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行业资讯新闻列表 人工客服公众号
建设工程资讯新闻
新闻时间:2020-01-08,来源:建筑培训,作者:

造价员培训班通知

1、现在造价员的考试科目是哪些?

对于造价员考试的相关规定各个省份是不同的!这是有关云南省造价员考试的信息,希望能给你一些帮助: 一、考试内容及科目 (一)2010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严格按照《云南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大纲》安排考试内容;考试教材使用云南科技出版社出版的“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系列教材•2006版”、“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系列”及其配套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等。 (二)本年度考试按土建和安装两个专业分别设置考试科目。《工程造价相关知识》科目为公共科目;土建专业设《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和《建安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建)》两个专业科目;安装专业设《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和《建安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安装)》两个专业科目。 (三)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考生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为合格;增项考试考生必须在当年通过全部专业科目为合格。 二、考试时间 2010年度考试时间暂定为2010年9月中上旬,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三、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凡年龄在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考: 1. 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 相关专业本、专科在读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在读; 3. 其他专业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满一年; 4. 己取得一个专业资格证书的造价员参加增项考试。 相关专业指按教育部专业设置规定设置的土建类所有专业,以及管理类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和物业管理专业。 (二)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和程序 2010年度考试采用互联网预报名、资格预审、资格终审方式,具体安排将在考试安排确定后另行通知,请留意“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yncost.com)相关栏目。 (三)提前资格预审 为方便有意愿参加考前培训的人员在参加培训班前确认自己的考试报名资格,省造价协会决定开展提前资格预审工作。 1. 造价员考前培训机构无权确认其学员的考试报名资格,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按本通知的规定完成报名及资格审查程序。各考前培训机构必须在招生时向培训报名学员出示本通知。 2. 建议需要参加考前培训的人员参加提前资格预审,以便在培训报名前确认考试报名资格。 3. 参加提前资格预审需提交下列材料: a. 本人学历证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b.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 本人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的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证明;其他专业报名人员适用); d. 本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增项考试人员适用)。 4. 参加提前资格预审合格人员将由省造价协会记录其资格预审合格情况; 5. 提前资格预审时间为:2010年3月1日~2010年5月30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为:昆明市西昌路187号三楼省造价协会。

2、急!!!!我想问一下有关造价员考试的问题,考试用预约吗,还是等网上通知呢?培训费什么时候交呢?

现在考试应该是预约吧~~我一朋友都已经预约到11月份的啦 你说辽宁省的吗?

3、关于做好取消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职业资格后续工作的通知是什么意思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职业资格已经取消。后续工作可能是把证书、印章等收回,或宣布作废。2016.01.29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6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现予公布。同时,建议取消1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加强对职业资格实施的评估检查,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营造更好激励人才发展的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在目录之外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国家职业资格体系,让广大劳动者更好施展创业创新才能。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1项) 国务院 2016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1项)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43项,其中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38项)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 (单位) 资格 类别 设定依据 处理 决定 备注1 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资格 交通运输部 准入类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取消2 潜水人员从业资格 交通运输部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潜水员管理办法》(交通部令1999年第3号) 取消3 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员资格 农业部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4年第4号) 取消4 民航计量检定员资格 中国民航局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中国民用航空计量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55号) 取消5 考古发掘领队资格 国家文物局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77号) 取消6 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平评价类 《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发改运行〔2004〕1617号) 取消7 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平评价类 《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发改运行〔2004〕1617号) 取消8 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平评价类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章程》 取消9 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平评价类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章程》 取消10 人力资源测评师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平评价类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章程》 取消11 电子行业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员资格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水平评价类 无 取消12 单片机设计师职业资格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授权中国电子企业协会在全国IC设计从业人员中开展IC设计师、单片机设计师技术培训的批复》(信电职监字〔2006〕41号) 取消13 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当前城市雕塑建设中几个问题的规定》((86)城雕0008号) 《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文艺发〔1993〕40号) 取消14 勘察设计行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在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开展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中设协字〔2007〕第12号) 取消15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统一换发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事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5〕558号)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21号) 取消16 道路运输经理人资格 交通运输部 水平评价类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 取消

4、福州哪里有工程造价培训班!

福州市造价站不定期有开展,一次好像1200左右,去造价官网就能看到,专门教操作,实际应用的。

5、造价员考试有什么要求??有哪些科目?

参考一下08年的东西吧,貌似09年的还没下来呢 河南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文件 豫价协〔2008〕7号 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工程造价员从业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标准定额站、工程造价管理处(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013号)、河南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豫价协〔2006〕13号文的通知,现决定举办2008年度全省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2008年6月14日,上午:8:30—12:00 二、考试科目:土建与装饰工程计价应用 安装工程计价应用 三、考试内容:包括建筑安装工程综合基价及其计价办法的应用、建筑安装工程概预算编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我省实施细则及相关应用、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理论知识,此次考试内容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各占50%。 四、报考条件: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 1、所学专业为工程造价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为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一年。 五、考场设定与要求:根据全省各市报考人数统一设定考点,每个考场不得超过30名考生。准考证由各市主管考试的管理部门负责制作,并在考试前5天发放到考生手中。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考试。考生可携带有关定额,但不允许携带其他书籍和笔记本。考试要严格时间规定,不得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考试开始时间超过120分钟后,考生才可允许离开考场。 六、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由各市有关部门在河南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的统一组织下安排,培训教材统一采用由河南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提供的教材授课。 培训教材为: 土建与装饰工程:《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建筑工程计价与基础》(上下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投标案例》。 安装工程:《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安装工程计价》、《安装工程预算员必读》,《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投标案例》。 各市推荐的考前培训机构各单位必须在3月20日前报送到河南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凡未经认定的单位所从事的考前培训,河南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将不予认可并不安排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 1、各市标准定额站、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要加强对工程造价员培训考试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本通知所要求的工程造价人员培训、报名、考试的有关规定,选择好符合标准的考场和设施,确保今年培训统考工作顺利完成。 2、各市管理部门在考试前将本市参加工程造价员考试的考生按考点、专业、考场、姓名、考号顺序(附件四),统一用Excel格式备份一张磁盘, 上报到省造价工程师协会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至HNDEZ@hncost.com ,考号编码按照河南省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考试统一编号标准编号,考号编码为12位(附件三)。 3、各考点所需的考卷由造价工程师协会密封后交赴各市监考巡视人员负责押送,6月14日考试时当场启封。考试结束后,各考点将考卷按考场装袋,并认真填写考场监考记录。于6月 14日中午12:30前密封盖章后,交省派巡视员带回河南省造价工程师协会。 4、凡设考点的市,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将从该市选派两名作风正派、秉公办事的人员作为省厅派往各市考点的监考巡视人员,并于6月13日上午8:30分到省站报到。 5、考试前各考点要将考场编号和考生统考编号、考试科目、时间安排及《考场规则》等,予以公布。 6、严格执行考试纪律,除监考人员及巡视检查人员外,其他人员均不得进入考场。监考人员要认真负责,对违规违纪现象要予以制止和处理。因监考人员玩忽职守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将追究其责任。 7、在实施过程中,各考点如遇到特殊情况或问题请与省造价工程师协会联系。 联 系 人:周洋 联系电话:0371—66248042 66286810 附件: 一、考场规则 二、监考守则 三、河南省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考试统一编号标准 四、2008年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考试人员名单样表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三日

6、考试您好,我是学工程造价的,现在在项目部工经部工作,接到公司通知

劳务员,建筑八大员之一,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事劳务管理计划、劳务人员资格审查与培训,劳动合同与工资管理、劳务纠纷处理等工作的专业人员。(1) 参与制定劳务管理计划。(2) 参与组建项目劳务管理机构和制定劳务管理制度。(3) 负责验证劳务分包队伍资质,办理登记备案;参与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对劳务队伍现场施工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评价。(4) 负责审核劳务人员身份、资格,办理登记备案。(5) 参与组织劳务人员培训。(6) 参与或监督劳务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及参加社会保险等工作。(7) 负责或监督劳务人员进出场及用工管理。(8) 负责劳内务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参与劳务费的结算。(9) 参与或监督劳务人员工资支付、负责劳务人员工资公示及台帐的建立。(10) 参与编制、实施劳务纠纷应急预案。(11) 参与调解、处理容劳务纠纷和工伤事故的善后工作。(12) 负责编制劳务队伍和劳务人员管理资料。(13) 负责汇总、整理、移交劳务管理资料。

7、造价员培训什么内容

?

1、现在造价员的考试科目是哪些?

对于造价员考试的相关规定各个省份是不同的!这是有关云南省造价员考试的信息,希望能给你一些帮助: 一、考试内容及科目 (一)2010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严格按照《云南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大纲》安排考试内容;考试教材使用云南科技出版社出版的“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系列教材•2006版”、“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系列”及其配套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等。 (二)本年度考试按土建和安装两个专业分别设置考试科目。《工程造价相关知识》科目为公共科目;土建专业设《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和《建安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建)》两个专业科目;安装专业设《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和《建安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安装)》两个专业科目。 (三)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考生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为合格;增项考试考生必须在当年通过全部专业科目为合格。 二、考试时间 2010年度考试时间暂定为2010年9月中上旬,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三、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凡年龄在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考: 1. 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 相关专业本、专科在读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在读; 3. 其他专业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满一年; 4. 己取得一个专业资格证书的造价员参加增项考试。 相关专业指按教育部专业设置规定设置的土建类所有专业,以及管理类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和物业管理专业。 (二)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和程序 2010年度考试采用互联网预报名、资格预审、资格终审方式,具体安排将在考试安排确定后另行通知,请留意“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yncost.com)相关栏目。 (三)提前资格预审 为方便有意愿参加考前培训的人员在参加培训班前确认自己的考试报名资格,省造价协会决定开展提前资格预审工作。 1. 造价员考前培训机构无权确认其学员的考试报名资格,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按本通知的规定完成报名及资格审查程序。各考前培训机构必须在招生时向培训报名学员出示本通知。 2. 建议需要参加考前培训的人员参加提前资格预审,以便在培训报名前确认考试报名资格。 3. 参加提前资格预审需提交下列材料: a. 本人学历证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b.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 本人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的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证明;其他专业报名人员适用); d. 本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增项考试人员适用)。 4. 参加提前资格预审合格人员将由省造价协会记录其资格预审合格情况; 5. 提前资格预审时间为:2010年3月1日~2010年5月30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为:昆明市西昌路187号三楼省造价协会。

2、急!!!!我想问一下有关造价员考试的问题,考试用预约吗,还是等网上通知呢?培训费什么时候交呢?

现在考试应该是预约吧~~我一朋友都已经预约到11月份的啦 你说辽宁省的吗?

3、关于做好取消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职业资格后续工作的通知是什么意思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职业资格已经取消。后续工作可能是把证书、印章等收回,或宣布作废。2016.01.29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6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现予公布。同时,建议取消1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加强对职业资格实施的评估检查,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营造更好激励人才发展的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在目录之外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国家职业资格体系,让广大劳动者更好施展创业创新才能。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1项) 国务院 2016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1项)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43项,其中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38项)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 (单位) 资格 类别 设定依据 处理 决定 备注1 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资格 交通运输部 准入类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取消2 潜水人员从业资格 交通运输部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潜水员管理办法》(交通部令1999年第3号) 取消3 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员资格 农业部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4年第4号) 取消4 民航计量检定员资格 中国民航局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中国民用航空计量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55号) 取消5 考古发掘领队资格 国家文物局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77号) 取消6 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平评价类 《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发改运行〔2004〕1617号) 取消7 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平评价类 《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发改运行〔2004〕1617号) 取消8 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平评价类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章程》 取消9 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平评价类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章程》 取消10 人力资源测评师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平评价类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章程》 取消11 电子行业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员资格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水平评价类 无 取消12 单片机设计师职业资格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授权中国电子企业协会在全国IC设计从业人员中开展IC设计师、单片机设计师技术培训的批复》(信电职监字〔2006〕41号) 取消13 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当前城市雕塑建设中几个问题的规定》((86)城雕0008号) 《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文艺发〔1993〕40号) 取消14 勘察设计行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在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开展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中设协字〔2007〕第12号) 取消15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统一换发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事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5〕558号)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21号) 取消16 道路运输经理人资格 交通运输部 水平评价类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 取消

4、福州哪里有工程造价培训班!

福州市造价站不定期有开展,一次好像1200左右,去造价官网就能看到,专门教操作,实际应用的。

5、造价员考试有什么要求??有哪些科目?

参考一下08年的东西吧,貌似09年的还没下来呢 河南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文件 豫价协〔2008〕7号 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工程造价员从业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标准定额站、工程造价管理处(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013号)、河南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豫价协〔2006〕13号文的通知,现决定举办2008年度全省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2008年6月14日,上午:8:30—12:00 二、考试科目:土建与装饰工程计价应用 安装工程计价应用 三、考试内容:包括建筑安装工程综合基价及其计价办法的应用、建筑安装工程概预算编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我省实施细则及相关应用、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理论知识,此次考试内容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各占50%。 四、报考条件: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 1、所学专业为工程造价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为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一年。 五、考场设定与要求:根据全省各市报考人数统一设定考点,每个考场不得超过30名考生。准考证由各市主管考试的管理部门负责制作,并在考试前5天发放到考生手中。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考试。考生可携带有关定额,但不允许携带其他书籍和笔记本。考试要严格时间规定,不得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考试开始时间超过120分钟后,考生才可允许离开考场。 六、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由各市有关部门在河南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的统一组织下安排,培训教材统一采用由河南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提供的教材授课。 培训教材为: 土建与装饰工程:《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建筑工程计价与基础》(上下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投标案例》。 安装工程:《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安装工程计价》、《安装工程预算员必读》,《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投标案例》。 各市推荐的考前培训机构各单位必须在3月20日前报送到河南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凡未经认定的单位所从事的考前培训,河南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将不予认可并不安排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 1、各市标准定额站、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要加强对工程造价员培训考试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本通知所要求的工程造价人员培训、报名、考试的有关规定,选择好符合标准的考场和设施,确保今年培训统考工作顺利完成。 2、各市管理部门在考试前将本市参加工程造价员考试的考生按考点、专业、考场、姓名、考号顺序(附件四),统一用Excel格式备份一张磁盘, 上报到省造价工程师协会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至HNDEZ@hncost.com ,考号编码按照河南省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考试统一编号标准编号,考号编码为12位(附件三)。 3、各考点所需的考卷由造价工程师协会密封后交赴各市监考巡视人员负责押送,6月14日考试时当场启封。考试结束后,各考点将考卷按考场装袋,并认真填写考场监考记录。于6月 14日中午12:30前密封盖章后,交省派巡视员带回河南省造价工程师协会。 4、凡设考点的市,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将从该市选派两名作风正派、秉公办事的人员作为省厅派往各市考点的监考巡视人员,并于6月13日上午8:30分到省站报到。 5、考试前各考点要将考场编号和考生统考编号、考试科目、时间安排及《考场规则》等,予以公布。 6、严格执行考试纪律,除监考人员及巡视检查人员外,其他人员均不得进入考场。监考人员要认真负责,对违规违纪现象要予以制止和处理。因监考人员玩忽职守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将追究其责任。 7、在实施过程中,各考点如遇到特殊情况或问题请与省造价工程师协会联系。 联 系 人:周洋 联系电话:0371—66248042 66286810 附件: 一、考场规则 二、监考守则 三、河南省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考试统一编号标准 四、2008年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考试人员名单样表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三日

6、考试您好,我是学工程造价的,现在在项目部工经部工作,接到公司通知

劳务员,建筑八大员之一,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事劳务管理计划、劳务人员资格审查与培训,劳动合同与工资管理、劳务纠纷处理等工作的专业人员。(1) 参与制定劳务管理计划。(2) 参与组建项目劳务管理机构和制定劳务管理制度。(3) 负责验证劳务分包队伍资质,办理登记备案;参与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对劳务队伍现场施工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评价。(4) 负责审核劳务人员身份、资格,办理登记备案。(5) 参与组织劳务人员培训。(6) 参与或监督劳务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及参加社会保险等工作。(7) 负责或监督劳务人员进出场及用工管理。(8) 负责劳内务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参与劳务费的结算。(9) 参与或监督劳务人员工资支付、负责劳务人员工资公示及台帐的建立。(10) 参与编制、实施劳务纠纷应急预案。(11) 参与调解、处理容劳务纠纷和工伤事故的善后工作。(12) 负责编制劳务队伍和劳务人员管理资料。(13) 负责汇总、整理、移交劳务管理资料。

7、造价员培训什么内容

?

造价信息建筑材料价直辖市建筑材料价河南省建筑材料价
文章字数:6040
点击数:6390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