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暖通空调知识:变风量空气调节系统集中空气处理机组的设计要求
1.最大送风量应根据系统的逐时冷负荷的综合最大值确定,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考虑一定的同时使用系数。送风温差不应小于8℃。
DENT: 2em">2.最小送风量应根据负荷变化范围,房间卫生、正压、气流组织要求,末端装置可变风量范围等因素确定;可取最大送风量的30%~80%,且不应小于设计新风量。
3.最大负荷时的设计新风量和新风比应按规定计算确定。
4.应采取保证卫生要求的最小新风量的措施。
5.应具备最大限度地利用新风作冷源的条件。
6.当采用风机动力串联型末端装置时,集中空气处理机组的出风口静压应能克服一次风送风管路系统的阻力和末端装置一次风阀的阻力。
7.当采用单风道型和风机动力并联型末端装置时,集中空气处理机组的送风口静压应能克服一次风管路系统的阻力、末端装置阻力及末端装置下游至送风口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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