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暖通空调知识:原油、天然气工程中消火栓的设置规定
一、当采用高压制消防给水时,消火栓的出口水压应满足最不利点消防给水压力要求。当采用低压制消防给水时,消火栓的出口水压不应小于0.1MPa。
二、消火栓应沿道路布置,油罐区的消火栓应设在防火堤与消防道路之间,距路边宜为2~5m,并应有明显的标志。
三、消火栓的设置数量应根据消防方式和消防用水量计算确定。每个消火栓的出水量按10~15L/s计算。当油罐采用固定式冷却系统时,在罐区四周应设置备用消火栓,其数量不应少于4个,间距不应大于75m。当采用半固定式冷却系统时,消火栓的使用量数应由计算确定,但距储罐壁15m以内的消火栓不应计算在该储罐可使用的数量内。
四、消火栓的栓口应符合下列要求:
1.高压制消防给水: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150mm或100mm和两个直径为65mm的栓口。室外地下式消火栓应有两个直径65mm的栓口。
2.低压制消防给水:室外地上式消火栓的设置与高压制消防给水相同。室外地下式消火栓应有直径100mm和65mm的栓口各一个。
五、采用高压制消防给水时,消火栓旁应设水带箱,箱内应配备2~5盘直径65mm、长度20m的带快速接口的水带和2支口径65mm×19mm水枪及一把消火栓钥匙。水带箱距消火栓不宜大于5m。
六、采用固定式泡沫灭火时,泡沫栓旁应设泡沫栓水带箱,箱内应配备2~5盘直径65mm,长度20m的带快速接口的水带和PQ8型泡沫管枪1支及一把泡沫栓钥匙。水带箱距泡沫栓不宜大于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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