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盐渍土路基施工应符合什么规定
盐渍土路基施工应符合的规定:
1、过盐渍土、强盐渍土不得作路基填料。弱盐渍土可用于城市快速路、主干路路床1.5m以下范围填土,
也可用于次干路及其它道路路床0.8m以下填土。
2、施工中应对填料的含盐量及其均匀性加强监控,路床以下每1000m3填料、路床部分每500m3填料至少应作一组试件(每组取3个土样),不足上列数量时,也应做一组试件。
3、用石膏土作填料时,应先破坏其蜂窝状结构。石膏含量可不限制,但应控制压实度。
4、地表为过盐渍土、强盐渍土时,路基填筑前应按设计要求将其挖除,土层过厚时,应设隔离层,并宜设在距路床下0.8m处。
5、盐渍土路基应分层填筑、夯实,每层虚铺厚度不宜大于20cm。
6、盐渍土路堤施工前应测定其基底(包括护坡道)表土的含盐量、含水量和地下水位,分别按设计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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