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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资讯新闻
新闻时间:2020-01-22,来源:建筑培训,作者:

委托造价咨询协议

1、工程造价咨询工作中需要委托方作哪些配合

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委托方需要配合内容如下:1、业主应当在双方规定的期限内,无偿提供有关工程造价咨询范围所需的详实资料,并对提交的时间、进度、质量负责。若业主提交资料延期,则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咨询工期顺延。业主对提交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性负责。 2、在履行协议期限内,业主授权选派一名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能独立作出决定的联系代表,为实现工程造价咨询目标,予以配合,提供依据、证据。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委托人指的是哪一方

当然是委托人一方,通常为业主、或者第三方监理等等。。。

3、建设单位必须委托造价咨询公司吗?

建设单位不是必须委托造价咨询公司,招标控制价和竣工结算不需要建设单位去审核,只要认可就行,不是说必须有建设单位的造价人员去审核结算。招标控制价是有招标代理公司去做就可以。如果委托造价咨询公司,可以委托全过程的造价咨询,也可以委托做结算,不一定是负责全过程建设单位的造价工作,看委托合同及委托内容确定。望采纳。

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可以归类为技术合同或者委托合同。 我国合同法分则列出了以下15种合同:买卖合同,抄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百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以上15种在合同法中专门列出的合同,在法学理论上称为“有名合同”。但并不是只有有名合同才是有效的,凡是人们自愿订立的合同,只要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违反社会的公度序良俗,哪怕《合同法》没有专门将它列出也是有效的,同样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结算造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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