专职专业人员不得少于12人,其中: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得少于6人,其他人员应具有造价员(师)资格,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8人; (6)专职专业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必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7)由本企业办理的专职专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8)企业取得暂定级1年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9)具有固定办公场所,人均办公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10)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11)近1年企业在承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中无不良记录。 3、新设立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等级按照乙级(暂定期一年)核定。

7、新办造价咨询资质一般需要准备什么资料。需要配备哪些人员?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指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企业。第四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第五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依法进行的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第六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有关专业部门负责对本专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监督管理。第七条 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鼓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入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第二章 资质等级与标准第八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第九条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一)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二)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三)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四)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五)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六)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七)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八)企业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九) 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十)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十一)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十二)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第十条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一)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60%;(二)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三)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四)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五)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六)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七)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八)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九)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十)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十一)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第三章 资质许可第十一条 申请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应当向申请人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第十二条 申请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决定。其中,申请有关专业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商同级有关专业部门审查决定。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三条 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同时在网上申报:(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二)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三)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人事代理合同和企业为其交纳的本年度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凭证;(四)企业章程、股东出资协议并附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五)企业缴纳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发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完税证明;企业营业收入含其他业务收入的,还需出具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财务审计报告;(六)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七)企业营业执照;(八)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九)有关企业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的文件;(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需要提交前款第(五)项、第(六)项所列材料。第十四条 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资质等级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至第(九)项所列资质标准核定为乙级,设暂定期一年。暂定期届满需继续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应当在暂定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换发资质证书。符合乙级资质条件的,由资质许可机关换发资质证书。第十五条 准予资质许可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遗失资质证书的,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补办。第十六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有效期为3年。资质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应当在资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根据申请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准予延续的,资质有效期延续3年。第十七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形式、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确立之日起30日内,到资质许可机关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第十八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条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立的,只能由分立后的一方承继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但应当符合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条件。第四章 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第十九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依法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不受行政区域限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第二十条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包括:(一)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二)建设项目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并配合设计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等工作进行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三)建设项目合同价款的确定(包括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合同价款的签订与调整(包括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及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等;(四)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的咨询;(五)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者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第二十一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承接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应当与委托人订立书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委托人可以参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二十二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盖有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的执业印章,并由执行咨询业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第二十三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到分支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一)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三)拟在分支机构执业的不少于3名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四)分支机构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受备案之日起2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四条 分支机构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当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负责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订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分支机构不得以自己名义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订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第二十五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应当自承接业务之日起30日内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六条 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当事人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

8、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转让和办理有什么区别

工程造价咨询是指面向社会接受委托、承担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动态的造价管理,包括可行性研究、投资百估算、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工程结度算、工程竣工结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对工问程造价进行监控以及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业务。按照所涉专业不同,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可分为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市政建答设工程造价咨询、公路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铁路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城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等。按工程建设的阶段不版同,工程建设咨询又可分为前期决策阶段咨询、实施阶段咨询、结算审核阶段咨询、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和仲裁咨询等。权

1、开一个造价咨询公司都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第九条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1、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

2、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

3、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

4、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5、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6、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7、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8、企业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9、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10、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1)造价咨询资质代办费用扩展资料:

资质等级与标准

第八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

第九条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1、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

2、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

3、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

4、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2、办理造价咨询资质,需要几个造价师,价格多少

依、技术负责已取复造价工程师注册资格并具工程或者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依0; 贰、专职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员(简称专职专业员)少于依贰其: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系列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少于吧取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员少于陆其员具事工程造价专业制工作经历; 三、企业注册资本少于民币50万元; 四、暂定期内企业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低于民币50万元; 5、具固定办公场所均办公面积少于依0平米; 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漆、员工社养保险手续齐全; 吧、专职专业员符合家规定职业龄事档案关系由家认事中国机构代管理; 9、企业资造价工程师数低于陆0%资额低于注册资本总额陆0

3、办理造价乙级咨询资质需要配备哪些人员?大概要多少费用?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均需要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4、施工单位请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有资质要求吗

造价咨询公司没有资质不可以营运。《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四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一)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二)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60%;(三)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四)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五)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六)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七)企业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八)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九)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十)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十一)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一)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认缴出资总额的60%;(二)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三)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四)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五)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六)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六)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七)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八)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九)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十)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造价咨询公司注册流程:1.企业初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资质,需提交下列材料:(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一式三份;(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章程复印件;(4)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5)股东出资协议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复印件,有职称的,提交职称证书复印件;(7)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8)注册造价工程师身份证、职称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退休人员需附退休证明材料复印件;(9)造价员身份证、职称证书、造价员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退休人员需附退休证明材料复印件;(10)人事代理(托管)协议及《企业专职专业人员人事存档证明》复印件;(11)《社会保险登记证》、《企业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表》及本年度社保缴费发票复印件;(12)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2.内资企业申请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升级、延续,除第1项所列材料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1)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2)企业缴纳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发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完税证明复印件(乙级暂定期届满申请延续的,提交近一年完税资料;申请升级及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的,提交近三年完税资料);(3)企业营业收入含工程造价咨询以外业务收入的,还需出具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4)企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保证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料复印件(申请甲级资质的提交)。3.企业申请经济性质变更或分立的,除第1、2项所列材料外,还需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复印件,企业股份中含有国有资产的,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复材料复印件;4.外省市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迁入北京,除第1、2项所列材料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1)企业原工商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复材料;(2)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需提交现工商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材料。5.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办理上述事项的,除提交对应材料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1)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2)投资方在其所在国或者地区的注册(登记)证明、相关业绩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3)经注册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投资方最新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投资方成立不满三年的,按照起成立年限提供相应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印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标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请材料。符合标准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转审查人员。不符合标准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向申请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或者无需取得行政许可的,向申请人即时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时限:即时审查标准: 申请人条件符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外商投资建设工程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商务部令第155号)的规定。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查标准对受理人员移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不符合标准的,书面写明审查意见及理由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时限:10个工作日决定标准:同审查标准岗位职责及权限:对于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的行政许可申请,作出决定;对于由建设部决定的行政许可申请,出具审核意见。同意审查意见的,签署意见,转告知人员。不同意审查意见的,书面提出意见及理由,转告知人员。时限:4个工作日告知岗位职责及权限:对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准予许可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并在10日内将资质证书送达申请人。对不予许可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办理结果通知书》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审核同意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并送达申请人,同时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建设部。审核不同意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写明理由、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办理结果通知书》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5、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升级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1、综合材料、人员材料(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申请书:(一式二份);(2)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乙级晋升甲级的需提供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满三年的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4)股东会决议复印件;(5)企业章程复印件;(6)有关企业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文件;(7)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8)股东出资协议复印件;(9)股东中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10)自有或租赁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复印件;(11)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12)造价工程师材料(以每个人员为单位整理相关材料):身份证、职称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及劳动合同复印件。以上人员中属退休人员需在该人资料后附退休证复印件(乙级晋升甲级或申报甲级延续的企业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除提供职称证书外还应提供取得技术职称的批准文件);(13)造价员材料(以每个人员为单位整理相关材料):身份证、职称证书、造价员注册证书及劳动合同复印件(乙级晋升甲级或申报甲级延续的企业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除提供职称证书外还应提供取得技术职称的批准文件)。以上人员中属退休人员需在该人资料后附退休证复印件;(14)企业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人事档案存档证明材料复印件(企业与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或托管协议、代理机构近期提供的代理人员详细名单)及近一年代理交费凭证;(15)企业专职专业人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企业《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证》复印件以及相应社保中心核对盖章认可的《企业员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情况表》及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6、申请办一家造价咨询公司,需要如何办理?程序是什么?先去工商局注册,然后再申请资质吗?都需要什么资料?

先到工商局注册,在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 2、乙级资质标准 (1)已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暂定)资质证书满1年; (2)企业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 (3)企业的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60%,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60%;(4)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造价工程师注册资格,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 (5)专职专业人员不得少于12人,其中: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得少于6人,其他人员应具有造价员(师)资格,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8人; (6)专职专业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必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7)由本企业办理的专职专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8)企业取得暂定级1年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9)具有固定办公场所,人均办公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10)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11)近1年企业在承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中无不良记录。 3、新设立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等级按照乙级(暂定期一年)核定。

7、新办造价咨询资质一般需要准备什么资料。需要配备哪些人员?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指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企业。第四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第五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依法进行的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第六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有关专业部门负责对本专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监督管理。第七条 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鼓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入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第二章 资质等级与标准第八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第九条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一)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二)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三)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四)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五)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六)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七)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八)企业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九) 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十)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十一)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十二)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第十条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一)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60%;(二)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三)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四)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五)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六)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七)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八)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九)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十)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十一)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第三章 资质许可第十一条 申请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应当向申请人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第十二条 申请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决定。其中,申请有关专业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商同级有关专业部门审查决定。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三条 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同时在网上申报:(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二)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三)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人事代理合同和企业为其交纳的本年度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凭证;(四)企业章程、股东出资协议并附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五)企业缴纳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发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完税证明;企业营业收入含其他业务收入的,还需出具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财务审计报告;(六)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七)企业营业执照;(八)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九)有关企业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的文件;(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需要提交前款第(五)项、第(六)项所列材料。第十四条 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资质等级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至第(九)项所列资质标准核定为乙级,设暂定期一年。暂定期届满需继续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应当在暂定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换发资质证书。符合乙级资质条件的,由资质许可机关换发资质证书。第十五条 准予资质许可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遗失资质证书的,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补办。第十六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有效期为3年。资质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应当在资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根据申请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准予延续的,资质有效期延续3年。第十七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形式、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确立之日起30日内,到资质许可机关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第十八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条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立的,只能由分立后的一方承继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但应当符合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条件。第四章 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第十九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依法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不受行政区域限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第二十条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包括:(一)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二)建设项目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并配合设计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等工作进行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三)建设项目合同价款的确定(包括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合同价款的签订与调整(包括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及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等;(四)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的咨询;(五)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者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第二十一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承接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应当与委托人订立书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委托人可以参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二十二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盖有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的执业印章,并由执行咨询业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第二十三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到分支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一)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三)拟在分支机构执业的不少于3名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四)分支机构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受备案之日起2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四条 分支机构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当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负责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订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分支机构不得以自己名义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订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第二十五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应当自承接业务之日起30日内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六条 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当事人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

8、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转让和办理有什么区别

工程造价咨询是指面向社会接受委托、承担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动态的造价管理,包括可行性研究、投资百估算、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工程结度算、工程竣工结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对工问程造价进行监控以及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业务。按照所涉专业不同,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可分为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市政建答设工程造价咨询、公路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铁路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城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等。按工程建设的阶段不版同,工程建设咨询又可分为前期决策阶段咨询、实施阶段咨询、结算审核阶段咨询、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和仲裁咨询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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