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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0-09-10,来源:建筑培训,作者:

怎样理解劳动创造价值

1、为什么说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以及劳动是怎样创造价值的/

你好,你这里所说的价值是由劳动创知造的应该是指的商品的价值;商品有两重属性:价值和使用价值;仅有使用价值的东西并不是商品,比如说空气,我们每天都在呼吸,具有使用价值,但是并没有人愿意为呼吸的空气支付货币。要成为商品,必须通过人们的劳动去改造,在改造的过程中人类的劳动逐渐凝结到物品当中,逐渐具道有了价值,也就成为了商品,所以说价值回是由劳动创造的。至于怎样创造的,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吧:铁矿石还没有加工成钢铁之前是不具有价值的(你如果要建造汽车不会愿意购买铁矿石吧,而是会购买钢铁答),通过劳动者开采,冶炼等一系列过程,最终加工厂钢铁,使其具备了价值,劳动者的劳动也就在这一个过程中凝结进去了。我个人是这样理解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2、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正确认识创造价值的劳动

=.= 楼上几位都是别处抄来的吧。。。内容都是一样的。。。汗。。。同学还是自己做吧。。。2000字的东西,你到这来问人家也是到网上搜了复制给你。。。老实说很难相信会有人为了悬赏分去写2000字议论文给你。。。还不如你自己到网上搜索一下,挑选挑选,在挑选的过程中也多少可以记住一些东西。。。简单谈谈的对这个题目的看法,希望对你有帮助。写一片议论文首先要解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正确认识创造价值的劳动?这个题目中有两个关键点:1、什么是新的历史条件?2、何为“正确认识”?关于什么是新的历史条件,不知道这个题目在出出来的时候有没有注释。如果没有注释的话,我认为所谓“新的历史条件”,是指在工业高度发达的今天,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所产生的社会价值已经呈现出巨大的差异。在复出同样强度的劳动力(包括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以后,脑力劳动所产生的价值通常远大于体力劳动。同样工作8小时,科学家在这8小时也许可以创造几千万人都受益的价值,而搬运工人则只能创造令数人受益的价值。同样的劳动,但得到的报酬也就因此而大不相同。而在这样一个环境下,就需要我们去正确认识相同劳动报酬不同的这种差异。除开报酬的差异,或者说是创造价值的差异。我们应当看到,每个人虽然创造价值的大小不同,但是在劳动过程中都或多或少的创造了相应的社会价值。这种价值是不可否定的。不论大小,都是积极的,是全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简单的说科学家所创造的巨大价值,要通过无数普通人的微小价值才能予以实现,才能体现其价值。在把握了这两个关键点的同时,在予以阐述,加以论证,就成其为一篇文章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3、如何理解服务劳动在创造价值中作用

时代在发展,今天,世界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已经达到60.7%,在发达国家,从事“物质产品”生产的“物质生产劳动”的投入量仅占不到30%。这种现象与马克思在19世纪建立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时第三产业还“微不足道”的情况有重大变化。因此,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与劳动价值理论向前发展是时代的要求。按照马克思阐述的有关劳动创造商品使用价值和对象化为商品价值的原理,经济生产中的多种生产品,无论是物质产品还是精神产品,实物形态产品或是非实物形态产品,只要它是使用价值,具有满足人的需要的功能,投入于其中的社会劳动就“体现”、“对象化”为某种作为交换对象的“东西”(ein Ding),形成价值。在这里,“东西”(ein Ding)可以是实物形态产品,也可以是非实物形态产品,它泛指一切交换对象。这是我们把“活劳动创造价值”的范围从物质生产领域扩展到所有社会经济部门的理论依据。根据马克思的这个理论,创造价值的劳动就不仅仅包括传统上理解的“物质生产劳动”,还应包括第三产业的服务劳动以及其他信息技术、文化艺术与人文社会科学的劳动。服务劳动范围广泛,有商业、金融服务,有设计、运输、仓储、安装、维修等生产服务,有休闲、文化和个人生活服务如旅游、餐饮、健身、影视等,还有医疗保健、城市供应水、电、气等公共服务。另外,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精神追求品位的提升,信息技术、文化艺术与人文社会科学的劳动日益显示出其重要地位。

4、怎样理解生产要素的作用和劳动创造价值的关系

劳动与其他生产要素在价值创造过程中的关系任何生产过程都需要有人的要素和物的要素,缺一不可。生产的结果从实物形态看,是人类创造的物质财富。作为物质财富,当然离不开物的要素。所以,财富是由人的劳动和其他生产要素共同创造的。"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配第语),就是对这一关系的形象表述。在商品经济的条件下,生产的结果从价值形成看,是人类劳动创造的价值,它包含生产资料转移的价值和劳动创造的新价值。生产资料转移的价值和新创造的价值都只有通过人的劳动才能实现。因此,价值的创造反映的只是与他人的劳动的关系,而与物的要素没有关系。这是从生产的结果来看的劳动与其他生产要素的关系,即人的劳动和其他生产要素是财富的共同源泉,价值则惟一地是由人的劳动创造的。在把握这一关系时,应该指出的是,说劳动是价值创造的惟一源泉,并不等于说价值的创造不需要其他生产要素,也就是说,其他生产要素虽然不创造价值,但价值的创造又不能离开其他生产要素,它们是价值创造的必要条件。这是因为,价值是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的,离开了生产,价值的创造就无从谈起。仅有劳动是无法进行生产的,劳动只有和其他生产要素相结合才能进行现实的生产,从而才能创造价值。而且其他生产要素的状况又会直接影响到人的劳动效率,进而影响到价值的创造。例如,当采用了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生产设备时,就能够提高人的劳动效率,使人的劳动在同样的时间内能够创造出更多的商品。但是,这只是影响作用,即其他生产要素影响的是人的劳动效率,而直接与价值创造相联系的仍然是人的劳动,劳动仍然是价值创造的惟一源泉。总之,人的劳动是价值创造的惟一源泉,其他生产要素不创造价值,但它们是价值创造的必要条件,并且对价值的创造有着直接的影响。所以,价值的实体是人类的劳动,其中不包含任何物的要素。尽管在今天各种生产要素对价值的创造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人的劳动与其他生产要素在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这一关系是不会改变的。科学技术的功能在于提高劳动生产率,而不在于创造价值。在人类生产活动中,科学技术作为一个生产要素始终存在于生产过程中,不仅存在于过去,而且存在于现在,还将存在于未来的生产过程中。人们运用科学技术的直接结果是提高了生产效率。在科技发展的不同阶段,它对提高生产效率的功能大小无疑是有差别的,但不能说不同发展水平的科学技术具有不同的功能。如果认为先进的科学技术具有创造价值的功能,而较落后的科学技术则不具有这一功能,那就会导致逻辑上的混乱,从而得出先进的科学技术能够创造价值,不先进的科学技术不能够创造价值的错误结论。这种逻辑上的混乱可以说一戳即破。早期资本主义也有科学技术,尽管比现在显得落后。能说那时的科学技术不创造价值,现在的科学技术就创造价值了吗!说科学技术本身不创造价值,并不否认科学技术对价值创造的影响。科学技术在生产过程中的运用不仅是创造出更多的使用价值的前提,而且也是创造出更多的价值的必要条件。科学技术在生产过程中的运用之所以能够生产出更多的商品,是因为科学技术的运用直接提高了劳动者的劳动生产率,使人类的劳动不断地起着自乘的作用。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劳动者在相同的时间里可以创造出更多的商品,即劳动生产率较高的劳动起着自乘的作用,它可以等于多倍的劳动生产率较低的劳动。科学技术对提高劳动生产率具有的决定性作用,正是通过把科学技术这一要素融进其他生产要素来实现的,即劳动者、劳动工具、劳动对象与科学技术相结合,就会带来较高的劳动生产率,使劳动者的劳动能够得到自乘,从而创造出更多的商品。所以,直接创造更多的商品的是人类高效率的活劳动,而不是科学技术本身。

5、(1)如何正确认识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时代性? (2)当前如何深化对创造价值的劳动的

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时代性科学的理论本质上是不断发展的理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是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马克思通过对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各种经济现象的深入剖析、研究,批判地继承了古典经济学关于劳动价值理论的一些基本观点,建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理论,并运用这一理论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诸多经济现象的本质。列宁在新的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运用这一理论进一步分析了垄断资本主义阶段的各种经济现象,特别是对垄断价格和垄断利润的分析,使劳动价值理论继续得到丰富和发展。列宁逝世后,斯大林继续根据新情况运用这一理论分析新的经济问题,使劳动价值理论在分析社会主义经济中得到进一步丰富。当今生产社会化进一步发展,我们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环境下,研究和认识劳动价值理论,必须结合现代资本主义经济和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新情况,作出符合时代特征的新解释。一、 我国现行的分配制度的理论根源由于我国现在尚处于社会主义经济运行中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基本建立,经济运行中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形式并存,收入分配采取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1、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是由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多样性决定的:我国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水平和公有制经济的相互结合,决定了在公有制经济中只能采取按劳分配的收入分配制度。另一方面,由于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并存,共同参与创造财富,要求按生产要素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就是指各种要素都应根据其在再生产过程中所做出的贡献的大小来参与收益分配,获得相应的报酬。基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现实,只有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收入分配制度,才是现阶段唯一公平的分配方式,这种分配方式在形式上是平等的,因而也是公平的。在公有制经济中,由于国家和集体是除了劳动以外的一切生产要素唯一的所有者,因此全体社会成员只能是劳动者而不能是其他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在这种情况下只能实行按劳分配,即按付出劳动量的多少来决定应该获得的收入的数量。但是这种分配方式也存在不平等的一面,由于人的天赋、能力、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担任的工作的难易程度都是不一样的,对社会、生产做出的贡献也是不一样的,如果采用同一种分配方式同等的对待必然产生新的不平等。正如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说到“像一切权利一样是一种不平[1]而“要避免所有这些弊病,权利就不应当是平等的,而应当是不平等的。” [2]2、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是由各种生产要素在财富的创造过程中所做出的贡献决定的。我们知道仅仅有劳动者而没有资本、土地等其他生产要素的参与,是不可能创造价值和财富的,在生产过程中三者缺一不可(应该注意这并不意味着资本、土地也创造价值)。对此马克思曾经论述到:“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就什么也不能创造。它是工人用来实现自己的劳动,在其中展开劳动活动,由其中生产出和借以生产出自己的产品的原材料。”[3]此外,随着经济的发展,知识、技术、信息和管理才能等过去不被重视的要素在现代的生产和经营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他们也要求参与分配。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由于“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所以应该允许资本和技术等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参与分配,这样有利于生产要素向更有效的领域流动,有利于技术进步的加快,有利于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有人认为,既然生产要素包括劳动,那么按劳分配应该包含在按生产要素分配之中 ,因而认为我国应该实行按生产要素分配,而不是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这种观点的错误在于:他们把按劳分配中的“劳动”与按生产要素分配中的“劳动”混为一谈,混同了按劳分配和按劳动力价值分配。事实上按劳分配中的“劳动”是指生产物质产品的活劳动,而按生产要素分配中的“劳动”是指在劳动力市场买卖的劳动力。按劳分配包含了必要劳动价值和剩余劳动创造的剩余产品价值中应该享有的那一部分,而按劳动力价值分配仅仅是必要劳动价值(如果真的是劳资双方“等价交换”的话)。其次,应该正确认识按生产要素分配不等于要素价值论。按生产要素分配是由于资本家对资本、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的所有权,基于这种法律上的财产权,他们享有对剩余价值的索取权,但并不能因此认定资本、土地等其他生产要素也创造价值。与此相反,要素价值论的最基本的观点是土地、资本、劳动三种生产要素共同创造价值,现在还有人提出企业家作为第四大生产要素,把前三种生产要素结合起来共同创造价值。他们提倡按贡献分配,他们认为,资本、土地也要参与分配正是因为它们也参与了价值的创造。要素价值论把使用价值的生产和价值的生产、价值的形成过程和价值的增殖过程混为一谈。为什么有不少学者信奉要素价值论?看似合理的要素价值论真的合理吗?这就要求我们弄清到底是什么创造价值。此外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的到来,也要求我们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的认识。二、 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随着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的到来,人力资本(主要是指企业家和技术创新者)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人力资本创造的价值也越来越多,现代生产中体力劳动所占比重不断降低、劳动复杂程度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不少学者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产生了怀疑。在这种新的时代背景下,我们该如何看待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有人认为马克思不重视脑力劳动,认为马克思所说的劳动指的就是体力劳动。因而在知识经济到来的时候他们提出:商品中所含的体力劳动的成分越来越少了,因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也不再适用了,商品价值应该从由劳动和劳动时间决定变为由“知识含量”决定、由知识来计量。事实上,马克思从来就没有忽略过脑力劳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清楚地论述到:“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体力和智力的总和”,[5]也就是说,无论是生产何种商品,都是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相结合生产的,只不过是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所占的比例不同罢了。由于马克思所处的时代是体力劳动居于主体地位的时代,因而《资本论》中更多的是以体力劳动为例来分析。而现在脑力劳动取代了体力劳动的主导地位,出现了“无人工厂”、“生产自动化”,体力劳动的作用逐渐被人们所忽略了。对于这种生产方式,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也有提及:“劳动表现为不再像以前那样被包括在生产过程中,相反地,表现为人以生产过程的监督者和调节者的身份同生产过程本身发生关系。这里已经不再是工人把改变了形态的自然物作为中间环节放在自己和对象之间;而是工人把由他改变为工业过程的自然过程作为媒介放在自己和被他支配的无机自然界之间。[6]在这里马克思清楚地意识到了生产率的发展将使得体力劳动的主体地位会逐渐被脑力劳动所替代(但是由于历史的局限性马克思不可能详细地阐述这一现象),但是这并不代表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论断不再适用,马克思所说的劳动从始到终都包括了脑力劳动。归根到底机器也是由劳动者劳动创造的;科技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但是这也是科技工作者大量脑力劳动的结晶。此外,如果不通过劳动将科技成果运用到生产中,科技的发展也不会对生产做出太大的贡献。再者,前文引述的自动化生产方式所创造出的大量产品,是物质财富、是使用价值,而且马克思的劳动二重性理论已经对劳动生产力与价值及使用价值的关系做了明确的论证。因此,产品的剧增并无法否定劳动价值论的科学性,在知识经济的新形势下,劳动价值论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商品的价值仍然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原理是不变的,只不过这种劳动具有高效性、高能性和高质性等新的特点。其次,应该搞清到底是什么创造了价值,正确认识马克思所说的“劳动是唯一的价值源泉” [7]和“劳动并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8]马克思强调 “只有劳动才是我们在任何时候都能够用来估计和比较各种商品价值的最后的和现实的唯一尺度”,[9]也就是说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准确地说应该是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或抽象的人类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这里的劳动是指创造价值的抽象劳动而非具体劳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明确地说到“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从另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作为具体的有用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10]虽然资本和土地等其他生产要素都参与了价值的形成过程,但是在价值的形成过程中,他们都不创造新的价值,仅仅转移了原有的旧价值。需要指出的是,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劳动不再仅仅是指体力劳动还应该包括脑力劳动,而且脑力劳动正逐渐取代体力劳动的主体地位。因此上述的抽象劳动应该包括更高层次的脑力劳动,即技术创新、知识应用、理论研究和企业管理等类型的脑力劳动。“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唯一源泉”此外,还应该强调的是创造价值的只是劳动中的活劳动,物化劳动是已经凝结、物化的活劳动,是商品的价值。现代化生产中有这样一种现象:活劳动在具体的生产过程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小,物化劳动(机器、设备等)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但是物化劳动并不创造商品的价值。这是因为:首先,机器、设备等生产资料也凝结了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是由活劳动创造;其次,这些生产资料是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缩短劳动者的必要劳动时间、延长剩余劳动时间,以此来增加劳动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它本身并不创造价值。因而创造价值的只是劳动中的活劳动。基于以上认识,在脑力劳动占据主体地位、信息技术和知识在生产过程中越来越重要的背景下,我们该如何认识企业经营者在生产中的作用以及他们该以何种形式参与分配?三、 正确认识科学技术工作者和经营管理者的劳动当今科学技术工作和经营管理工作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国民生产总值的增加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生产效率的提高,从而使得单位时间内生产的产品数量增加。这不仅仅是生产工人的劳动支出的增加,更多的是包括了科技工作者和经营管理者为了提高劳动生产率所付出的大量的复杂的脑力劳动。由于企业经营者的经营管理才能是企业能否生存和发展的关键、也是一个国家经济实力能否大大加强的重要因素。这就要求我们对科学技术工作者企业经营者的经营管理劳动做出全面的评价,提出相应的激励措施。对此,《建议》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工作和经营管理作为劳动的重要形式,在社会生产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建立健全收入分配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对企业领导人能和科技骨干实行年薪制和股权、期权试点。”关于科技工作者的劳动的价值应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考察:一方面,科技工作者作为生产性劳动者,他们自身的劳动创造价值。对此,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也做过论述:“有的人多用手工作,有的人多用脑工作,有的人当经理、工程师、工艺师等等,有的人当监工,有的人当直接体力劳动者或者做十分简单的粗工,于是劳动能力的越来越多的职能被列在生产劳动的直接概念下,这种劳动能力的承担者也被列在生产工人的概念下。”[11]由此可见,马克思把科学技术工作者和经营管理者也看作是生产劳动者,从而也参与了价值的创造。而且由于科技工作者的劳动是一种复杂劳动,因此在同样的时间内,他们可以创造出比一般劳动者更多的价值。另一方面,科技工作者的劳动在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以及创造社会财富中均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科技工作者将先进的科技应用到生产过程中,不仅可以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来增加产品的数量,还可以提高产品的质量。因而,在评价科技工作者劳动的价值的时候,不应该仅仅根据他们的复杂劳动创造的价值的多少来衡量,还要看到他们在创造社会财富中的作用。关于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劳动的价值,如前所述,马克思把经营管理者看作是生产劳动者。不过,经营管理者创造价值的劳动不同于一般工人创造价值的劳动,他们对于企业的作用也不同于一般工人。一般劳动者只是生产商品,不用承担其他的压力,但是经营管理者不仅要管理生产过程,还要决定该生产何种产品、该如何定价等问题。一个好的经营管理者可以挽救一个濒临破产的企业,与此相反,一个没有能力的经营管理者可以使一个原本盈利的企业变为亏损。企业经营者的价值不仅仅是对于企业生存和发展有重要作用,还包括了对社会的影响(外部效应)。由于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的价值不仅仅是创造价值,还承担了更多的责任,承受了更大的压力,他们从事的是更为复杂脑力劳动,是更多的自乘的简单劳动,他们理所当然应该获得比一般劳动者更高的报酬,这使他们自身人力资本价值得以实现。此外,为了防止“58”、“59”现象,为了调动经营者的劳动积极性,也应该使他们得到他们应该获得的报酬,对经营管理者采取年薪制和股票期权制相结合的分配方法,以此调动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对科技工作者实行科技入股制和年薪制相结合。随着企业经营者的劳动价值不断被人们认识和肯定,有不少学者提出私营企业主的收入全部是他们的劳动收入,没有剥削的性质,从而得出“资本家养活工人”、资本主义社会是最优越的社会等等荒谬的结论。这不禁引起了对私营企业主收入问题的再思考。首先应该肯定私营企业主的收入里有一部分是他自己的劳动所得。对此马克思在《资本论》描述到:“利润中也包含一点属于工资的东西。资本家在生产过程中是作为劳动的管理者和指挥者出现的,在这个意义上说,资本家在劳动过程本身中起着积极的作用。……这种与剥削相结合的劳动……当然就与雇佣工人的劳动一样,是一种加入产品价值的劳动。” [12]上面我们已经分析了企业主管理企业的劳动也是生产性劳动,因而私营企业主的劳动也创造价值。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私营企业主的收入中没有剥削的成分,私营企业主的收入要大于一般的国企企业经营者,他们的收入中除了自己劳动应得那一部分外,还有很大一部分是与资本投入相应的利润收入。如前所述,资本(代表机器等其他生产资料)这种物化了的劳动本身是不会创造价值的,因此这种利润收入是资本增值的结果,是通过剥削劳动者的剩余劳动得来的。总之,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私营企业主的收入中既有他自己劳动所得,也有剥削劳动者的剩余价值的部分。

6、怎样让自己的劳动创造价值

别急着跳槽。公司这么做的原因有:1.叫你熟悉环境和工作技能,为的是给你安排活的时候你能很好地完成,磨刀不误砍柴工;2.观察一段时间,发现你的优缺点,好给你合适的工作,毕竟版光靠面试还不能看准一个人,时间最能检验人。试用期是磨合期,双方都需要有耐心地一点点沟通和了解。公司肯定是希望你能创造出价值的,而且是最大价值,所以不要过于急躁。权你换个公司也还是有试用期,反而相当于从头开始。沉下心来,多向老员工请教,融入公司的氛围中,多看多学习,公司会看到你的表现的,接下来就水到渠成了。

7、什么样的劳动创造价值?

价值就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因此,劳动创造价值。

8、为什么说抽象劳动创造价值,具体劳动保存或转移价值?

具体劳动是直接生产商品的不同性质和不同形式的劳动,是直接作用于实体的劳动,是可以观察的劳动,它把劳动资百料的使用价值转移到新产生的商品中。

抽象劳动是指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比如你生产一根铅笔,我生度产一个橡皮,我们的具体劳动方面是不同的,你生产写字的工具,我生产除字的工具,你是在石墨和木材的基础上才能造出铅笔内,而我则需要橡胶。

所以,你是把石墨和木材的价值通过看得见的劳动转移到了新容的商品—铅笔上。但是我们都在劳动中付出了自己的时间和智慧,而这部门是隐形的。

9、如何理解劳动、财富和价值的关系

生产决定分配,分配必须有对象。只有在生产劳动中创造了价值和财富,分配才有对象。价值创造与财富创造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不能把两者绝对地对立起来,也不能等同起来。商品是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统一体,二者缺一不可。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价值寓于使用价值之中,没有使用价值,也就没有价值。这种使用价值与价值相统一的社会产品即是财富,包括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由于价值的创造不是孤立地进行的,总是与财富的创造过程结合在一起的,离开一定的财富创造,也就说不上价值创造,于是人们往往就不注意把价值创造与财富创造区别开来,甚至把两者混为一谈。实际上,价值创造与财富创造并不完全是一回事。从质的方面来讲,价值的创造只是同劳动有关,其实体是抽象劳动的凝结。而财富的创造则同包括劳动在内的各种生产要素有关,其实体是具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与其他生产要素相结合的产物。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但劳动并不是财富的唯一源泉。正如马克思曾引用过的一句名言: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这里的土地是指自然物,我们可扩展理解为除劳动以外的如资本、技术和管理等其他生产要素或其他必要的生产条件。而这句话的含义就是只有劳动与其他生产要素相结合才能创造出财富来。再从量的方面来讲,价值量的增加与财富量的增加并不都是对应的,只有当社会(部门)劳动生产率不变时,随着劳动量的增加,价值量的增加和财富量增加才是一致的;当着社会(部门)劳动生产率提高了,情况就不一样了。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一定时间内创造的财富量会成倍、几十倍甚至上百倍地增加,在这个过程中价值总量不变,而单位产品(财富)中所包含的价值量反而会大幅地减少。这就是劳动生产率与使用价值量成正比,与单位产品价值量成反比的基本原理。那么为什么会这样呢?这就要进一步分析影响劳动生产率的具体因素。影响劳动生产率的因素有劳动者的熟练程度,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及其在生产中的应用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分工、协作、劳动组织、生产管理等)形式,生产资料的质量与效能,自然条件的优劣等。其中劳动者熟练程度、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及在生产中的应用程度以及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形式都同科学劳动有关,会创造更多的价值,而生产资料的质量与效能不论怎样高,只是把原有的价值转移到新的产品中去,并不会创造新的价值,然而高质量与高效能的生产资料与劳动结合却能创造更多的财富。自然条件也同样是如此。这正是价值量增加与财富量增加并不对应的原因所在。

建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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