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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造价员准考证

1、2018兵团事业单位考试有没有补录公告

根据《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等有关规定,现就补录事宜公告如下:一、补录对象参加补录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招考简章》有关报考对象和招考条件规定且具备补录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2.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3.报考职位补录1至2人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闱人选。报考职位补录3人以上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闱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入闱人选。以下人员不属补录范围:1.已公示进入体检、考察的考生;2.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二、补录要求1.报名参加补录的考生,须选择符合条件的一个职位报名,且须选择原报考职位所在同级或下级机关职位报考,不得选择原报考职位上级机关逆向报考。报名参加补录的人员原报考职位在区、地、县、乡各机关层级的考生均可选择监狱、教育矫治系统基层监、所职位报考。2.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公安基础知识》三科笔试的考生可以报考人民警察职位补录,也可以选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两科笔试的机关职位补录。原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两科笔试的考生,不得选择人民警察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公安基础知识》三科笔试要求的职位补录。三、补录程序补录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考察前,各环节出现职位空缺依次递补。(一)报名与资格审查1.报名7月20日10:00—7月22日18:00补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补录条件的考生登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根据补录职位要求,选择适合自身条件的职位报考。报名期间,补录职位所在各地、各招录机关(单位)负责网上资格初审。凡补录职位按照“专业类”设置的,考生须按照职位“专业类”要求,自行对照国家行政教育部门目录和《2018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政策作答》相关专业审核标准,选择符合自身所学专业要求的职位报考。补录1至2人的职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入闱;补录3人以上的职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2的比例入闱。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入闱。2.资格审查:7月25日10:00—18:00资格审查由补录职位所在各地、各招录机关(单位)负责组织。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和补录职位所需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审核。(二)面试7月28日面试由补录职位所在各地、各招录机关(单位)负责实施。(三)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50%﹢补录面试成绩×50%。笔试、补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补录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相同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四)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与考察1.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按补录职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2.体检按补录职位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3.考察补录职位所在各地、各招录机关(单位)按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五)公示、录用考察合格人员,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2、201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聘事业单位资格复审有哪些要求?

根据公告中相关规定来看仅供参考:

一、资格复审部门:

各师(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师(市)招聘岗位资格的复审。

兵团机关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及兵直事业单位负责本部门招聘岗位的资格复审。

复审时,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等信息进行核验。

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资格复审

1.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学历证明)、笔试准考证和打印的《报名表》等材料到各复审点复审。

2.2018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书面证明(证明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可如期毕业)。

3.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提供自治区或兵团、各地州或师(市)项目办出具的证明。

5.兵团选派生应提供师(市)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6.岗位要求有“二年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还需开具二年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7.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8.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201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聘事业单位岗位取消、岗位改报、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公告中有关岗位取消、岗位改报、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的规定如下:一、岗位取消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于5月12日12:00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且不申请岗位改报的报考人员,予以退费。二、岗位改报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12日12:00-5月13日18:00,申请岗位改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参与岗位改报)。申请改报的考生传真发送至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991-2896676)。三、打印报名表和笔试准考证缴费完成后请在兵团考试信息网上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资格审查、面试时携带)。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5月21日—5月26日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

4、2012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从业考试准考证什么时候打印?

考前一个月时间吧

5、201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务员考试信息查看?

201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务员考试信息查看:http://htwx.huatu.com/xinjiang/bt/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4月25日上午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月25日下午 《申论》4月25日下午 《公安基础知识》4月25日下午 《监狱基础知识》笔试地点:笔试在乌鲁木齐市和各师(市)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6、打印兵团公务员考试准考证,按打印以后为什么一直显示的都是无法显示该网页????

控件不能够正常远行造成的,把安全级别调低点就行!!另外 清空IE浏览器缓存或恢复默认设置,试试!非IE浏览器也有这种问题!

7、新疆全国造价员考试?

一、考试内容:1、《工程造价相关知识》2、《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3、《建设工程技术与计价实务》(安装类)4、《建设工程技术》(土建类)二、考试课目:1、土建类:《工程造价相关知识》、《工程造价计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土建类》2、安装类:《工程造价相关知识》、《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安装类》3、培训教材统一采用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编写的《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培训教材》。三、07年培训报到地点、时间及范围:第一期:南疆片(库尔勒市):12月17日报到。18日至24日培训。范围:和田地区、克州、喀什地区、阿克苏地区、巴州、阿拉尔市、图木舒克市所属及相关企业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联系人:欧云0996-2013000、2033355第二期:北疆片(奎屯市):12月17日报到。18日至24日培训。范围:伊犁州(含奎屯市)、博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克拉玛依市所属及相关企业工程造价人员。联系人:刘雪丽0992-3232799、6699809、3291509第三期、第四期:乌鲁木齐片区(建设厅教育培训中心):12月17日报到。18日至24日培训。乌市红山路106号新疆建设大厦(乘1、101、902、14路公交车“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站或50、29路公交车“煤气站”站下车)。范围:吐鲁番地区、哈密地区、昌吉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市、五家渠市、新疆建工集团、乌鲁木齐及其他相关企业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联系人:加索尔、殷铭0991-8844391、8862135(传真)六、07造价员报考有关要求(一)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统一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的原则,落实好造价员培训及资格考试工作。(二)学员报名时需携带从业单位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三张。(三)参加培训的人员应认真填报“全国建设造价员资格考试登记表”并以电子版(Excel)和文字版将“学员花名册”报新疆建设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培训结束后,将相关证件交新疆建设职育工教培训中心审核(退回原件)。(四)联系人及电话:李安0991—8844391、8862135(传真)

8、新疆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报考资格审查有哪些条件

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管理暂行办法 2005-5-21 0:0 法规名称: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管理暂行办法法规类别:规章制定机关:水利部颁布日期:1999.10.29实施日期:1999.10.29修改日期:法规内容: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水建管[1999]590号部各直属设计院,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电)局,各重点工程建设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造价专业队伍的管理,提高水利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现将《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管理暂行办法》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九日附件: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管理暂行办法(全文)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考试与审批第三章 注册管理第四章 报名与审查程序第五章 权利与义务第六章 处罚第七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加强对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的管理,提高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规范水利工程造价计价和管理行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确保水利工程建设和造价管理质量,根据《水利工程造价管理暂行规定》(水利部水建管[1999]488号)的要求和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的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是指经水利行业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从事水利工程造价专业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条凡从事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的项目法人、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现场管理机构)、设计、监理、施工、咨询、管理等单位,在工程计价、评估、合同管理等部门,应配备具有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应当设置工程造价审核岗位,此岗位必须由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上岗。第四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认证和注册工作实行统一部署,分级管理。(一)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的考试认证和注册的政策制订、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国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考试和注册资格的审核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国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审批。(二)各流域机构负责承担流域所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考试和注册资格的审查及相应的管理工作。(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负责承担辖区内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考试和注册资格的初审及相应的管理工作。第五条《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申请表》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申请表》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格式。《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第二章 考试与审批第六条 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原则上每三年考试一次。第七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拟定考试工作计划,编写考试大纲、培训教材和命题,指导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第八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部署考场监督、判卷等考务工作。考场监督巡视、判卷等具体工作在各流域之间分别交叉进行。第九条 凡申请参加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水利工程造价专业工作满6年。(二)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水利工程造价专业工作满5年。(三)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水利工程造价专业工作满3年。(四)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水利工程造价专业工作满2年。(五)获工程或经济类中级职称,并累计从事水利工程造价专业工作满12年,现仍在水利工程造价专业岗位上工作。第十条 申请参加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需提供下列证明文件:(一)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申请表。(二)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三)工作实践经历证明。第十一条 通过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并经审查合格者,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颁发《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第三章 注册管理第十二条 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实行注册管理制度。第十三条 考试合格人员经审查批准,在取得资格证书的同时,视为符合首次注册条件,予以办理首次注册登记手续。第十四条 再次注册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提交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申请表。(二)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无违规行为和受处分纪录。(三)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后,连续在造价专业岗位上工作,并有相应的业绩记载。(四)身体健康,能坚持在造价专业岗位上工作。(五)所在单位考核同意。第十五条 经审查批准注册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由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在其资格证书的注册栏内加盖注册专用章。第十六条 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在此关键解析一下吐鲁番工程信息价下载官网:共享建材汇(www.gxjch.com),是吐鲁番市钢筋水泥混凝土商砼、电线电缆、五金水管等材料信息价期刊电子版查询下载官网,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组织办理再注册手续。第十七条 凡连续在两次注册中不具备注册条件者,由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部门,注销其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收缴资格证书。第四章 报名与审查程序第十八条 凡申请参加考试或注册的人员,均应如实填写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或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签章后方可报名。第十九条报名考试或注册人员,不分其所在单位的隶属关系,均按本办法第九条或第十四条的规定,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报名。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京设立“在京直属单位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考试或注册报名处”,各在京直属单位的人员可到此处报名。第二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对报名人员的考试或注册资格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后,将初审结果进行汇总,并附所有报名者的申请表一式两份,报所在流域的流域机构。第二十一条 各流域机构对报名人员的考试或注册资格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后,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给具备考试资格的人员发准考证,并将审查结果进行汇总,附所有报名者的申请表一式两份,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所有参加考试或注册的人员资格进行复核。对复核合格的考试或注册人员,按本办法第二章或第三章的有关规定,进行考试或注册。第五章 权利与义务第二十三条 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享有以下权利:(一)有从事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岗位业务的资格,参与工程项目造价管理的权利。(二)有工程造价审核岗位,候选上岗的权利。(三)有在所经办的工程造价文件上签字的权利;凡经工程造价审核岗位上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签字的工程造价文件需要修改时,应经本人同意。(四)有使用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名称的权利。(五)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提出劝告,并有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的权力。第二十四条 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应履行以下义务:(一)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遵纪守法,秉公办事。对经办的工程造价文件质量负有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三)及时掌握国内外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发展应用,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制订、修订工程定额等计价依据提供参考资料。(四)自觉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积极参加职业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五)不得参与其他单位与经办本项工程有关的经营活动。(六)不得同时在两个和两个以上独立的法人单位,从事有关工程造价的工作。(七)严格保守工作中取得的技术和经济秘密。(八)不得出借、转让、出卖、涂改《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第六章 处罚第二十五条 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由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管理部门,给予注销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收缴资格证书,并取消一次报考资格的处罚。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可参照该办法,制订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利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对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层次以下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进行相应的资格管理。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水利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9、2017年中级会计考试准考证打印成2页怎么办

2017年中级会计考试准考证要求必须打成一页才可以,需要刷新网页重新进行打印。

会计职称考试的全称是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职称考试是由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共分初级会计、中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职称三个级别。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每年考试一次,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

会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

(9)兵团造价员准考证扩展资料:

参加中级会计考试的条件: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10、2012新疆兵团公务员考试的报名表没有打印,现在资格审查要用,怎么办啊?考务中心的电话也打不通,急啊!!

如果不是很远,亲自跑一趟考务中心,这是最后的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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