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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资讯新闻
新闻时间:2020-07-04,来源:建筑培训,作者:

房子造价分摊

1、廉租房的造价建设单位和政府怎么分摊

1、公租房全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的其他投资主体,通过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面向无房的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和其他住房困难群体出租的住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 2、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二、申请条件不同 公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申请人的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就申请条件进行调整,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廉租房申请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且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其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6年以上。家庭成员如有户口迁入的,迁入必须2年以上; 2、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者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可达到廉租房申请条件。 3、无自有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三、表现形式不同 廉租房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资建好后,低租金给住房困难户,二是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给住房困难户,由他们租赁社会房屋居住。 公租房一般是政府出资建房,低租金租给租户。在租赁5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按以综合造价为基准确定的价格购买。购买后可以继承、抵押,不得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因特殊原因需转让的,由政府以购房价加利息回购,再作为公租房流转使用。 四、申请对象不同 1、廉租房的申请对象主要是针对本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分配对象主要是低保户和一些特定保障对象 2、公租房的申请对象不受区域和户籍限制。公租房的租赁对象是中低收入阶层,也就是所谓“夹心阶层”,大都是是不受区域限制的。公租房现主要是针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住房,已取得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符合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申请条件及家庭中有60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重点工程拆迁的优先配租。 五、收入限制标准不同 主城区申请廉租住房的收入限制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50元; 申请公租房的收入限制标准为: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 六、交纳的租金不同 廉租房月租金标准约为0.8-1.2元/平方米。 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按照贷款利息、维护费等因素确定,不超过同类地段、同等品质房屋租金的60%,并动态调整。 七、其他区别: 廉租房实行集收入困难和居住困难为一体的双困准入机制。 公租房只租不售,实行有限期租赁,租赁总年限不超过5年。 公租房的投资主体是政府,但也欢迎各类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和经营公租房。

2、房子建筑面积和土地分摊分摊面积有何区别

房屋的建筑面积系指外围水平面积及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中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的测算。土地分摊分摊面积就是由楼上业主共同分担的面积。比如楼梯间、电梯间、机房等。

3、房子多层和高层造价差多少

现在市场供应的住宅,主要就是普通6层的多层住宅和25层左右的高层住宅,其他还有别墅、10-12层带电梯的小高层等。那么,在购房时究竟选哪一类型的更适合呢?第一,从建造成本上讲,普通多层住宅为砖混结构,每建筑平方米造价约在800-1000元左右;而高层住宅通常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成本约为1800-2000元每建筑平方米。由于成本对价格的制约,一般情况下,高层建筑的住宅价格较高。第二,从面积和实际使用率看,多层要高于高层住宅。众所周知,购房时的计算面积为销售面积,其中包括了对公共部分,如电梯间、楼梯间等面积的分摊。高层住宅由于有电梯等待间、地下室等,需分摊的公用面积较多层要多,故而实际得房率低。所以,有些客户为争取到更多的实际面积,往往选择多层住宅。第三,从建筑质量看,高层建筑由于全为钢筋混凝土现浇,抗震性能好,折旧年限长,如将建筑物在银行抵押,高层建筑应得到更多的抵押贷款。第四,从房型格局看,目前多数新建多层住宅的户型设计都有长足的进步。另外,由于构造上的原因,多层住宅往往南北通风、室内无效面积少,室内动线合理,隔墙易于敲打,有利于装修。而高层住宅往往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室内户型往往较局促,且不易装修。第五,从物业管理收费看,高层住宅由于多设有电梯,楼层居民也多,一般物业管理费要高于多层住宅。

4、什么是房屋分摊面积?

房屋公摊面积是指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它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为:

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

2、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4)房子造价分摊扩展资料:

房屋分摊面积面积计算:

(1)房地产面积的测算,均指水平投影面积的测算。

(2)各类面积的测算,必须独立测算两次,其较差应在规定的限差以内,取中数作为最后结果。

(3)边长以m为单位,取至0.01m;面积以m2为单位,取至0.01m2。

(4)量距应使用经鉴定合格的卷尺或能达到相应精度的仪器或工具。

(5)楼层高度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房地产面积测算的方法:面积测算的方法有很多,根据面积测算数据资料的来源,可分为解析法和图解法两大类。房地产面积的测算,主要采用解析法,房屋面积一般采用几何图形法量算,用地面积大多采用界址点坐标法测算,也可以用图解法测算。

5、房子多层造价和高层造价差多少谁知道

不好直接回答。首先要看两个工程所处的地理位置是否一致,是城镇,还是乡村抄,是平原,还是山区。其次要看两个工程的用途是否一致,是工业建筑,还是民用建筑。还是住宅商业。再次要看两个工程的结构是否一致,是框架结袭构,还是非框架结构。还要看两个工程的功能要求是否一致,有无中央空调工程,电梯配备多少,有无特殊功能要求等。最后还要看两个工程的单方造价,是否包含土地成本,是否包含项目前期费用等。笼统的说高层和多层建筑造价查多少,是无法衡量的。如果前述条件都相同,则高层建筑的单位造价大大低于多层建筑的单位造价。至于相差多少,则要看高层建筑的具体高度。同样是高层,25层和多层相比,与35层和多层相比,也有较大差别。2016.12.31

6、楼房造价和层数的关系

占个位,期复待高手。个人认为从施工角度讲,层数增加在造制价增加方面主要表现在施工措施项目费用的加大,比如超高费增加,外脚手百架费用提高度等,但是提高的比例不多,关键还在于设计方面增加的费用。比如钢筋量、混凝知土标号、混凝土道用量、消防等要求,这个在造价上影响较大

7、商品房分摊面积怎么计算?

分摊面积是针对整栋楼来计算得出分摊系数,也就是整幢建筑物的共有建筑面积与整幢建筑物的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的比值,即为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再用分摊系数去乘以其中某一户型的套内建筑面积,得出分摊面积.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制定《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商品房的销售和产权登记。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以建筑面积为面积计算单位。 建筑面积应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第四条 商品房整栋销售, 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整栋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地下室作为人防工程的,应从整栋商品房的建筑面积扣除)。第五条 商品房按“套” 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听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第六条 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2、套内墙体面积;3、阳台建筑面积。第七条 套内建筑面积各部分的计算原则如下: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住宅按《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计算。其他建筑。按照专用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或参照《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计算。2、套内墙体面积商品房各套(单元)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有共有墙及非共用墙两种。商品房各套(单元)之间的分隔墙、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墙体水平投曩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响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3、阳台建筑面积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4、套内建筑面积的计算公为: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第八条 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第九条 公用建筑面积计算原则 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按以下方法计算: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拓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第十条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计算将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栋建筑物的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得到建筑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___________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套内建筑面积之和第十一条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计算各套(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乘以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得到购房者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第十二条 其他房屋的买卖和房地产权属登记,可参照本规则执行。第十三条 本规则由建设部解释。第十四条 本规则自1995年12月1日起施行。

8、农村2户合建房屋,如何分摊造价较合理?

一栋房屋是一个有机整体,缺脚少顶都无法建成或无法实现房屋的使用功能。两户合建后谁住几楼,应该为一半对一半的可能性,最终能确定下来,我想一定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在楼层分配前,双方商量过对好的楼层需多分摊,那么,这也可以作为楼层分定后出资比例的一项条款。这也好理解,商品房中好楼层售价也会高些。如果事前没有这样的协议,那还是以总造价(含外墙装修)按照每户所拥有面积数分摊较为合适。还有个因素你们没有考虑到,就是现在还得明确屋顶以后的修缮费用。至于依据,对你们这种情况好像没有明确的具体的规定。但可适用民事行为中的公平原则,也就是有所获得就需有所付出。个人建议,供你参考。具体情况了解不多,仅凭常理来说说,有不当之处,还请多多见谅。

9、关于房子建筑成本核算的问题

以下内容供参考:关于大学生公寓成本核算问题的思考随着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公寓化,学生住宿日趋商品化。近两年来高校后勤社会化发展迅猛,促使各类大学生公寓逐步向物业化管理过渡。物业管理的企业化性质,决定了物业部门必须有严格的成本核算。这是目前大学生公寓管理面临的一项重要而严肃的任务。教育部一再强调:“学生住宿收费要按实际运行成本确定,不以盈利为目的”。至于教育部为什么这样提?高校后勤企业不以盈利为目的,如何同类似的社会企业相竞争?这必将由国家上层机构确立相应的政策。就目前情况而言,公寓收费过高,学生负担加重;然而,收费过低,公寓管理运行难以为继。1999年春,北京市教委曾发布过014号文件,粗略的以三项因素(居住面积、房内设施、管理水平)、七项成本(房屋折旧费、房屋维修费、设施折旧费、设施维修费、能源消耗费、低值消耗品及杂费、管理人员薪金)初步规范了高校学生住宿收费的标准。并且逐个学校审定了收费金额,分别为550元,650元,750元,个别单元式公寓定为1200元。近几年虽说北京各校都在执行这一规定,但很少有学校真正按上述七项成本进行过认真地核算。有的学校根本就没有进行过核算,只是被动地执行上级的硬性规定。反正亏损由学校或后勤集团补贴,肉烂在锅里。这说明公寓运行机制的转换还有相当地大的差距。由于公寓物业管理形势的发展,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已经或正在出台大学生公寓管理办法,《办法》中必将涉及到收费问题,甚或将收费问题作为其主要附件。所以,成本核算必需要动正格的了,现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就大学生公寓成本核算问题,提一点思路,与同仁们共商。一、 关于房屋折旧费对一般企业来讲,房屋折旧费是企业的主要成本之一,但对大多数高等院校(尤其是老校)来说,学生宿舍绝大多数属于国家无偿划拨土地国家投资兴建的,国家既未提出向学校讨回这部分投资,按理可以不计收折旧费。所以有些学校对宿舍管理部门采取零租赁的方式,即不允许宿管部门对学生收取房屋折旧费。但有些学校自筹资金新建或内外合资兴建了一批宿舍,形成了新旧宿舍参半的状况;校方又考虑到大学生公寓的长远开发和收费的总体平衡,觉得还是收取部分折旧费为合理。基于上述情况,笔者认为,宿管部门应将全校的公寓楼分楼进行成本核算,然后取其单方折旧费的平均值,再根据各楼的新旧程度和质量好坏,分别增加一个调解系数,最后确定各楼的单方折旧费。调解系数确定得是否合理,就看是否能够平衡学生的心理,即不出现争住新楼或争住旧楼的倾向,以免影响安定。房屋折旧费的核算,主要是合理确定三个基准:房屋单方造价、房龄、人均建筑面积。人均建筑面积同时还要按居室平面系数、每室居住人数折合成人均居住面积,以便衡量其居住标准。关于新建宿舍单方造价的核算。北京市发布的京政发[2000]81号文的规定,新建学生公寓享受政府政策方面的14项优惠。其他省、市、自治区大都也有相应的优惠政策。所以学生宿舍楼不能按一般房屋建筑核算成本,更不能按纯商品房核算。据2000年北京市的有关数据测算,目前北京高校学生宿舍,单方造价一般应定位在1000-1200元。其他省、自治区由于地缘关系和屋内设施情况可能更低一些。关于房龄。城市建设部规定,砖混结构的多层楼房一般使用期为47年。实际上,北京高校的同类房屋50年以内拆除的极少。故房龄按50年计算比较符合实际。关于居室平面系数。1979年国家教委规定,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宿舍生均建筑面积为5-6平米折合成生均居住面为3-3.6平方米,宿舍楼房建筑平面系数为60%。实际上20多年来多数学校尚未达此标准。前不久李岚清副总理的讲话指出,大学生公寓还是应当以筒子楼为主,不宜片面追求高规格。所以目前暂且参照1979年国家教委规定的标准,比较切实。如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折合居住面积为6000平方米,按每室净面积18平方米计算,应有333个居室。每室住4人,共住1332人。人均建筑面积为7.5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为4.5平方米。年生均房屋折旧费约为:10000*1200元/50/1332=180元(180.2元取整)。或1200元/50*7.5=180元。如果新旧楼参半,通过算平均值加调解系数的办法,该项金额还会大幅度降低。二、关于房屋维修费国务院城乡建设部规定,房屋维修一般分为翻修、大修、中修、小修、综合维修五种。所谓翻修,是指需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或仅保留原房的一小部分而进行较大的改造。这样所需要的经费,几乎等于新建,差异只在于不计征地拆遣费、三通一平费及勘察费;对大学生公寓而言,一般把该项经费列入到新建房屋的折旧费中,而不列入维修费;大修:按城市建设部规定,一般占房屋造价的20%以内,正常情况下10-20年大修一次,平均值可取为15年。还规定凡大修费超过房屋造价(或重置价)25%的,就不值得再大修;中修:一般5-8年一次,可取均值为六年半。中修费取费一般为造价的5%左右,最高不超过10%,;小修:年年进行,小修费取费为造价的0.5%左右,最高不超过1%。综合维修,是指以整幢楼为单位对其大、中、小修一次性地应修尽修。为了避免重复计费,一般不单独计算。据此基准计算,单方年均维修费=1200*0.2/15+1200*0.05/6.5+1200*0.005=16+9.25+6=31.25(元)。也就是说,每平方米每年的大修费为16元,中修费为9.25元,小修费为6元。实际上单方造价同当地的地价密切相关,北京的地价偏高,所以这样算出来的维修费亦偏高。维修费则与地价关系则没有那么密切。据笔者粗略考查,自1990年至2000年,各高校每年用于房屋维修的投资,平均不到这一数额的三分之一。当然也有由于资金不足,该修而不能修的情况。但总的看来上述定额还是偏高得太多。据1997年7月1日发布实施的《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规定,每年每平方米维修费:大修为5.04元,中修为5.42,小修为2.36元。参照《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考虑到大学生公寓人为地损坏率较高,还考虑到一般大学四年一换届,中修往往借换届期间进行,因而中修频度也较高。所以笔者认为,大学生公寓每年每平方米的大、中、小修费用分别定为6元、5元、4元比较合理。年均单方维修费合计为15元。按每生实占建筑面积7.5平米计算,生均年房屋维修费为:15*7.5=112.5(元)。取整为113元。需要说明的是,近些年来不少学校为了改善学生住宿条件,普遍进行了装修(如厕所、水房铺地砖、贴瓷砖,改造水电管线,房间、楼道粉刷油漆等)。这些费用应按使用年限折合到每年每平方米,再折合到每生。且应适当冲掉部分大、中修费,才比较合理。三、设备折旧费公寓设备,应分自用设备和公用设备两种。自用设备如床铺、书架、桌凳、衣柜、脸盆架等。这类设备,目前各校配置五花八门,很难确定统一的核算基准。近几年部分学校宿舍配备了多功能高架床,带有书架、桌凳、衣柜等,可认为是家具配备的较高档次。购价为1500-900元/套。考虑到脸盆架、鞋柜等的增配,取中间价为1200元。使用期按12年(三届本科生)计算,年生均自用设备折旧费为:1200/12=100元。公用设备的配备差别更大。目前部分高校已经陆续做到三电(电视、电话、电脑)进宿舍(有关上级并不欣赏急于这样做),而且管理办法各不相同。如电话多数为校方配备;电视多数为民办官助,即学生分摊经费(作为押金),学校统一购置,毕业时押金退给个人,电视留给下届学生继续使用。实际上学生只负担了押金的利息;电脑多为个人购买,学校核收部分安装费和电耗费。基于上述使用和管理方式的多样化,笔者建议,关于电视、电脑、电话的收费,应当采取合理的单项收费办法,谁受益谁付费,受益多付费多。至于学生公寓楼各层或各楼的公共活动室以及值班室、会客室、库房等的公共设备,各校配备也有差别。应当做到同居室内设备标准相当,甚至略高一些。成本折旧一般不应高于自用设备折旧费的百分之十。据此,粗略确定年生均公用设备折旧费为10元。两项相加,年生均设备折旧费为110元。四、设备维修费自用设备主要指钢木结构的家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类家具无需考虑大中修。零修费在注重管理的条件下,一般应控制在购置费的1%以内,即年生均自用设备维修费为12元。如购买500套组合型高架床,总购置费为600000元,每年平均投入6000元的零修费足矣。这可由一些学校的实践证明。公用设备的损坏频度可能高一些,因为共用的东西,大家往往不够爱惜,加之管理也比较困难,所以公用设备维修费应高于自用设备维修费。一般为公用设备折旧费的40%,这里粗略确定,年生均公用设备维修费为4元。两项合计,年生均设备维修费为16元。在房屋和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的核算方面,需特别强调的是要处理好管理和维修的关系。实践证明,高校学生宿舍和教室的建筑和设备,人为的破坏最严重,多因为管理维护不善而导致维修费成数倍地增加,甚至造成远达不到设计使用寿命而夭折。所以高校后勤对学生宿舍和教室的管理,多年积累了一条重要经验为“以管为主,管修结合”。当然,管理当中也包括了学生行为的自我管理。还应当指出一点,有些设施设备地维修是由公寓管理服务人员自身承担的,在成本核算时,只能计算除工资及福利费以外的物资损耗补偿和其他费用。因为工资及福利补贴已列入了管理服务费项目,要避免重复计算。五、能源(主要指水、电、暖)消耗费1、 水费考虑到淡水是一种有限的自然资源,在我国许多大中城市尤其是北方城市严重缺水,所以节约用水不可忽视。对大学生公寓的用水应限定指标。这不仅对住寓学生而且对公寓管理部门也是一种约束。参照北京市教委确定的高校学生生活用水标准,包括洗涤卧具在内,控制在每人每月3立方米以内。每年生均用水36立方米。按北京2001年单方水价2元,年生均水费为72元。以后随着当地水价地增长也必须相应提高,但应享受当地居民的用水价格,在计量和核算上,应把学生生活用水同学校的其他用水严格区分开来。2、电费照明用电:寝室内按每人60W照明灯一盏,冬夏平均每天用电5小时,每年用电109.5度,取整110度。考虑到楼道、厕所、盥洗间、值班室等公用照明电,另加10%,合计为121度。参照2000年北京市市电价格近乎于0.4元/度计算,年生均照明电费为48元(48.4元取整)。考虑到目前我国主要城市的电力供应比较充裕,学生寝室内的个人用电可以给定一个指标,指标内的电费计入住宿费,指标以外不限量,但要单独收费。仍应享受当地居民用电价格。当然这就需要完善各寝室的计量设施。公共设备用电。公共设备主要指公共活动室的电器、卧具洗涤用洗衣机等。这类设备各校配备差别较大。考虑到开机周期和用电时间,一般不会超过照明用电的25%。所以年生均公共设备电费定为12元。两项合计,学生宿舍年生均电费为60元。3、供暖费供暖费主要是三北地区和西部高寒地区的院校必须收取的。对于供暖期的长短和供暖费的数额当地政府都有一定的标准。以北京市2000年集中供暖取费标准为例,每建筑平米一个供暖季节19.87元,按生均建筑面积为7.5平米计算,年生均供暖费为149元(149.025元,取整)。东北和内蒙、宁夏等地区可能还要高些。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是,不论哪个地区,国家对城镇居民冬季取暖问题,都有一定的补贴,即使在住房制度改革以后,仍遗留下来一个大尾巴。按理讲,居民既已购买了住宅,供暖费用就应当自行承担,如同买一台彩电就要自已掏供电费一样。但是基于我国的现实情况和更复杂的原因,这个尾巴还不能在短期内割掉。大学生公寓里居住的实际上是居民的一部分,而且是无收入的一个青年群体按说也应该享受类似他父母所享受的供暖补贴。至于这部分补贴出自于何处,这就有必要追问城市居民的供暖补贴来自何方。如果把大学生公寓视同宾馆、饭店、招待所。如数收取供暖费似乎无可辩驳。但教育部领导曾多次强调,高校后勤产业无论如何改革,都不能忘记:它既有姓“经”的一面,更有姓“教”的一面。因此,适当减免学生住宿费中的供暖费或许可能从这里找到理由,因为供暖费在住宿费中占的比重实在太大了,且也容易引发在南方和北方上学的学生心理上的不平衡。这里暂且不考虑供暖费的补贴,综合本项1、2、3条,年生均能源消耗费为:72+60元+149元=281元。六、低质消耗品和杂费低质消耗品,主要指学生宿舍各室配备的笤帚、簸箕、墩布、纸篓,以及清洁工用的清扫工具和清洁剂;还应包括消灭蚊蝇、老鼠、蟑螂等用品和消防器材等。这方面只要注重完善管理,节省细费,而且考虑到多数可以批量进货,年生均低质消耗品费10元足矣。另外公寓区楼外的公共设施维修费、绿化养护费,生活垃圾清运费,化粪池的清掏费等都可以单项核算。为了简便其见,这里只粗定一个指标:年生均杂费为10元。两项合计为20元。七、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主要指管理服务人员的薪津支出。目前,北京高校本专科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人员的配备,一般不超过住宿学生总数的1.5%。而且,平均年薪不超过10000元。按此比例均摊到学生人头,年生均管理服务费约为150元。当然外地由于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管理服务人员的薪津水平也有较大的差异;既使在同一地区的不同学校,由于各种原因学校付给宿舍管理服务人员尤其是临时工的薪津也很不相同。这里只以北京地区大部分院校的情况为参考。综合以上七项:房屋折旧费为:180元。房屋维修费为:113元。设备折旧费为:110元。设备维修费为: 16元。能源消耗费为:281元。低质消耗品和杂费为:20元。管理服务费为:150元。本专科宿舍年生均年住宿费为:870元。必须说明:看来按上述准则测算的住宿费,比1999年北京市教委所定的标准(实际上是一个收费限额)要高一些。但是一经分析就可明白:当时北京高校的学生宿舍每室住四人的并不多,既便是四个人住一间,人均居住面积达到4.5平米的并不多,而人均建筑面积达到7.5平米的就更少。而人均面积这个指标相当重要,因为在上述测算的第一、二、五项三个大项,都同人均面积紧密相关。就是服务管理费(也是一个大项)也留了比较大的余量,据1998年年底统计,北京高校宿舍管理服务人员为住宿学生的总平均比例只是1.12%,而不是1.5%。所以,尽管北京市教委当时规定的分档限价是属于一种宏观的行政行为。但与各高校的实际情况却大体相符,因而得以较为顺利的贯彻执行。不过,2001年以后的情况有了较大的变化。不少学校的宿舍管理部门,觉得市教委1999年所定标准限得太死,致使公寓管理部门的经费入不付出,难以为继,纷纷请求市教委允许增收住宿费。而国务院有关部门又三令五申,为了保持安定,近几年不准增收学生的住宿费。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普遍感到为难。这就逼迫各校的宿管部门,必须认真细致地做好成本核算,以便以详实的数据进行上下沟通,以促使高校后勤改革顺利进行。据笔者了解,各公寓管理部门遇到的一个最突出的问题,是研究生普遍没按实住面积缴纳住宿费。在成本核算方面,只能把研究生宿舍和本专科宿舍混为一体,两人间、四人间、六人间、八人间,在收费上不加区别或区别不大。甚至有的学校规定研究生住宿不收费,而研究生宿舍同本专科生宿舍一样又统一归公寓管理部门管。这在承包制的体制下,还可以维持运营,因为在大后勤内部可以实施交叉补贴。但真正地转向物业化管理后,矛盾就表面化了。为了保证物业部门实现相对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也为了实现“受益上的非福利化”,改暗补为明补的问题必须解决。研究生按实住面积缴纳住宿费,可能会造成部分研究生的经济困难,确应有相关部门以单独列项的方式给予必要的补贴,这个部门应是学校或者是其上级部门,而不应由公寓管理部门直接减免或变相地由本专科生给背着。对此,建议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教育部门应有较明确的规定,以防各校及后勤部门迫不得已搞暗箱操作。以上是笔者以北京地区本专科生四人间宿舍为主体的住宿费成本核算的一点思考,只是粗略地勾画了一个轮廓,肯定会错误百出,甚至可能挂一漏万,恳请同行们批评指正。但初衷是为了抛砖引玉,动员大家,群策群力,共同探索出一种比较科学合理的成本核算办法。说到家,大学生公寓的运营成本,不是算出来的,而是实际开销的。不过也应该有个规范,以便促使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在不失其姓“教”的本色的前提下,真正从转体改制上加速发展。(作者:北京高校宿舍管理专业委员会顾问 吕 民)

10、请教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分摊问题

已经竣工决算的显然无法放到开发成本中去分摊,但是,可以根据这几个项目(已完工、在建、未开工)的规划建筑面积合计,按照分别的建筑面积进行分摊,对于已经完工项目的分摊成本可以作为已完工项目的一项长期待摊费用,按照多年摊销计入营业成本或管理费用。对于在建和未开工的项目,需要分摊后作为开发成本计入。这样操作是合理的,但不同地区的税务部门理解不同,在操作时需要跟税务部门做好提前沟通,避免你们分摊了,而税务部门要求纳税调整之类的问题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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