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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9-12-14,来源:建筑培训,作者:

造价结算原则

1、结算造价,审定造价各指什么

结算造价也指建筑工程的竣工结算的价格。审定造价是竣工结算经过审核后的最终价格。 竣工结算有承包方报审,经审核部门审核双方(承包方与审核方)认可后的价格为审定造价。

2、有关工程造价预算、结算、全过程

首先工程造价预算它必须拥有资格等级和国家认可的承办能力的单位方去做预算报价。预算则是把工程所有使用到的材料、人工、及付款时间利息,有时还需预算暗地操作的回扣一切费用。然后把此费用报给招标商。结算不同的招标单位有不同结算过程,有些会在工程开启前先付30%、验收OK后30%、最后40%则在规定月份后再付清。审核说白了就是招标商会同时找四到五家承办商报价,然后对比其中的差价及性价比。一般就在这个时候,承办商需让招标商好处费,即是所谓的贿赂。从而左右其选择。

3、工程“结算”和“决算”的区别?

4、工程结算审计掌握的原则是什么?

据悉,随着我国对建设行业规范的完善,政府对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视程度不断加深,作为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工程审计工作的开展对工程质量、投资效率、工期等有着重要的影响。目前通过怎样的方式方法可以提高工程审计质量,减少不必要的款项的增加,已成为工程审计的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而工程审计具有很强的技术性,经济性,政策性和阶段性,由于涉及经济单位多,其审计难度大、周期长,所以它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好坏、资源使用效率高低等问题,我们应倍加关注。一、对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的熟悉是工程审计的前提 。进行工程造价审计,首先应仔细研究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确定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合同依据计价方式的不同,可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其中,总价合同又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调价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又分为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纯单价合同和单价与包干混合式合同。先确定合同的计价类型,再仔细研究其中的调价条款,根据结算调价条款进行工程价款审计。 目前,许多工程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还会签订补充协议。大多数的补充协议都会对合同的结算调价条款进行补充或更改。一般情况下施工单位会进一步让利,但也有个别工程建设单位会给出增加工程价款的条件,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分析判断补充条款的有效性。如果只是对合同主条款和招投标文件内容进行补充或做一些次要内容的更改,应视为有效;如果对合同主条款或招投标文件进行了较大的更改,违背了主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的主要意思表示,应视为"阴阳合同",作无效处理。审计时做出判断要十分谨慎,必要时可以向相关法律部门咨询。二、费率的审核是审计的第一道关口 。取费应根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定额、文件及规定,结合工程相关文件(合同、招标投标书等)来确定费率。审核时应注意取费文件的时效性、执行的取费表是否与工程性质相符、费率计算是否正确、人工费及材料价材料价差调整是否符合文件规定等等。如计算时的取费基数是否正确,是以人工费为基础还是以直接费为基础,对于费率下浮或总价下浮的工程,在结算时特别要增加造价部分工作量是否同比例下浮等。三、工程量的审核是工程审计的基础。施工单位一般会通过虚增工程量,重复计算工程量来增加造价。审减工程量是降低工程造价的基本手段。对工程量进行审计,首先要熟悉图纸,再根据工作细致程度的需要、时间的要求和审计人力资源情况,结合工程的大小、图纸的简繁选择审核方法。采用合理的审核方法不仅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且直接关系到审核的质量和效率。工程量审计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全面审核法、重点审核法、对比审核法、分组计算审核法、筛选法等。其各有不同的适用范围和优缺点,应根据具体情况科学选用。一些图纸不明确的工程需要进行现场计量,审计人员则一定要到现场,按计量规则进行计量。对隐蔽工程可以通过查阅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来确定其真实情况。另外要特别重视施工组织设计,即技术标准在工程审计中的作用。部分施工内容如大型机械种类、型号、进退场费、土方的开挖方式、堆放地点、运距、排水措施、混凝土品种的采用及其浇筑方式,以及牵扯造价的措施方法等,可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资料做出判断。四、定额子目套用的审核是审计重点。施工单位一般会通过高套定额、重复套用定额、调整定额子目、补充定额子目来提高工程造价。在审核套用预算单价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对直接套用定额单价的审核首先要注意采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与设计图纸的要求是否一致,如构件名称、断面形式、强度等级(砼或砂浆标号)、位置等;其次要注意工程项目是否重复套用,如沥青卷材防水层、块料面层下找平层、预制构件中的铁件、属于建筑工程范畴的给排水设施等。在采用综合定额预算的项目中,这种现象尤为普遍,特别是项目工程与总包及分包有联系时,往往容易产生工程项目重复计算。对换算的定额单价的审核要注意换算内容是否允许换算,允许换算的内容是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或机械中的全部还是部分,换算的方法是否正确,采用的系数是否符合计价规范要求。对补充定额单价的审核主要是检查编制的依据和方法是否正确,材料种类、含量、预算价格、人工工日含量、单价及机械台班种类、含量、台班单价是否科学合理。五、.材料价格的审核是审计最难把握的环节 。材料价格是影响工程总造价的重要因素,亦是非常活跃的动态因素。材料价格是工程造价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的高低。原则上应根据合同约定方法,再结合甲方现场签证确定材料价格。合同约定不予调整的,审计时不应调整;合同约定按施工期间信息价格调整的,可以根据施工日记及施工技术材料确定具体的施工期间及各种材料的具体使用期间:有些工程工期较长,或有阶段性停工的,可根据各种材料的使用时期采用使用期间的平均信息价,这样比较贴近工程真实造价。对于信息价中没有发布的或甲方没有签证的材料价格,需要平时对材料价格的收集积累,必要时可以三方一起进行市场调察确定。随着社会的发展,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建材市场上出现很多新材料,特别是装饰材料,施工单位一般申报价格较高,应重视市场调查。六、.签证的审核是放大审计成效的保障。不少施工单位采取低价获取工程,然后通过施工过程中增加签证来达到获利的目的。大多数工程的最终结算价都比合同价款高出很多.有的甚至成倍增长,原因固然是多样的,但签证是施工单位增加造价最重要最常用的工具。审核签证的合法性、有效性,一是看手续是否符合程序要求、签字是否齐全有效,例如索赔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证明材料是否具有足够的证明力。二是看其内容是否真实合理,费用是否应该由甲方承担。有些签证虽然程序合法、手续齐全,但究其内容并不合理,违背合同协议条款,对于此类签证不应按其结算费用。例如雨水排水费用、施工单位为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费用等。三是复核计算方法是否正确、工程量是否正确属实、单价的采用是否合理。例如对索赔项目的计算要注意在计算闲置费时,机械费不能按机械台班单价乘闲置天数,而只能按机械闲置损失或租赁费计算等。对签证的复核审计是一项费时费力的工作,审计人员不仅要掌握较为全面的工程施工技术、预决算技术和现场管理知识,还要增强责任意识,仔细分析,认真审核,才能轻松面对,确保审计质量。

5、关于工程造价的计价规则

工程造价的计价规则在目前来说是指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来各省都有自己根据本省实地情况制定的相应的清单计价规则,工程造价工作中编制标底、投源标标底、预结算等,必须严格按照清单计价的规定和要求统一规范执行,具体的工作步骤在编制标底、投标报价、预结算时有各自的不同特点和相互区别,标底体现社会平均百水平及公平合理竞争、风险分担的原则,投标报价度体现市场及自主定价的原则,结算体现工程量按实计算、约定风险价差的兑现原则。但共同点很重要:主要包括计算工程量、问列清单、和组价三个方面,具体工作中按照本省计价规则规定的答工程量计算规则、清单项目表、消耗量定额等及相应的规范文件及计价办法去做!

6、工程造价咨询应坚持的原则有哪些

1、主动控制原则(事前控制,以设计阶段为重点),2、全过程控制原则(从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合同价、施工过程的变更签证和进度款控制,工程结算,分阶段一级控制一级),3、结算审计原则

7、哪位懂得竣工结算原则有哪些

竣工结算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任何工程的竣工结算,必须在该工程完工、经点交验收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以后方能进行。对于未完工程或质量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办理竣工结算。对于竣工验收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未经整改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已整改而未经重新验收认可者,也不得办理竣工结算。当遇到工程项目规模较大且内容较复杂时,为了给竣工结算创造条件,应尽可能提早作好结算准备,在施工进入最后收尾阶段即将全面竣工之前,结算双方取得一致意见,也可以开始逐项核对结算的基础资料,但办理结算手续仍应到竣工以后,不能违反原则擅自结算。(2)工程竣工结算的各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和各项规定,要依法办事。(3)坚持实事求是。(4)应强调合同的严肃性,合同是工程结算最直接、最主要的依据,应全面履行工程合同条款,包括双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共同确认的补充条款。同时,应严格执行双方据以确定合同造价的包括综合单价,工料单价及取费标准和材料设备价格等计价方法,不得随意变更,变相违反合同以达到某种不正当目的。(5)办理竣工结算,必须依据充分,基础资料齐全。具体包括:设计图纸、设计修改手续、现场签证单、价格确认书、会议纪录、验收报告和验收单,其他施工资料,原施工图预算和报价单,甲供材料、设备清单等,保证竣工结算建立在事实基础上,防止走过场,或虚构事实的情况发生。

8、预算、造价、结算、决算的区别是什么?

9、114.竣工结算有哪些原则?

办理工程竣工结算,要求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任何工程的竣工结算,必须在工程全部完工、经点交验收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以后方能进行。对于未完工程或质量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办理竣工结算。对于竣工验收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未经整改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已整改而未经重新验收认可者,也不得办理竣工结算。当遇到工程项目规模较大且内容较复杂时,为了给竣工结算创造条件,应尽可能提早做好结算准备,在施工进入最后收尾阶段即将全面竣工之前,结算双方取得一致意见,也可以开始逐项核对结算的基础资料,但办理结算手续,仍应到竣工以后,不能违反原则,擅自结算。2.工程竣工结算的各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和各项规定,要依法办事,防止抵触、规避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和其他各项规定及弄虚作假的行为发生,要对国家负责,对集体负责,对工程项目负责,对投资主体的利益负责,严禁通过竣工结算,高估冒算,甚至串通一气,套用国家和集体资金,挪作他用或牟取私利。3.工程竣工结算,一般都会涉及许多具体复杂的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要针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从实际出发,对于具体疑难问题的处理要慎重,要有针对性,做到既合法,又合理,既坚持原则,又灵活对待,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强调特殊原因,高估冒算和增加费用,也不得无理压价,以致损害相对方的合法利益。4.应强调合同的严肃性。合同是工程结算是直接、最主要的依据之一,应全面履行工程合同条款,包括双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共同确认的补充条款。同时,应严格执行双方据以确定合同造价的包括综合单价、工料单价及取费标准和材料设备价格等计价方法,不得随意变更,变相违反合同以达到某种不正当目的。5.办理竣工结算,必须依据充分,基础资料齐全。包括设计图纸、设计修改手续、现场签证单、价格确认书、会议记录、验收报告和验收单,其他施工资料,原施工图预算和报价单,甲供材料、设备清单等,保证竣工结算建立在事实基础上,防止走过场或虚构事实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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