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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资讯新闻
新闻时间:2020-07-03,来源:建筑培训,作者:

造价资质取消

1、工程造价资质取消了是真的吗?

你好!是真的,国务院为了减少中间环节,减少建筑企业负担,已经宣布取消工程造价的资质,所以企业今后会减少造价方面的人才。

2、造价资质是取消了吗?还有没有需要造价工程师?

造价资质没有取消,国家也不可能取消。而且现在造价工程师还分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

3、国务院取消造价资质审批,意味着造价证不值钱了吗?

你好!国务院的新规定,取消资质审批,并不得对企业提出资质要求。我的理解:有营业执照就行,以后不要资质了!今后考造价证书,只是作为个人能力的一种证明。企业不再需要证书,,从业人员不管有证没证版 工作能力才是最重要的。挂证的凉凉了,非行业的考了也白考。培训机构市场萎缩,考证的都是想权在行业长期发展的!

4、造价资质会被取消吗?

嗯 已经开始试点了,取消资质,但会有一些保障措施,确保风险可控。

5、2020年造价企业资质取消了吗?

2019年11月15日,国发〔2019〕25号《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中提到在试点区域直接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乙级资质认定。房建、市政,部分施工总承包二、三级资质以及部分专业承包资质方面的调整,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承诺已经具备许可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一)直接取消审批。对设定必要性已不存在、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有效规范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直接取消审批。取消审批后,企业持有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二)审批改为备案。对可以取消审批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需要企业及时主动提供有关信息,以便有关主管部门有效实施行业管理、维护公共利益的,由审批改为备案。要坚决防止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三)实行告知承诺。对确需保留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企业就符合经营许可条件作出承诺,有关主管部门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实行告知承诺。(四)优化审批服务。对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不具备取消审批或实行告知承诺条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应当采取切实措施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办事成本。 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523项事项,直接取消审批13项,审批改为备案8项,实行告知承诺60项,其余442项采取压减材料和时限、延长或取消有效期等措施优化审批服务。试点区域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海南、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开始时间:2019年12月1日起。试点方式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乙级资质认定按照直接取消审批的方式分类推进改革。试点具体内容 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不得再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出资质方面的要求。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取消资质后监管措施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完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体系,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加大抽查比例并开展联合惩戒。3.推广应用职业保险制度,增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风险抵御能力,有效保障委托方合法权益。何时全国推广:本次试点是为在全国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全国范围内全面取消造价咨询资质指日可待。本次公布的清单还涉及房建一级、市政一级,部分施工总承包二、三级资质以及部分专业承包资质方面的调整,施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承诺已经具备许可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其中清单还涵盖特级资质和其他资质的调整,实行电子化申报,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明、社保证明资质资格证书等材料。直接取消消防资质审批等等重磅政策。大立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当地实际情况为准!!!!

6、造价资质取消了?

不光是造价取消了,以后其他的也会陆续取消,已经取得的资质,继续有效,但是价格会降低50%以上

7、新的资质标准出来了,对造价师有什么影响吗

没有的。

依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申请注册的,应当向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知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注册初审机关)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以下简称部门注册初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

对申请初始注册的,注册初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道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注册机关)。注册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7)造价资质取消扩展资料:

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回相关要求规定: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答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

2、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的,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3、注册机关应当将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告知注册初审机关。省级注册初审机关应当将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告知本行政区域内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8、造价资质会取消吗?

这个如果后期用你的资质所建造的一些楼房,等出现了质量问题,或者说有一些其他不合规的现象,你的资质肯定会被取消的,所以说要合理利用自己的造价师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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