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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资讯新闻
新闻时间:2020-02-25,来源:建筑培训,作者:

句容市造价处

1、句容的行政区划

全市总面积1385平方公里,人口约60万,辖8个镇(下蜀镇、宝华镇、边城镇、白兔镇、郭庄镇、后白镇、天王镇、茅山镇),3个街道(黄梅街道、华阳街道、崇明街道),3个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茅山管委会、赤山湖管委会)。

1、下蜀镇

全镇总面积122平方公里,耕地35115亩,林地107780亩。下辖华山、下蜀、祝里、六里、裕课、沙地、桥头、亭子、空青、新村10个行政村和下蜀、桥头两个社区居委会。常住人口3.9万多人,外来从业人员约0.6万人。

2、宝华镇

宝华镇因宝华山而得名。宝华镇地处句容市西北部,辖7个行政村,2个社区,总人口2.36万人,总面积100平方公里。

宝华镇地理位置优越,西距南京市中心23公里,与南京仙林科学城一河之隔,东距镇江34公里,南至南京禄口国际机场50公里,北距南京龙潭港5公里,312国道、337省道、京沪铁路、沪宁城际铁路穿境而过。

3、后白镇

境内总面积为143.2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为7.51万亩,可利于开发丘陵岗坡地10.2万亩。总人口5.53万人,2.19万户。

全镇辖后白、芦江、曹村、淮源、古村、李家桥、夏王、东湾、东风、王庄、延福、西冯、二圣、徐巷、张庙、泗庄、五星、槐道、林梅、西城、长里岗21个村和后白、二圣、王庄、张庙4个居委会。

4、天王镇

全镇辖16个行政村、1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5.6万余人。天王镇土地资源丰富,以丘陵山地为主,全镇耕地总面积11.5万亩,其中水田5.3万亩,岗坡旱地6.2万亩,土壤有机质含量高,另有各类水面1.2万亩。

5、郭庄镇

郭庄镇位于句容西南部,与南京江宁区、溧水区接壤。2005年由原郭庄镇和葛村镇合并而成,面积117平方公里,下辖18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总人口约6万人。

镇党委下辖63个基层党组织,共有党员2342名。2008年11月,市委、市政府在郭庄镇设立句容市空港新区管委会,与郭庄镇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6、边城镇

边城镇2003年6月经江苏省政府批准设立,由句容市原东昌镇、陈武镇合并组建,面积128平方公里,2014年总户数10402户,人口3.4万人。辖东昌、友谊、衣庄、光明、青山、高仑、桥东、陈武、大华、佴池、双杨、戴村、赵庄、赵村14村和东昌、陈武2个居委会。

7、白兔镇

全镇总面积115平方公里,4.1万人口,耕地面积4512公顷。辖15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享有"中国草莓之乡"之美誉,是"全国美人指葡萄"、"全国无公害大棚草莓"两个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区,是"现代农业产业园"和"苏台农业合作创业园"两大省级园区的核心区。

8、茅山镇

茅山镇因茅山而得名,为句容古镇,北宋设常宁镇,清代改为乡,1985年撤乡设镇。茅山地处句容南部旅游版块,地理位置优越,到南京禄口机场30分钟车程,上海虹桥国际机场2小时车程,上海浦东国际机场3小时车程。到南京、镇江火车站均为45公里。

9、开发区管委会

行政区划面积143平方公里,下辖21个村(社区),总人口约10万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特别是自2007年市委市政府作出“举全市之力建设开发区”以来,开发区发展突飞猛进,已经成为句容全市首要的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载体。

10、茅山管委会

句容市人民政府直属副处级工作机构辖行政村:玉晨村、后河村、天乐村、茅山村、墓东村、夏林村、马埂村、潘冲村、上杆村、李塔村10个村。

11、赤山湖管委会

赤山湖风景区管理机构暨管理委员会是句容市政府的派出机构,成立于2007年11月,为句容市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辖4个行政村,总人口1.3万人,总面积38.3平方公里,其中赤山湖湿地面积7.6平方公里。

12、黄梅街道

是中国江苏省镇江市句容市下辖的一个乡镇级行政单位。2013年前隶属于华阳镇。2013年10月以原华阳镇的红旗、马扎里、梅花、河滨、东风、东门、红星、甲城、茅山、中凌、葛仙、新村、建新13个居委会区域,设立黄梅街道办事处。

2、句容市建设工程管理处和句容市安监局的关系

不是一个单位,也没有隶属关系,没什么关系。

3、句容市花是什么

句容市花是月季花,市树为宝华玉兰。

句容市地处苏南地区,长江流域经济开发带,东连镇江、西靠南京、东北依长江并与扬州隔江相望,距上海200公里,全市总面积1387平方公里。素有“五山一水四分田”之说的句容市,南倚茅山,北濒大江,赤山湖横陈城西,宁镇山脉透迤境内,地势高坦不一,山川纵横交错。茅山位于句容市的东南方向,山脉南北走势,北低南高,犹如一条绿色苍龙,横卧在江南的锦绣大地上。

城市荣誉:

4、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句容分公司怎么样?

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句容分公司是2017-07-27在江苏省镇江市句容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句容市开发区洪武路西侧03幢。

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句容分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21183MA1Q07GN17,企业法人朱礼涛,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句容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招(投)标代理;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代理业务和政府采购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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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传说中的句容

句容市地处苏南,紧邻南京,是南京的东南门户,素有“南京新东郊、金陵御花园”之美誉。 素有“五山一水四分田”之说的句容市,南倚茅山,北濒大江,赤山湖横陈城西,宁镇山脉透迤境内,地势高坦不一,山川纵横交错。茅山位于江苏句容市的东南方向,山脉南北走势,北低南高,犹如一条绿色苍龙,横卧在江南的锦绣大地上。 句容市境内水资源十分丰富,共有大小河道44条,总长310多公里。总容量3.1亿立方米。句容市境河流分属秦淮河水系、太湖水系和长江水系。 句容富含森林、药材、矿藏等资源。 森林药材资源 句容有林面积达40万亩,木材蓄积量80万立方米。用材林有杉、松、棣等,经济林有油桐、板栗、青梅、葡萄、柿、桃等270多种,是江苏省林业生产重点市。茶叶、草莓、裘皮、四季鹅是句容的四大特产。茶叶 “金山翠芽”、“茅山长青”和“宝华玉笋”等皆为中国名茶。“金山翠芽”获国家金奖,被列为全国十大名茶之一。葡萄 已形成葡萄生产基地,“继生”、“丁庄”葡萄远近闻名。花卉 有80多个优质花卉品种,是全国重要的出口花卉生产基地。宝华山植被保存较好(自然保护区2080亩,吃不尽的天宁米,烧不尽的华山柴),有124科、352属、525种,宝华玉兰尤为罕见;茅山有中草药750多种,仅《本草纲目》就收录有380多种。茅苍术、太保黄精、彩色苗木等。 矿产资源 句容境内现已探明的矿藏有20多种。金属矿主要有钼、铜、金、银、铁、铝、锌,非金属矿主要有硫、磷、大理石、石灰石、膨润土、红柱石等。矿床点分布广,储量大,易开采,具有投资少、见效快等特点。其中膨润土矿品位高,储量达1.5亿吨,被列为全国第二大储区。优质石灰石储量达20亿吨,且含钙量高达55%以上。此外,还有储量可观的黄砂、红砂等。 土地资源 全市土地面积1100万亩,“五山一水四分田”是句容地形地貌总的特点。在1385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低山区约占16%,丘岗地占71%,平圩区占13%。耕地面积72.2万亩,其中水田占72.2%,旱地占27.8%,人均耕地1.42亩。 水资源 句容市境有大小河道40多条,长江岸线5公里多,为航运、发电提供了条件。句容河流分属秦淮河水系、太湖水系和长江水系。水源充足,水质良好,水域面积30万亩,境内有中小型水库(湖)76座(中型水库8座),河道四通八达,可供排灌、养鱼综合利用。鱼、虾、毛蟹、珍珠等水产养殖已形成一定规模。(破岗渎秦太运河)

6、镇江句容市公务员待遇

句容C类公务员一年收入5万元左右。句容市是江苏省镇江市代管县级市,地处苏南,东连镇江,西接南京,是南京的东南门户,素有“南京新东郊、金陵御花园”之美誉,是长江三角洲一座集港口、工业、商贸、旅游为一体的新兴城市。

7、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句容分公司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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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句容市有几个区

句容市辖3个街道办事处(崇明街道,华阳街道,黄梅街道),7个镇,3个开发区管委会(句容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赤山湖管理委员会、茅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20个重点乡镇工业园区,15个国有农林场圃。

9、句容市从属于哪个市?

镇江市。

镇江,江苏省地级市,位于江苏南部、长江南岸、长江三角洲西段,古称“润州”,民国时曾为江苏省省会。镇江是南京都市圈核心层城市和国家级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及江苏长江经济带重要组成部分。有江苏大学、江苏科技大学等著名高等学府。

镇江境内京沪铁路、京沪高铁、沪宁高铁、沪蓉高速公路、扬溧高速公路、泰镇高速公路、镇丹高速公路、312国道、104国道等通达全国各主要城市。长江和京杭大运河在此交汇,素有“天下第一江山”之美誉。中国大运河镇江段入选世界遗产名录。拥有长江流域第三大航运中心——镇江港。

镇江市为江苏省辖地级市,现辖京口、润州、丹徒三区,代管句容、丹阳、扬中三市。另有镇江高新区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镇江新区行使市辖区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镇江是国务院颁布的《苏南现代化示范区》中的五市之一。

(9)句容市造价处扩展资料

句容是江苏省镇江市代管的县级市,地处苏南,东连镇江,西接南京,是南京的东南门户,素有“南京新东郊、金陵御花园”之美誉,是长江三角洲一座集港口、工业、商贸、旅游为一体的新兴城市。

句容于西汉元朔元年(公元前128年)置县,迄今已有两千余年的历史,是江苏省最早建县的十三个文明古县之一,历史上长期为南京下辖县。1995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市,成为国务院最早公布的对外开放地区之一。

句容市地质、地貌:

距今约8亿年前的元古代震旦纪地区沉陷呈海相,直到距今约2.30亿年前的中生代三叠纪,地面或海或陆(以海为主)。这期间沉积不同时期以海相为主的海陆混合夹有陆相碎屑的沉积地层如石灰岩、白云岩、页岩、砂岩、砾岩及煤层等。

1997年3月,市博物馆在东昌镇青山采石场下三叠纪青龙组灰黑色钙质粗质泥岩中采得丰富鱼类化石,距今约2.25亿年前,发现“江苏裂齿鱼”“句容鳞齿鱼”两个鱼种。在中生代三叠纪晚期,境内转为陆地。

距今1.80亿年前的印支运动形成宁镇间连绵山脉的雏形。1.30亿到6500万年前的燕山运动开始形成扬子大断裂带,并逐渐发育成长江。同时,燕山运动使宁镇山脉地区含有铅、锌、钼、铁、银、金等金属矿体,并从此奠定宁镇山脉的基本轮廓。在距今6500万年到300万年前的新生代第三纪,逐渐形成低山丘陵、平原山谷、河溪沟涧等地貌。

10、关于江苏句容市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镇江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镇江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2006-11-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征收或征用集体土地拆迁房屋及其附着物,并需要对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统称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撤组剩余国有土地上原建于集体土地上房屋以及撤组后原宅基地上依法新建、翻建或改造的房屋,也适用本办法。国家和省确定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相关的土地管理工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和安置房建设的相关管理工作。市房屋拆迁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市拆管机构)具体负责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工作。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所在地的区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相关工作。第二章拆迁管理第四条市规划部门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地块图)后,由市拆管机构根据用地单位(以下统称拆迁人)的申请,书面通知相关部门暂停办理下列事项:(一)新批准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二)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及其附属物;(三)审批改变房屋、土地用途;(四)办理户口的迁入、分户;(五)核发工商营业执照;(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暂停期限内擅自办理上述事项的,房屋拆迁时不予认定。第五条拆迁人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地块图)等相关资料,向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依法取得用地批准文件后,方可实施拆迁。第六条市拆管机构应当会同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对拆迁人提交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并予以公告,由市拆管机构向拆迁人发出房屋拆迁安置通知书。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拆迁范围;(二)拆迁范围内房屋的用途、面积、权属等现状;(三)拆迁的实施步骤和安全防护、环保措施;(四)拆迁资金、安置房、临时过渡措施的落实情况;(五)拆迁的方式、时限等;第七条拆迁人应当委托有拆迁资质的单位实施拆迁,并与其签订拆迁委托合同。拆迁委托合同自签订之日起15日内报市拆管机构备案。被委托的拆迁实施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第八条从事房屋拆迁评估业务的评估机构必须是市房管部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公布的有相应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机构。对被拆迁人房屋进行评估时,评估机构应通知被拆迁人,被拆迁人接到通知后不予配合的,评估机构可以进行评估,其评估行为有效。第九条拆迁人应当按照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负责做好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有关实施工作;拆迁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服从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第十条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通知书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据房屋拆迁补偿方案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具体载明补偿形式、补偿标准、安置方式、搬迁期限、临时安置过渡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市拆管机构应当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示范文本。第十一条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拆迁当事人对补偿安置协议产生纠纷的,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三章拆迁补偿安置第十三条被拆迁房屋的合法依据,以拆迁人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地块图)前所持有的房屋权属证书、土地权属证书或取得的合法建房手续为准。第十四条被拆迁房屋的用途,以房屋权属证书、土地权属证书上载明的用途为准;房屋权属证书、土地权属证书上未载明用途或者载明的用途不一致的,以合法建房手续载明的用途为准。第十五条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范围内实有房屋的建筑面积或者合法建房手续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拆迁当事人对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有异议的,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进行实际测量。第十六条被拆迁人已取得合法建房手续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已建新房部分,由拆迁人依据评估结果给予补偿。第十七条对拆迁违法建筑、逾期的临时建筑或者临时建筑在建设规划许可证中载明城市建设需要时无条件拆除的,已建新房应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拆迁人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地块图)后被拆迁人进行房屋及其附着物新建、改建、扩建或者突击装修装饰部分,拆迁租赁(借)住宅用房的承租人,均不予补偿安置。拆迁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安置,按公式(重置价×建筑面积+装饰装修及附属物补偿款)×(剩余年限÷批准年限)给予补贴。如果剩余年限÷批准年限低于20%的,按20%计算。第十八条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一般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方式。第十九条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提出自行解决住房并作出书面承诺的,由被拆迁人向拆迁人提出申请,经市拆管机构认定后,可以按下列计算提取补偿安置款,所在镇(街道办事处)、村不再给予安排宅基地。补偿安置款为安置房成本价减去安置房重置价格与被拆迁房屋重置结合成新评估价的差价,乘以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确定的产权调换面积。被拆迁住宅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大于产权调换面积的部分,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补偿。第二十条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实行产调换的,由拆迁人提供拆迁安置房给予产权调换。第二十一条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以1处宅基地或者合法建房手续为1户,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住房的,应当合并为1户计算其原住宅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被拆迁住宅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经公示后,被拆迁人凭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按下列规定进行补偿安置:(一)被拆迁住宅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小于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的,按其合法建筑面积确定产权调换面积。安置面积与产权调换面积相等的部分,按其重置结合成新评估价与产权调换房屋的重置价格结算差价;安置面积小于产权调换面积的部分,按安置房成本价减去安置房重置价格与被拆迁房屋重置结合成新评估价的差价结算。(二)被拆迁住宅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的建筑面积按50%折算增加产权调换面积,但每户产权调换面积不得超过250平方米;合法建筑面积大于产权调换面积的部分,在其重置结合成新评估价不低于120%不超过200%内给予补偿;被拆迁人的安置房屋建筑面积等于或者小于产权调换面积的部分,按前项规定的结算方式结算。安置房建筑面积大于产权调换面积在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以内的部分,按安置房的成本价结算;大于10平方米的部分,按安置房市场价结算。第二十二条拆迁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固定设施移装费。对确实不可以移位的,应按现行价格支付给初装费。第二十三条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按期全部履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拆迁人可发给被拆迁人搬迁奖励。奖励发放办法和标准随拆迁公告同时公布。第二十四条拆迁非住宅房屋不作产权调换,对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被拆迁人的房屋权属证书上载明工矿企业用房及其他非商业经营用房的,由拆迁人按安置房成本价1至1.2倍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被拆迁人的房屋权属证书上载明商业经营用房的,由拆迁人按安置房成本价1.2至1.5倍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第二十五条拆迁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和固定设备移装费用。第二十六条因拆迁造成企业停业、停产等损失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一次性补助费。第二十七条在本办法施行之前被拆迁的住宅房屋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持续经营1年以上的(需提供拆迁前一年的持续营业税单),以实际用于经营的建筑面积,按照重置结合成新评估价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为:1年以上2年以下的,增加重置结合成新评估价的20%;2年以上3年以下的,增加40%;3年以上4年以下的,增加60%;4年以上5年以下的,增加80%;5年以上的,增加100%。凡本办法施行后,被拆迁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但未能依法办理房屋及土地用途变更等手续的,拆迁时一律按房屋及土地权属证书上载明的用途作出相应的补偿,不给予补助。第二十八条被拆迁人过渡用房一律自行解决。拆迁人应支付给被拆迁人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搬迁补助费。拆迁过渡期自被拆迁人腾空房屋之日起,一般不超过18个月。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的,从逾期之月起,拆迁人应当给予被拆迁人两倍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至安置房交付之月止。第二十九条拆迁当事人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后,被拆迁人应按协议约定的期限将被拆迁房屋交付给拆迁人拆除。拆迁人应当依据被拆迁人交付被拆迁房屋的先后排序,依次发放《拆迁安置选房证》并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安置时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拆迁安置选房证》序号顺序,并且按照产权调换面积最接近的户型选房,结算时不计算楼层差价。第三十条因城市建设工程特殊情况或者符合村镇规划的城市边远郊区,实行迁建补偿安置的,拆迁人按被拆迁人合法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价增加30%予以补偿,并按取得宅基地的费用标准,为被拆迁人支付建设用地费用,对原宅基地不再支付征地补偿费用。第三十一条拆迁中涉及拆迁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等设施以及用于公益事业的非生产经营性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拆迁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第三十二条被拆迁房屋由拆迁人委托有资质的拆房施工企业统一组织拆除,房屋残值归拆迁人所有。违建房屋,由被拆迁人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无偿拆除。第三十三条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用应当接受市拆管机构的监督。第四章安置房建设管理第三十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拆迁安置房的建设管理工作。市发改委、规划、国土资源、房管、物价、财政等部门和京口、润州区人民政府根据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拆迁安置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第三十五条拆迁人具体负责拆迁安置房建设资金筹措、项目招标和被拆迁人安置等工作。第三十六条拆迁人统一向安置房建设单位收购拆迁安置房,用于安置拆迁人。拆迁安置房交付使用时,应向被拆迁人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第三十七条建立安置房建设资金专用账户。拆迁人应当按照所需安置用房的建设成本落实资金,并预先存入专用账户,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财政部门的监督。第三十八条安置房地点内的基础设施配套,包括道路、给排水、绿化、路灯等设施,由拆迁人负责建设,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以及安置房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共同验收后,方可交付使用。第四章附则第三十九条集体土地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以及房屋拆迁工作实行属地负责制的意见,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第四十条被拆迁房屋重置结合成新价、装修装饰和附着物的补偿评估、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等,参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镇政建〔2004〕83号和镇政建〔2004〕89号文件执行。第四十一条镇江新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安置,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丹阳市、扬中市、句容市、丹徒区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市拆管机构负责应用解释。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实施前已实施的拆迁项目,仍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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