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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9-12-15,来源:建筑培训,作者:

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

1、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的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的人员,在申请初始注册、续期注册、变更注册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销《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并收回执业专用章。第二十六条 未经注册以造价工程师名义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由省级注册机构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可处以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七条 造价工程师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执业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销《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并收回执业专用章。第二十八条 造价工程师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销《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并收回执业专用章。第二十九条 注册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由有关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的第二章 初始注册

第四条 经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的人员,应当在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后三个月内,到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申请初始注册。第五条 申请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造价工程师注册申请表;(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三)工作业绩证明。超过规定期限申请初始注册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证明。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过刑事处罚,且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五年的;(三)在工程造价业务中有重大过失,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且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两年的;(四)在申请注册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第七条 申请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二)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后,连同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材料一并报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三)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签署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四)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对无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的,准予注册,并颁发《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第八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将核准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名单向社会公布。第九条 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的有效期限为两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3、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册,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第三十二条 聘用单位为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材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三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的,由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其中,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注册而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所签署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办理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六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有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注册造价工程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造价工程师信用档案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注册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注册许可决定的;(二)对符合注册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注册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注册许可决定的;(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初审完毕的;(四) 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五) 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4、造价工程师注册的有效期为( )年。

造价工程师注册的有效期:4年。造价工程师是百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者资格认定、资格互认,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度业印章,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人事部共同组织,考试每年举行一次,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知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办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考试采用滚动管理,共设4个科目,滚动周期为4年。

(4)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扩展资料:

证书道注册

1、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初始注册。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持有者应按有关规定到指定机构申请注册。

2、建设部及各省、自治区、共享建材汇 www.gxjch.com直辖市造价信息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造价工程师的注册管理机构,注册有效期为四年。 

3、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专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信息人属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建设部用印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5、造价工程师注册时需要什么条件?通过就能注册吗

一般应满足相应注册条件就能注册。

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条件为:

(一)取得执业资格;

(二)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

(三)无以下不予注册的情形。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3)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

(4)前一个注册期内工作业绩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5)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6)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7)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8)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9)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关于年限问题,一般报名时满足就行。

6、造价工程师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一般应满足相应注册条件就能注册。

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条件为:

(一)取得执业资格;

(二)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

(三)无以下不予注册的情形。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3)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

(4)前一个注册期内工作业绩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5)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6)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7)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8)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9)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关于年限问题,一般报名时满足就行。

7、造价工程师注册应当满足哪些条件?

一般应满足相应注册条件就能注册。

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条件为:

(一)取得执业资格;

(二)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

(三)无以下不予注册的情形。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3)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

(4)前一个注册期内工作业绩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5)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6)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7)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8)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9)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关于年限问题,一般报名时满足就行。

“造价工程师”释义:

造价工程师是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者资格认定、资格互认,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8、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的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废止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来国建设部令第150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12月11日经建设部源第1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建设部部长 汪光百焘二〇〇六年度十二月二十五日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知理办道法(节选)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2000年1月21日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5号)同时废止。

1、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的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的人员,在申请初始注册、续期注册、变更注册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销《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并收回执业专用章。第二十六条 未经注册以造价工程师名义从事工程造价www.gxzjxh.com工程造价活动的,由省级注册机构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可处以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七条 造价工程师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执业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销《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并收回执业专用章。第二十八条 造价工程师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销《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并收回执业专用章。第二十九条 注册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由有关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的第二章 初始注册

第四条 经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的人员,应当在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后三个月内,到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申请初始注册。第五条 申请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造价工程师注册申请表;(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三)工作业绩证明。超过规定期限申请初始注册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证明。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过刑事处罚,且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五年的;(三)在工程造价业务中有重大过失,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且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两年的;(四)在申请注册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第七条 申请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二)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后,连同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材料一并报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三)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签署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四)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对无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的,准予注册,并颁发《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第八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将核准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名单向社会公布。第九条 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的有效期限为两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3、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册,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第三十二条 聘用单位为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材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三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的,由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其中,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注册而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所签署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办理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六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有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注册造价工程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造价工程师信用档案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注册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注册许可决定的;(二)对符合注册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注册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注册许可决定的;(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初审完毕的;(四) 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五) 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4、造价工程师注册的有效期为( )年。

造价工程师注册的有效期:4年。造价工程师是百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者资格认定、资格互认,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度业印章,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人事部共同组织,考试每年举行一次,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知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办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考试采用滚动管理,共设4个科目,滚动周期为4年。

(4)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扩展资料:

证书道注册

1、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初始注册。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持有者应按有关规定到指定机构申请注册。

2、建设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造价工程师的注册管理机构,注册有效期为四年。 

3、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专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属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建设部用印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5、造价工程师注册时需要什么条件?通过就能注册吗

一般应满足相应注册条件就能注册。

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条件为:

(一)取得执业资格;

(二)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

(三)无以下不予注册的情形。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3)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

(4)前一个注册期内工作业绩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5)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6)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7)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8)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9)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关于年限问题,一般报名时满足就行。

6、造价工程师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一般应满足相应注册条件就能注册。

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条件为:

(一)取得执业资格;

(二)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

(三)无以下不予注册的情形。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3)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

(4)前一个注册期内工作业绩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5)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6)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7)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8)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9)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关于年限问题,一般报名时满足就行。

7、造价工程师注册应当满足哪些条件?

一般应满足相应注册条件就能注册。

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条件为:

(一)取得执业资格;

(二)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

(三)无以下不予注册的情形。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3)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

(4)前一个注册期内工作业绩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5)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6)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7)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8)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9)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关于年限问题,一般报名时满足就行。

“造价工程师”释义:

造价工程师是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者资格认定、资格互认,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8、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的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废止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来国建设部令第150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12月11日经建设部源第1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建设部部长 汪光百焘二〇〇六年度十二月二十五日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知理办道法(节选)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2000年1月21日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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