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管道设计的原则有哪些
可燃液体,可燃气体、液化烃的管道设计的原则是:
(l)管道不得穿越与其无关的建筑物;
(2)管道应架空或沿地敷设;
(3)必须采用管沟敷设时,应采取防止气体或液体在管沟内积聚的措施,并在进、出装置及厂房处密封隔断;
(4)管沟内的污水,应经水封并排入生产污水管道;
(5)取样管道不应引入化验室;
(6)金属管道除特殊需用法兰连接外,应采用焊接连接。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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