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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资讯新闻
新闻时间:2020-07-14,来源:建筑培训,作者:

黑龙江省造价信息

1、黑龙江省造价工程师有几个

经查询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截止2012年12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共1984人。

2、黑龙江省现在定额人工费是53,人工费调差规定是调到多少??

关于执行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有关规定 各市(行署)住建局(委),绥芬河市住建局,抚远县住建局,省农垦总局住建局、省森工总局住建局,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有关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有关单位: 《关于颁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装饰装修、水暖、电气、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黑建造价[2010]5号)已于2010年7月1日开始执行,为便于各地在执行中更好地体现文件实质,解决好文件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现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通用设备安装工程执行2000年颁发的《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黑龙江省估价表》和2004年颁发的《黑龙江省统一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相应部分。其中人工单价、材料价格和机械台班价格执行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相应价格。 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颁发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GCG103-2008),其中人工单价、机械台班价格和材料价格执行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相应价格,按市政工程计取各项费用。 三、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时,人工单价在53~80元/工日之间确定。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工程招标时市场人工价格,人工单价可以高于80元/工日,具体标准由招标人确定。取费基础为53元/工日。 材料风险费、机械风险费应当按照2010年《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规定确定。 针对当前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人承担综合单价中风险费用内容及其范围、幅度标准。对超出一定范围和幅度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涨落做出明确约定,合理确定各自应当承担的风险。 四、各类工程计算费用程序执行2010年《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规定。 五、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 1、编制招标控制价的工程,投标人应按招标控制价中的金额计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核定的标准计算。 2、不编制招标控制价的工程,招标人应按2010年《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规定,在招标文件中给出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的金额,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的金额计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核定的标准计算。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关于执行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有关规定》(黑建造价[2010]8号)和《关于发布编制招标控制价等有关计价规定的通知》(黑建造价[2011]1号)同时废止。 二O一二年四月六日

3、黑龙江 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规费计取一样吗

一、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1.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其综合单价的确定。应在合同中约定一定的幅度,属于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于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2.工程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应按实计算,其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综合单价的确定方式应在合同中约定。3.由于工程量的变更,措施项目费用是否调整或如何调整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合同中无约定或约定不清,应根据变更后的工程量按实调整措施项目费用。二、定额计价工程1.合同价款确定方式采用可调价格的今年竣工工程和结转到2008年的工程,其今年完成部分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006年颁发的《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哈尔滨市单价表》、2007年《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应的计价规定进行结算。2002年颁发的《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哈尔滨市单价表》已废止,结算时不得使用。2.材料的市场价格与单价表价格的调整,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清有争议时,可参照《哈尔滨工程造价信息》中的信息价格调找价差(正负价差),调找的价差列入计算程序的其他费用。三、定额日工资的调整今年竣工工程和结转到2008年的工程,其今年完成部分的土建、安装、市政工程定额日工资可在35.05~45元/工日、装饰工程定额日工资可在35.05~70元/工日之间调整。发承包双方应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具体的工资标准,双方约定不清或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应按区间中限执行。该项调整的人工费列入计算程序的其他费用中。费用的取费基础仍为35.05元/工日。合同价款方式采用固定价格的工程,不执行此条规定。四、工伤保险费的计取工伤保险费,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哈劳社发〔2007〕198号)规定,采用定额计价的工程,以定额项目费、一般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其他费用之和为计算基础按0.11%计入工程造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他费用之和为计算基础按0.11%计入工程造价。五、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生育保险费的计取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按2007年《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规定的标准计入工程造价。生育保险费根据《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黑建造价〔2007〕15号)的规定,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按0.65%计入工程造价。六、安全生产措施费的计取安全生产措施费,应按照《哈尔滨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专项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哈建发〔2007〕164号)、《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问题解释(第1号)的规定执行。工程项目未经安全检查现场评价、费用标准核定的,安全生产措施费只计算《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问题解释(第1号)规定的基本费(基本费率)。水平防护架、垂直防护架、垂直封闭项目按照《关于发布建筑物(构筑物)垂直防护架、垂直封闭防护、水平防护架费用计取标准的通知》(哈造价字〔2007〕7号)的规定执行。七、工程竣工结算时限的规定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应按以下规定时限进行核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4、全国造价员取消,原有证拟改为助理造价师,那黑龙江省的造价员考试也会取消吗

是的会取消的。从全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会百议上获悉,全国造价员资格考试正式取消,度原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的,拟转为助理造价工程师,2016年1月1日起,全省工程造价管理“回三备案”系统正式启用,虽然会取消,但转为助理造价工程师有含金量会加大!更多详细的信息,请访问中大答网校造价员考试网!

5、请问下目前黑龙江的造价咨询收费标准采用什么文号?

黑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标准 (2008)黑价协第14号

6、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公司甲级企业有哪些家?

省路桥龙建一 齐齐哈尔龙铁,

7、黑龙江省助理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

从今年起国家又取消了多种资格证书,其中有工程造价员。取消造价员是以后直接报考助理造价师,以助理造价师代替造价员。新版政刚刚下发,不可能这么快就出考试报名通知,再等等吧。关于造价员 转助理造价师的官方通知权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做好取消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职业资格后续工作的通知 http://www.ceca.org.cn/show.aspx?id=3390&cid=1

8、黑龙江省三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怎么样?

黑龙江省三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知公司是2004-01-12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039号。

黑龙江省三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230110756313904M,企业法人赵华,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黑龙江省三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招标代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其它人力资源服务;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计道算机软件的技术推广、计算机软件的技术转让、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的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不含回中介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日用品、文具用答品、体育用品、工艺品、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通讯设备。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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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黑龙江省造价工程师有几个

经查询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截止2012年12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共1984人。

2、黑龙江省现在定额人工费是53,人工费调差规定是调到多少??

关于执行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有关规定 各市(行署)住建局(委),绥芬河市住建局,抚远县住建局,省农垦总局住建局、省森工总局住建局,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有关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有关单位: 《关于颁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装饰装修、水暖、电气、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黑建造价[2010]5号)已于2010年7月1日开始执行,为便于各地在执行中更好地体现文件实质,解决好文件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现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通用设备安装工程执行2000年颁发的《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黑龙江省估价表》和2004年颁发的《黑龙江省统一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相应部分。其中人工单价、材料价格和机械台班价格执行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相应价格。 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颁发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GCG103-2008),其中人工单价、机械台班价格和材料价格执行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相应价格,按市政工程计取各项费用。 三、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时,人工单价在53~80元/工日之间确定。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工程招标时市场人工价格,人工单价可以高于80元/工日,具体标准由招标人确定。取费基础为53元/工日。 材料风险费、机械风险费应当按照2010年《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规定确定。 针对当前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人承担综合单价中风险费用内容及其范围、幅度标准。对超出一定范围和幅度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涨落做出明确约定,合理确定各自应当承担的风险。 四、各类工程计算费用程序执行2010年《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规定。 五、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 1、编制招标控制价的工程,投标人应按招标控制价中的金额计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核定的标准计算。 2、不编制招标控制价的工程,招标人应按2010年《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规定,在招标文件中给出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的金额,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的金额计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核定的标准计算。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关于执行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有关规定》(黑建造价[2010]8号)和《关于发布编制招标控制价等有关计价规定的通知》(黑建造价[2011]1号)同时废止。 二O一二年四月六日

3、黑龙江 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规费计取一样吗

一、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1.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其综合单价的确定。应在合同中约定一定的幅度,属于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于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2.工程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应按实计算,其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综合单价的确定方式应在合同中约定。3.由于工程量的变更,措施项目费用是否调整或如何调整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合同中无约定或约定不清,应根据变更后的工程量按实调整措施项目费用。二、定额计价工程1.合同价款确定方式采用可调价格的今年竣工工程和结转到2008年的工程,其今年完成部分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006年颁发的《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哈尔滨市单价表》、2007年《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应的计价规定进行结算。2002年颁发的《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哈尔滨市单价表》已废止,结算时不得使用。2.材料的市场价格与单价表价格的调整,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清有争议时,可参照《哈尔滨工程造价信息》中的信息价格调找价差(正负价差),调找的价差列入计算程序的其他费用。三、定额日工资的调整今年竣工工程和结转到2008年的工程,其今年完成部分的土建、安装、市政工程定额日工资可在35.05~45元/工日、装饰工程定额日工资可在35.05~70元/工日之间调整。发承包双方应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具体的工资标准,双方约定不清或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应按区间中限执行。该项调整的人工费列入计算程序的其他费用中。费用的取费基础仍为35.05元/工日。合同价款方式采用固定价格的工程,不执行此条规定。四、工伤保险费的计取工伤保险费,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哈劳社发〔2007〕198号)规定,采用定额计价的工程,以定额项目费、一般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其他费用之和为计算基础按0.11%计入工程造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他费用之和为计算基础按0.11%计入工程造价。五、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生育保险费的计取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按2007年《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规定的标准计入工程造价。生育保险费根据《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黑建造价〔2007〕15号)的规定,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按0.65%计入工程造价。六、安全生产措施费的计取安全生产措施费,应按照《哈尔滨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专项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哈建发〔2007〕164号)、《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问题解释(第1号)的规定执行。工程项目未经安全检查现场评价、费用标准核定的,安全生产措施费只计算《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问题解释(第1号)规定的基本费(基本费率)。水平防护架、垂直防护架、垂直封闭项目按照《关于发布建筑物(构筑物)垂直防护架、垂直封闭防护、水平防护架费用计取标准的通知》(哈造价字〔2007〕7号)的规定执行。七、工程竣工结算时限的规定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应按以下规定时限进行核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4、全国造价员取消,原有证拟改为助理造价师,那黑龙江省的造价员考试也会取消吗

是的会取消的。从全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会百议上获悉,全国造价员资格考试正式取消,度原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的,拟转为助理造价工程师,2016年1月1日起,全省工程造价管理“回三备案”系统正式启用,虽然会取消,但转为助理造价工程师有含金量会加大!更多详细的信息,请访问中大答网校造价员考试网!

5、请问下目前黑龙江的造价咨询收费标准采用什么文号?

黑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标准 (2008)黑价协第14号

6、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公司甲级企业有哪些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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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黑龙江省助理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

从今年起国家又取消了多种资格证书,其中有工程造价员。取消造价员是以后直接报考助理造价师,以助理造价师代替造价员。新版政刚刚下发,不可能这么快就出考试报名通知,再等等吧。关于造价员 转助理造价师的官方通知权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做好取消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职业资格后续工作的通知 http://www.ceca.org.cn/show.aspx?id=3390&cid=1

8、黑龙江省三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怎么样?

黑龙江省三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知公司是2004-01-12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039号。

黑龙江省三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230110756313904M,企业法人赵华,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黑龙江省三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招标代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其它人力资源服务;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计道算机软件的技术推广、计算机软件的技术转让、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的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不含回中介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日用品、文具用答品、体育用品、工艺品、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通讯设备。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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