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暖通空调知识:城市燃气的使用安全规定
1.单位和个人使用城市燃气必须向城市燃气经营单位提出申请,经许可后方可使用。
城市燃气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用户档案,与用户签订供气、使用合同协议。
2.使用城市燃气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增加安装供气及使用设施时,必须经城市燃气经营单位批准。
3.城市燃气经营单位必须制定用户安全使用规定,对居民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定期对燃气设施进行检修,并提供咨询等服务,居民用户应当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定。城市燃气经营单位对单位用户要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并,负责其操作和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
4.使用燃气管道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改、迁、装燃气设施和用具,严禁在卧室安装燃气管道设施和使用燃气,并不得擅自抽取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使用燃气。
5.用户不得用任何手段加热和摔、砸、倒卧液化石油气钢瓶,不得自行倒罐、排残和拆修瓶阀等附件,不得自行改换检验标记或瓶体漆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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